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銀行賬戶里突然多出100萬,你會如何?
一位農民的兒子,就曾遇到了這樣的事,面對著天降橫財,他直接取走42萬塊,可不想事后被警察找上門,即使他一分沒花,也被判了無期徒刑。
面對著這樣的處罰,父母很是不理解,在他們的認知里面,這就是一個誤會,頂多也就是學校給個處分,這根本上升不到犯罪。于是他們不服反復提出上訴,可沒想到,全部都是無功而返,直到八年之后,事情才迎來了驚天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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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農民的兒子叫做何鵬,2001年就讀于云南省一所警察學校,出生在云南省曲靖市陸良縣一個農村里,他在家里排行老三,上面還有兩個姐姐。作為家里唯一的兒子,何鵬從小就深受父母的喜愛,高中畢業后,他考入了云南省一所警察學校。
這所學校,離家大概200多公里,由于離家遠,何鵬只能住在宿舍,出于安全考慮,生活費和學費都是由父母匯到銀行卡里。
2001年3月2日,何鵬去到學校后,在附近的ATM機上取錢。當輸入完密碼,查詢余額的時候,上面的數字,讓何鵬震驚了。他的銀行卡里竟然有100萬元,父母什么時候這么有錢了?
由于那時候,隨身手機還沒有普及,何鵬無法直接給父母打電話詢問,所以在取走4400元后,就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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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躺在宿舍里,何鵬還是很疑惑,父母不可能有100萬,那他銀行卡里的錢是哪來的呢?難道是有人存錯了錢?或許也只有這一個解釋了。
100萬,放到現在,也是一筆巨款,就更不說實在2001年了,面對著這樣的巨款,何鵬不動心是不可能的,于是何鵬就有了別的心思。
在第二天,他早早地起床,跟老師請個假后,就離開了學校。
何鵬終究是沒能戰勝誘惑,他輾轉多個ATM機,分215次,取走了銀行卡內的429700元錢。隨后放在一個大黑袋子里,買票就往家里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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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看到這些巨款,何鵬的父母一時之間震驚的說不話來,忙問何鵬這錢是哪來的。可千萬不能做違法的事情啊。
何鵬看著父母擔心的眼神,連忙把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父母這才放下心來,但父母認為這是不義之財,如果有人找,就一定要還給失主。所以這錢,他們現在不能花,等過一段時間如果沒有人找,那時候才能花。
何鵬聽完也是同意了父母的建議。可是這么多錢,放在哪,又成為了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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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來想去之后,他們決定把錢藏在豬圈,在那里刨個坑,把錢直接埋了下去。
他們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會葬送了兒子的半生。
隔天,何鵬就回到了學校繼續上課,如往常一樣。
時間轉眼就來到了3月5日,在這一天,公安找到了何鵬,直接跟他說了100萬存款的事情。
面對著公安,何鵬有些失落,他沒想到這錢還沒捂熱乎呢,就要沒了。可是作為警校的學生,他還是能夠分得清輕重的,于是就把事情一五一十的交待了。
然后,警察驅車直接來到了何鵬家,何鵬的父母也趕緊從豬圈把錢挖出來,一分不少的,交給了警察。
對于這件事,何鵬的父母認為并不大,因為孩子小,難免經不起誘惑,這是人之常情,而且這錢他們一分都沒花,把錢還回去就完事了,并沒有犯法,頂多也就是學校給個處分。
果然,何鵬在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后,在3月12日,就被釋放了。可是,拿了銀行的錢,真的會這么不了了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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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4月6日,何鵬因涉嫌盜竊被逮捕;
半年多后,被取保候審釋放;
2022年3月11日,何鵬再次因涉嫌盜竊被逮捕。
2002年4月9日,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此案。
就這樣,直至2002年7月12日,對于何鵬的宣判終于下來了。
審理后認為,何鵬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趁銀行計算機系統出現故障之機,惡意取款已構成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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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判罰,何鵬的父母繃不住了,在法院就哭成了淚人,何鵬有錯,也不至于判的這么重啊。他是刷卡取錢,沒偷沒搶,錢也沒動,失主來找了,就立馬把錢換給人家了,怎么就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了呢?照這么說,即便是路邊撿到錢,之后還給失主,這也有罪啊。
何鵬父母無法接受這樣的判罰,提出上訴,但是云南省最高法院在12月17日,駁回了何鵬的上訴,維持原判。這也意味著,如果沒有轉機出現,那么何鵬真的就要在里邊服刑一輩子了。
何鵬父母只有這一個兒子,他們怎么能忍心讓22歲的兒子在里邊一輩子,這無疑是毀了他的一生。可是面對著判決,他們毫無辦法。好在何鵬在里邊表現不錯,分別在2004年和2006年獲得了減刑機會,這讓原來的無期徒刑,減為了14年有期徒刑。
也是在2006年,廣州發生了一件事情,讓何鵬父母看到了兒子盡早出來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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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叫許霆的廣東小伙,碰見了與何鵬相似的事情,他在取款機取錢的時候,發現他取1000元,銀行卡的余額只扣1塊錢。之后他就動了貪心,在ATM機上連續取了171筆錢,取出了17萬塊錢,之后連夜跑路,直到2007年5月才被抓獲,之后被判處了無期徒刑。
隨后在全國輿論的高度關注下,許霆的案件在2008年3月31日,被重新審理,許霆最后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及兩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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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樣的判罰,何鵬父母很是高興。都是鉆了銀行系統漏洞的空子,許霆犯下的錯比何鵬還要嚴重,許霆能夠改判,那么何鵬也能。
在許霆被宣判不久,何鵬父母在2008年4月10日,發起了再次申訴,經過一些流程走下來后,云南省最高法院早2009年11月24日,重新審理了何鵬的案件。
法院考慮到何鵬是按照正規方式取的錢,并不具有破壞性,而且在之后還把錢全部換給了銀行,并沒有帶來實際的損失,于是把何鵬的有無期徒刑,改判成了8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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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樣的好消息,何鵬的父母再也控制不住激動的心情,在法院喜極而泣。他們終于能夠讓兒子出來了。他們回到家,一天一天的數著,就這樣,在何鵬父母等了不到兩個月后,也就是2010年1月16日,何鵬正式出獄。
何鵬這起案件,是有很大爭議的,有網友認為:何鵬作為一個警校學生,比普通人應該更有法律意識,但是當發現銀行卡錯誤時,一口氣取款42萬,拿回家埋起來,這是準備窩贓吧!判他八年一點不冤枉。
也有網友認為:不能當每個人都是圣人,面對巨大的誘惑不動心才是不正常的,事后被發現及時糾正就算了,這銀行不追究銀行系統出錯的原因,反而對何鵬窮追猛打,本身就是錯誤的。
還有網友提出了疑惑:判八年六個月,是他已經服完八年五個月刑期了,如果他只服完三年五個月,會不會判三年六個月。銀行的錯誤毀掉孩子的一生,可悲啊。
案件紀實:僅做警示參考,切勿模仿!作警醒作用!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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