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開始生效,允許資本公積彌補虧損,上市公司華昌達7月2日發(fā)布公告,擬用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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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給出的理由:為了便于未分配利潤轉正后實施分紅。
華昌達 在2018年前后爆過雷,2021年經(jīng)歷了破產(chǎn)重整。目前未彌補虧損大概有個20億左右, 金額實在太大了,如果要單靠利潤回補,還不知道等到什么時候。
筆者在2014年時在《董事會》雜志撰文,見 ,建議修訂《公司法》允許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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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個主要理由, 禁止資本公積補虧,嚴重限制了巨虧公司重組后的分紅,將不利于巨虧公司重組。 對后進入的股權投資者來說,由于前期巨額虧損,即使公司走向正軌后,也難以獲得正常分紅,這與當前的鼓勵上市公司現(xiàn)金分紅的政策導向也是相違背的。 此外,對上市公司來說,現(xiàn)金分紅是上市再融資的條件之一,意味著重組上市公司后難以獲得再融資。 這會降低潛在投資者的重組意愿。
如果巨額虧損不能彌補,將嚴重影響重組后公司的投資者獲取分紅回報及資本運作。
華昌達本來有望成為新《公司法》后首個上市公司采用資本公積彌補虧損的案例,但在 7月8日,華昌達公告,取消了股東大會“使用資本公積彌補虧損”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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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取消議案的原因,華昌達給的理由是所謂的“為了確保相關會計處理的嚴謹性”,這個原因實在有點搞笑,也有點侮辱會計專業(yè)人士的智商。資本公積彌補虧損的會計處理非常簡單明確,也不是什么會計難題,之前也有相關會計處理案例,沒有所謂嚴謹不嚴謹,天王老子來做賬,都是減少“資本公積”,增加“未分配利潤”科目。
對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個非常嚴肅的事,不能想當然地編個事由來糊弄投資者,公司取消這次資本公積彌補虧損議案,可能是面臨市場輿論或監(jiān)管的壓力,因為有不少人對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有些負面評價,認為是個“美化”報表行為;也有可能是公司自身原因,可能是方案還有調(diào)整完善的空間,所以暫緩實施。
對上市公司來說,要么披露議案調(diào)整的真實原因,要么確實不方便說那就干脆不說,但可不能胡編啊,這種“胡編”已經(jīng)涉嫌虛假信息披露了。但一些上市公司已經(jīng)形成習慣,背后真實的東西不想說或不能說時,就隨口編個理由打發(fā)投資者,這種風氣應該改一改了。
此次上市公司暫停資本公積彌補虧損,真實原因到底是什么?只能大家各自猜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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