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4日,美國參議員瑪莎·布萊克本、理查德·布盧門撒爾、邁克·李、艾米·克洛布查爾與迪克·德賓提出了《開放應用市場法案》(TheOpen App Markets Act)。據布萊克本參議員的網站稱,這項兩黨法案希望制定可執行的規則,旨在“促進應用市場競爭,加強消費者保護”。
該法案聲稱,蘋果和谷歌對兩大主流移動操作系統及其應用商店擁有“守門人”的控制權。法案警告稱,這種權力限制了競爭和消費者的選擇。
布萊克本參議員表示,“大型科技巨頭充當著移動應用經濟不負責任的守門人,迫使美國消費者只能使用他們的應用商店,犧牲了創新型初創企業的利潤。”
“我們的兩黨《開放應用市場法案》將通過促進應用市場的充分競爭,為更多選擇和創新打開大門,確保為消費者和小企業提供更加自由、公平的市場環境。”
《開放應用市場法案》旨在實現多項目標,包括:
·確保開發商告知消費者更低價格并提供有競爭力的價格的權利;
·確保應用程序側載的權利;
·通過向第三方應用商店、初創應用和替代支付系統開放應用市場來促進競爭;
·使開發人員能夠提供利用消費設備功能的新體驗;
·讓消費者更好地控制他們的設備;
·防止應用商店損害開發者的利益;
·建立保障措施來保護消費者的隱私、安全和保障。
2025年4月30日,針對Epic Games起訴蘋果惡意遵守生效禁令一案,美國聯邦加州地區法院作出最新裁定,要求蘋果公司不得阻礙iOS開發者引導蘋果用戶進行外鏈交易,即開發者可以主動引導用戶跳轉到蘋果官方應用商店(APPStore)外支付交易費用,且無需再向蘋果繳納任何形式的傭金。為遵守該裁定,蘋果官網次日更新了官方規則《APP審核指南》,正式宣告美國開發者正式進入外鏈“免稅”時代。
當前美國兩黨提出的《開放應用市場法案》與已經生效的歐盟《數字市場》目標一致,不僅要求蘋果開放第三方支付渠道,更要求蘋果開放應用側載以及允許第三方應用商店的存在。
蘋果很可能會以慣常立場反擊該法案在美國正式獲得表決生效,聲稱App Store運作方式是有原因的:保護消費者。畢竟,蘋果曾積極反對歐盟《數字市場法案》,但并未成功。
法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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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美國參議員布萊克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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