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而
有位殘友向我傾訴,自己考駕照多么艱難,拿到駕照的那一刻多么興奮。正當她高高興興地認為以后都可以順利開車出門時,就在第三天上,在一個路口緩慢右轉時,被一輛疾馳的電動車追尾。
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當電動車主發(fā)現司機是殘疾人時,態(tài)度瞬間從“討說法”變成了“討伐”:“就你這樣的還敢開車?”“殘疾人就不要出來耽誤別人了!”
她被嚇的說不出話來,慢慢地,就連四周圍觀的路人也在電動車主的帶動下,認為是她的錯。就在她快要崩潰的時候,交警來了,事情才得到公平處理。
可是,“殘疾人就不要出來耽誤別人了!”這句話像一把刀,戳中的不僅是她的尊嚴,更是整個社會對殘疾人融入公共生活的隱形排斥。
為什么殘疾人的正常行為會引發(fā)憤怒?
許多人的潛意識里認為殘疾人“應該待在家里”,開車、工作、社交等“正常活動”是健全人的特權。這種偏見將殘疾人排除在主流社會之外,甚至把他們的努力視為“添亂”。
在事故發(fā)生時,人們傾向于將問題歸咎于“顯眼的差異”。電動車追尾本是后車責任,但“殘疾人”的身份成了情緒宣泄的出口,仿佛殘疾本身就是原罪。
公共討論中很少提及殘疾人的路權問題,導致大眾對殘疾人駕駛的合法性、安全性缺乏認知,甚至不知道殘疾人考駕照需通過更嚴格的體檢和考試。
殘疾人開車上路,是法律賦予了我們平等的權利,但現實中卻面臨很多困境:比如無障礙設施不完善,導致殘疾人出行本就比普通人更耗時。比如每一次被異樣的眼光打量、被指責“不該出現”,都在強化“你不屬于這里”的心理暗示。
諷刺的是,真正“耽誤別人”的,或許是那些對規(guī)則漠視的人,如超速的電動車主,或是社會對多元化需求的漠然,與其責怪殘疾人“添亂”,不如反思為何我們的道路設計、公共意識沒能讓所有人安全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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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萬殘疾人躲起來,也許屬于無奈。但社會媒體中缺乏殘疾人正常參與社會的案例,這就多少有些忽視的成分。應該減少關于殘疾人“悲慘化”或“神化”的極端敘事,讓公眾意識到殘疾人只是用不同方式生活的普通人。也要鼓勵殘疾人發(fā)聲,分享駕駛體驗,打破“殘疾人開車危險”的臆斷。同時也要對電動車、摩托車加強交規(guī)執(zhí)法,減少“弱者抽刀向更弱者”的霸凌現象。
殘疾人的方向盤,轉動的不只是車輪,更是對平等生活的渴望。那句“不要出來耽誤別人”的潛臺詞,其實是“你不配擁有我的世界”。但文明社會的標志,恰恰是讓每個人都能體面地走在陽光下,無論他以何種步伐。
下一次,當我們看到殘疾人開車、上班、逛街時,或許可以多想一步:他們的存在不是“麻煩”,而是社會本該有的模樣;我們的包容也不是“施舍”,而是對自身偏見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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