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新城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城發展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案號:(2025)魯0811執2773號】,涉案債務金額達3123.17萬元。這一信息源自法院公開執行文書,標志著該公司面臨嚴峻的債務履行壓力。
![]()
作為濟寧市重要的國有資產運營主體,新城發展公司成立于2008年05月13日,前身為“濟寧北湖旅游度假有限責任公司”,后更名為現用名。該公司注冊資本高達8.11億元人民幣,由“濟寧城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是典型的國有全資企業,實際控制權歸屬于地方政府。
![]()
該司擁有房地產開發經營、建設工程施工、旅游業務等多項行政許可,主要開展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工程管理、物業管理和資金運作等業務,在地方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此次被執行事件并非該公司首次面臨經營合規性挑戰。據公開記錄顯示,這家地方國企近年來已多次涉及行政處罰、監管紀律處分及合同糾紛,其經營模式與風險管理能力面臨多重考驗。
![]()
公開記錄顯示:
- 歷史執行案件:2021年案號為(2021)魯0811執5478號的執行案件顯示,新城發展公司曾與某某建設有限公司梁山分公司等一同被列為被執行人,涉及合同糾紛。
- 無規劃許可建設處罰:2019年9月,濟寧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北湖分局對新城發展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規劃許可》建設多棟樓宇和配套建筑的行為處以2343.06萬元罰款。
![]()
- 非法占地處罰:2019年5月,濟寧市國土資源局北湖分局向該公司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對其非法占地行為罰款69.83萬元。
- 土地出讓金滯納罰則:2019年8月,該公司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繳納土地出讓金,被濟寧市國土資源局北湖分局下達《關于繳納土地違約金的通知》。自滯納之日起,每日延遲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需繳納1714.59萬元。
- 紀律處分:2022年11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新城發展公司作出通報批評,原因系公司發行的“21濟新城”債券存在嚴重資金違規問題,2021年12月資金違規轉借,該公司將2.49億元債券募集資金(占發行金額的71.14%)轉借給非關聯方濟寧某某國有資產運營管理公司。2022年1月專戶管理違規,將0.4億元募集資金(占發行金額的11.43%)轉至一般賬戶,違反專戶管理規定。至2022年6月8日,該公司已完成違規整改。
![]()
![]()
-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2024年8月,該公司公告披露與山東某某建設有限公司存在三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相關案件經濟寧仲裁委員會仲裁后進入執行階段。后因某某公司在新城發展公司的債權被其他債權人通過濟寧任城法院查封,新城發展公司無法支付,經向濟寧中院提出執行異議,法院于2024年7月29日決定暫不強制執行扣劃。
財務狀況
根據新城發展公司2020年至2024年企業年報財務數據觀察,該企業已顯現出經營壓力:
![]()
![]()
- 凈利潤持續收窄:凈利潤自2022年峰值(11,986.29萬元)后開始大幅下滑。2023年凈利潤(7613.08萬元)同比降幅(-36.49%)。2024年為6,087.18萬元(同比-20.04%),此數據顯示核心盈利能力面臨挑戰。
- 利潤率雙降:毛利率從2023年的峰值12.79%降至2024年的7.37%。凈利率從2022年的峰值14.21%下滑至2024年的5.9%,盈利效率明顯收縮。
綜上所述,濟寧新城發展投資公司此次被列為被執行人,連同其過往的行政處罰、監管處分及財務表現下滑趨勢,共同反映出該公司在合規經營、風險管控及盈利能力方面正面臨顯著挑戰,凸顯了該公司當前面臨的多重經營壓力。作為地方重要的國資主體,其后續如何應對債務履行、加強合規管理及改善經營效能,受到市場關注。這不僅關乎企業自身的持續健康發展,也對維護區域經濟金融環境的穩定具有現實意義。(來源:視角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