(學之智經濟原創)
政府債務擴張已經成為全球性普遍現象,任何國家都難以擺脫政府債務困局。政府債務本身是中性的,債務規模大小并不是風險的源頭,關鍵問題在于債務期限結構與政府收入現金流是否匹配,以及主權信用基礎和財政支出結構與效率等。政府債務風險主要表現為兩類,一是主權債務危機,二是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通常而言,中央政府的債務表現為內債的情況下,不會面臨債明顯的務償還風險。當存在大量外債,特別是需要使用外幣償還債務,就可能存在主權債務風險。相比之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要顯著高于中央政府。這是因為,地方政府發行債務的利率通常較高,也不具備完整的宏觀調控權力,更沒有獨立發行貨幣的權力,過度債務產生的風險就會更大。
美國和日本作為最大的兩個發達國家,分別是全球最大經濟體和第三大經濟體,政府債務規模也排在發達國家的前兩位。兩個國家的政府債務具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相同特征,那就是中央政府債務占據了很大的份量,地方政府舉債行為被嚴格限制。中央政府債務主要以發行國債的形式而存在,這會帶來諸多好處,不僅可以有效控制政府融資成本,而且能夠更好地將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協調配合。并且,國債作為主權政府的負債,同時也扮演著金融市場重要資產的角色。
美國和日本的政府債務規模
截至 2022 年末,美國政府部門債務總額達到近 33 萬億美元;其中,聯邦政府債務超過 29 萬億美元,州和地方政府債務約為 4 萬億美元。聯邦政府債務、州和地方政府債務占 GDP 的比重分別為 114% 、 14% ,即聯邦政府是政府部門債務的主要債務人。
從1990年以來,美國GDP增長了430倍,而政府部門債務增長了超過990倍。政府債務增速顯著快于經濟增速,這被認為美國政府債務風險持續上升的重要原因。從1990年以來,聯邦政府債務增長了超過1200倍,占GDP的比重從略高于40%上升到114%,快速上升;州和地方政府債務增長了不到400倍,占GDP的比重保持在14%-20%之間,基本較為穩定。在整體政府部門債務中,聯邦政府債務比重從74%上升到接近90%,州和地方政府債務比重從26%下降到略高于10%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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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世界銀行、美國經濟分析局、美國商務部普查局、學之智經濟
截至2022年末,日本政府部門債務總額達到近1400萬億日元;其中,中央政府債務略低于1200萬億日元,地方政府債務略高于200萬億日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債務占GDP的比重分別為214%和37%,即中央政府是政府部門債務的主要債務人。
從1969年以來,日本GDP增長了890多倍,而政府部門債務增長了超過19000倍,與美國一樣,日本的政府債務增速顯著快于經濟增速,這同樣被認為是政府債務風險持續上升的重要原因。從1969年以來,日本中央政府債務增長了超過25000倍,占GDP的比重從8%上升到214%;地方政府債務增長了8500多倍,占GDP的比重從4%上升到37%。在整體政府部門債務中,中央政府比重從66%上升到85%,地方政府債務比重從34%下降到略高于15%。從1998年以來,政府部門債務增長主要依靠中央政府加杠桿,日本的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就始終保持在略高于200萬億日元,基本保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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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世界銀行、日本內閣府、學之智經濟
美國和日本政府債務的相似之處
美國和日本政府債務存在諸多相似性。首先,從債務規模來看,美國和日本是政府債務規模最大的兩個發達國家,政府部門杠桿率也排在全球前列。其次,從債務增長來看,21世紀以來美國和日本的政府債務都在不斷攀升,并且政府債務增速都顯著快于經濟增速。再次,從債務結構來看,美國和日本的政府債務都主要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債務比重都較低。此外,從杠桿率來看,隨著債務規模不斷擴大,兩個國家政府債務占GDP的比重也持續上升。
一些學者認為,總有一天將迎來明斯基時刻,美國和日本都將引爆國債地雷。不過,從目前而言,相較于其他大部門國家,美國和日本的政府債務風險并不大。根本原因就在于,相較于其他國家,美國和日本都具有較強的經濟基礎,國家信用總體較好。只要具備充足的財政收入現金流,就可以按時償付國債利息,“債務鴉片”就不會斷貨。
美國和日本政府債務結構具有相似性,在債務規模持續攀升的同時,突出表現為中央政府債務占比高、地方政府債務占比低。這種政府債務結構有諸多好處。首先,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成本相對較低。這主要是因為中央政府的信用等級較高,能夠以更低的利率獲得資金,有助于減輕政府部門負債成本。其次,有利于風險管理和市場調控。中央政府在發行國債時通常更加透明,債務風險可以較好地管控,也能夠更好地向市場傳遞政策信號,使得國債可以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再次,中央政府具有貨幣發行權。這意味著,在極端情況下,將國債作為橋梁,把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聯系起來,合理控制貨幣發行,不但可以彌補資金缺口,而且能夠更好地控制債務規模,防止國債違約。
實際上,國債與主權貨幣都以主權信用作為基礎,二者有一定的同質性,都是中央政府的意志和行為的表現。相比之下,地方政府發行債務的利率更高,并且也不具備完整的宏觀調控權力,更沒有獨立的貨幣發行權。如果地方政府大幅舉債承擔了償債責任,但是不能夠制定和實施相應的宏觀調控政策,更不具有發行主權貨幣的權力,那就產生了責任與權力不匹配的問題,必定承擔風險。
此外,經常看到歐美國家地方政府破產事件,常常被我國媒體貼上發達國家政府管理混亂、財政虧空、不負責任等負面標簽。實際上,這是一種嚴重的誤導,甚至是自欺欺人。在合理的法律規范框架下,地方政府債務破產并非損害公共信用,而是切斷了地方債務風險向中央政府的傳導,反而能夠起到維護主權信用的作用。在地方政府債務破產法的約束下,能夠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防止政府亂花納稅人的錢,是財政管理規范化的一種表現。此外,當不合理的地方政府債務破產重組之后,能夠較為有效地解決歷史問題,促進政府職能部門輕裝上陣,更好地履行公共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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