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12月,YD公司接到了寧波稅務局發出的《稅務事項通知書》。
是因為YD公司收到了某SH公司開具的467份增值稅專票,其中涉及到的增值稅是7566萬元。
SH公司被主管稅務機關列入了異常憑證范圍,收到異常憑證的YD公司也同樣被列入了異常。
根據相關規定,YD公司已經認定了抵扣的進項稅額需要轉出。
這樣一來,YD公司就需要補稅,補稅高達756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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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公司是上市集團的子公司,面臨高額的補稅,母公司的凈利潤就會減少3707萬元,并對該上市集團有很大的影響。
那么,收到異常發票,只能夠補稅了嗎?
我們一起來看看YD公司是怎么處理的!
一、公司內部自查
經過YD公司的自查,YD公司發現還保留有上下游企業真實的一家和資金收付的過程手續,貨物的出入庫手續也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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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易的過程中并未存在不真實的違法情況。
二、向稅務提出核查申請,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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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稅務局提出申請,并且積極配合,提交了相應的業務合同,銀行憑證,運輸倉儲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積極溝通
YD公司相關人員,積極的和稅務部門聯系溝通,做好解釋工作。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工作的開展。
四、結果
最后YD公司解除了異常,這些發票可以認證抵扣,不需要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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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經營離不開上下游的企業的合作,盡管已經多方面對上下游企業進行考察,但要是收到異常憑證又該如何處理呢?
異常憑證有哪些?
1、納稅人丟失,被盜稅款專用設備中未開具或已開具未上傳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目前數電發票實施,極少數納稅人才會有該風險)
2、非正常戶納稅人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或未按規定繳納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稽核比對結果顯示“比對不符”、“缺聯”、“作廢”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存在涉嫌虛開,未按規定繳納消費稅等情況。
5、發生下列情形的走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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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般納稅人同時符合一下兩條,開具的專票為異常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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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異常憑證的處理方式!
一、積極配合稅務機關檢查
提供能夠證實業務真實發生的資料,付款憑證、合同、運輸單等佐證材料。
二、積極聯系銷售方
和銷售方確認,要求查明原因,排除異常憑證或要求重新開具發票,以降低企業的損失。
三 、嚴格審查供應商
選擇信譽好,經濟實力強的企業進行合作,能夠一定程度上的避免出現收到異常憑證的情況。
四、加強企業的合同管理
提高團隊的協作能力和溝通技巧,加強市場研究和數據分析,做好相應憑證的管理。
五、加強發票審核
1、審核票據和實際業務的吻合程度
2、附件能夠有利的支撐證明費用發生真實性
3、取得的發票類別符合稅法要求
4、涉及專票報銷,盡可能價稅分離填寫
5、審核附件中文件表單是否符合企業的內部管理流程。
信息化時代,企業還是有必要對過去以往的經歷進行一個梳理以及規劃。
轉自:芳芳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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