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著葉華能29年,我熟悉他的一切,我手機里藏著他太多的秘密。我不能昧著良心去指控寧遠喜,我從沒想過葉主席(葉華能)這么愛面子的人,在他手下工作29年的總經理、他自己的天天見面的弟媳婦,他都可以犧牲?!”溫惠說。
6月27日,上市公司寶新能源原董事長寧遠喜、原董事溫惠被控職務侵占案重審一審進入庭審第四天,溫惠在作陳述時出曝驚人內幕,寧遠喜與葉華能的股權代持矛盾升級后,多名官員向她進行多輪持續的施壓,要求她指證寧遠喜。
溫惠,曾任寶麗華集團總經理,上市公司寶新能源董事,同時任第十二、十三屆廣東省人大代表,廣東國際商會副會長,廣東省婦聯執委,梅州市婦聯、梅州市工商聯副主席等。
“寶麗華系”由葉華能主導創建,以寶麗華集團為核心,通過控股多家公司業務覆蓋電力、農業服裝、地產等領域,寶新能源是“寶麗華系”唯一上市公司,于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
葉華能與寧遠喜、溫惠共事均超過20年,三人一直被外界視為“鐵三角”,但因葉華能與寧遠喜的股權代持糾紛,最終寧遠喜、溫惠被一起送進了牢房。
“再牛的編劇也編不出這樣的劇情”,這起發生在A股上市公司“鐵三角反目”引發的職務侵占案,引來各方關注,至今仍有許多謎團未解。
最大謎團之一是溫惠,她跟隨葉華能29年,充當大管家的角色,她還有一個重要身份:葉能華老婆的弟媳婦。葉華能為何大義滅親?
隨著庭審的持續,一些謎團在陸續揭開,一些反常的現象也得到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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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溫惠曝出內幕
2023年5月26日,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法院作出一紙判決,寶新能源原董事長寧遠喜犯職務侵占罪,判刑9年6個月,另一名高管溫惠同樣犯職務侵占罪,判刑7年6個月。一審宣判后,寧遠喜、溫惠均不服判決,堅稱無罪,提出上訴。
2024年8月7日,梅州中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刑事裁定,認定“原一審判決認定部分事實不清”,撤銷原判,將案件發回重審。廣東高院隨后指定本案到佛山順德區人民法院重審。
6月24日,寶新能源原董事長寧遠喜、原董事溫惠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在廣東順德區人民法院開庭。
開庭前,順德法院連續召開了5天的庭前會議,法院合議庭就庭前會議辯護律師提出的非法證據排除、調取證據等申請大都予以否定。關于證人出庭,僅通知了重要證人葉華能、丁某珍(寶新能源財務人員)出庭,其他證人出庭申請也予以否定。
6月25日,溫惠就非法證據問題作了陳述,她不同意合議庭決定,稱自己七個月來遭受了身體、心理上的各種折磨,來自梅州黨政干部各種游說和威脅,最終作出了“虛假供述”。
6月27日,溫惠再就申請多位重要證人出庭的意義所在進行陳述,在她長達近5個小時的陳述中,這起因股權代持糾紛引發的職務侵占案、地方官員聯合游說施壓的情節浮出水面。
寧遠喜與葉華能的股權代持紛紛的背景是:2016年,寶新能源申請籌建梅州客商銀行,按監管要求,實控人必須是中國境內公民,葉華能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須在寶新能源實控人和香港身份中二選一。最終,葉華能選擇保留香港身份,變更寶新能源的實際控制人。具體操作為:寧遠喜受讓了5.11%寶新能源股份中,1.11%為寧遠喜個人所有,4%為代寶麗華集團持有。
當初,葉華能找寧遠喜代持股,溫惠是反對的。溫惠說:“我當時在辦公室勸主席(葉華能),你再想想,你不要沖動。但是他罵我,說如果不轉股票,就是死局。”而寧遠喜也提到,他曾建議葉華能將股權轉給兒子或者外甥,但葉華能表示自家親戚矛盾多。
一番操作下來,葉華能繞過了監管要求,既擁有了香港身份,又以寶新能源的名義,擁有了客商銀行大股東的地位。
這筆股權轉讓金額高達9億多元,寧遠喜將這筆股權質押獲得5億多元付給葉華能,其余由寧遠喜貸款分期償還。但萬萬沒想到,疫情期間股市暴跌,這筆原價9億多的股權跌到只剩4億多了,金融機構要求補充質押,不然就強平,為了保住這部分股權并解除質押,寧遠喜需要還出剩下的3億多元資金。
寶新能源的股票下跌至平倉線后,葉華能又不提供保證金,稱“我死不如你死。”而寶新能源的融資面臨爆倉,寧遠喜只能想盡各種辦法自籌資金。等股票質押危機解除,葉華能又站出來想要要回股權,寧遠喜則要求葉華能承擔其墊資6000多萬的成本。
葉華能與寧遠喜的股權代持糾紛由此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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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權代持糾紛波及自身
溫惠大概從來沒想過,這起股權代持糾紛波及到自己身上,她從一開始也是站在葉華能一邊。
溫惠回憶說,他們倆股權矛盾時,我是建議寧遠喜歸還股票:“我沒有體會過寧遠喜要籌集3.5億所承受的壓力,我只記得寧遠喜有一次躺在草地上喝酒,說這下身家全完了。”
這期間,葉華能與寧遠喜、葉華能的兒子進行了一次溝通,溫惠當時也在場。“寧遠喜犯了一個錯誤,他不該把股權代持的所有細節當著葉華能的面告訴他兒子。”
2021年,雙方因股權代持的矛盾進一步激烈,寧遠喜已被要求“辭去上市公司董事長職務”,但寧遠喜仍有一些職務,如廣東省工商聯副會長等,因此,當時一些重大活動會邀請寧出席。葉對此非常生氣,要求政府不要再宣傳寧遠喜。
2021年4月,廣東省工商聯(總商會)十二屆五次執委會議在梅州召開,寧遠喜作為梅州市工商聯主席出席并接受采訪,溫惠和企業員工轉發了相關報道,被葉華能叫去要求刪除朋友圈并寫檢討,包括一些點贊的員工也在檢討之列。
溫惠寫了一次檢查,葉華能顯然不滿,并大發雷霆:“你這檢查怎么寫的?還寫寧遠喜的業績如何如何,寫他管理的客商銀行從來沒有不良貸款,你這是檢查嗎?!”這一通大罵讓溫惠一臉懵。
還有一次經歷是2021年7月,寧遠喜作為廣東寶麗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在建黨100周年之際,榮獲“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葉華能非常生氣,稱不能讓寧遠喜去北京。在梅州市相關媒體報道寧遠喜接受表彰事跡后,葉華能沖到電視臺、報社去鬧,稱寧遠喜已經不在寶麗華任職,要求媒體不要再報道寧遠喜。
溫惠大概沒有意識到雙方的矛盾,兩人已經鬧到勢不兩立的地步了。溫惠說,“我跟隨主席那多年,第一次在市政府見到主席那副氣極敗壞的樣子。”
雙方的爭斗引起當地政府的重視,一些地方政府官員站出來勸和。
2021年11月20日,雙方在梅州市相關領導和金融工作局相關負責人的見證下形成了一份會議紀要,約定寧遠喜辭去客商銀行董事長職務,葉華能對其進行經濟補償并對其代持股票期間的費用進行確認和賠償,雙方共同維護梅州客商銀行的聲譽。
寧遠喜在卸任了“客商銀行”董事長之后,會計事務所對寧遠喜進行了董事長離任審計,但沒有查出寧遠喜的問題,客商銀行也沒查出不良貸款,這在全國17家民營銀行里十分罕見。
葉華能不滿于一次離任審計后,后又要求對寧遠喜作了二次離任審計,均沒查出任何問題。
溫惠哭訴著說:“當時葉華能稱我不相信查不到一點寧遠喜的問題!如果客商銀行能查出來寧遠喜的問題,也就不會有今天的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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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從經濟糾紛到刑事指控
時間到了2022年,葉華能與寧遠喜的爭斗進一步升級。
2022年1月,寶麗華集團向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報案,指控寧遠喜嫌詐騙罪,2月28日寧遠喜被強制傳喚,同年3月1日正式刑拘,4月被逮捕。
在寧遠喜被逮捕后,葉華能申請仲裁要求其返還股票及收益1.34億元,該仲裁獲梅州市仲裁委的支持。
據辯護律師介紹,寧遠喜被控為詐騙股票,公安立案抓了寧遠喜后,借用這一立案收集了大量股票代持方面的證據,由仲裁委調取用于了寶麗華集團與寧遠喜之間的股票代持糾紛仲裁。而寧遠喜則因為被抓被關,在應訴不便的情況下輸掉了在梅州的仲裁及相關訴訟。
詐騙股票案后被證實為經濟糾紛,但是人抓了,急需要有新的罪名,于是當地啟動了指控寧遠喜的第二個罪名:職務侵占罪,也即930萬財務顧問費及1500萬售賣房產兩件事。
溫惠那個時候或許都沒想到自己會卷入其中,“我跟著主席(葉華能)二十九年,老板怎么說,我怎么做,我不想害人,也沒想過害人。”“當別人說你要聽主席的話,我說我都50了,我可以退休,我以為他讓我為他服務就罷了,他還要讓我為他定罪、為他指證別人?!”
溫惠始終不相信葉華能要讓她去陷害別人,尤其是自己工作二十多年的搭檔寧遠喜。但是,現實卻讓事件朝著不可控的方向發展。
2022年初,地方兩會時間,溫惠如期去參加兩會,但是,市領導溫XX找她談話:“溫XX跟我說,你不要去參加馬上召開的省人大會議了,你請假,你已經開了八九年了,也不在乎多開這一年了。現在案子還沒有立案,你得去兩邊做工作,讓主席把案子撤了。”
溫惠引述溫XX的話說:“寧遠喜一個打工仔,一個外地人,你是葉華能栽培的,這二十多年沒有葉主席的栽培,哪有你的今天?一定要去主動去找主席,哪怕跪下求他撤案,你怎么可以跟主席來談條件呢?你怎么可以去到市委市政府去投訴主席呢?你要主席怎么下得了臺?”
溫XX還說:“寶麗華不要在梅州、梅縣以外成立公司,把稅收留下來。葉華能當時把電力公司的售電公司注冊在廣州南沙。溫XX原來一直跟他講遷回來,他都不答應的。結果葉跟溫XX說,售電公司可以遷回梅縣、支持你,條件是這個案子一定要辦下去。我最近才知道售電公司是確實就遷回來了。”
溫惠回憶了當時溫XX講話的細節,她第一時間先去找葉華能。“主席說你跟我說了就行了,你也不用再管這件事情了。”
溫惠隨后又去找寧遠喜,她勸寧遠喜不要和主席談條件了,主席很忌諱這些,這是揭他的短。“寧遠喜當時反問我說:你不知道我經歷了什么,還能讓我相信他嗎?”
溫惠在二人之間的調解說服工作并沒有起作用,反而讓自己陷入到案件中。
從2022年初到2022年7月,溫惠陷入當地官員無休無止的游說中,尤其是她有人大代表身份,當地官員勸她辭去人大代表身份。“市領導催我自首、勸我請辭人大代表,說如果開會罷免了要登公告的,到時候會很尷尬的,主動請辭影響小。”
在溫惠的講述中,她多次說到人大代表的身份,“主席怎么會讓我辭去人大代表身份,這是寶麗華的面子啊。”
除了勸辭人大代表,當然更重要的內容是:指證寧遠喜。
溫惠則泣訴自己幾個月來所遭受的各種逼迫、威脅,以及家人親戚所遭受的影響。“我是被逼到沒辦法,才想到錄音,我是想著未來的人生才去錄音 。”
溫惠的錄音中,就包括溫惠與時任梅州市政法委書記梁維的一段錄音,該錄音清晰可見梁維等當地領導干部親自上門指使和誘導溫惠做假證,要她選擇幫葉華能指控寧遠喜。
溫惠哭泣著說自己遭受了來自身體、心理的雙重折磨,“他們對我精神上施壓、誘惑我說答應了就可以自由,說領導交待不會有事,只要指正了,大家都有臺階下,最終只有聽他們的安排。”
據溫惠老公說,溫惠反復遭到葉華能及梅州黨政干部長達幾個月的游說和威脅,最終作出了虛假的供述。寧遠喜被她指證為“職務侵占”,而自認共同犯罪的溫惠,同樣未能脫逃牢獄之災,可謂是自殺式的供述。
溫惠在陳述時多次被法官打斷,溫惠反問法官:“庭前會議報告里面你們認為不存在非法證據,你們認為沒有刑訊逼供,你們認為我沒有受威脅、欺騙、逼迫、引誘,我不是那十幾個小時凍餓曬困我就馬上認罪的,凍餓曬困只是把我最后的心理防線擊潰了。”
溫惠所說的十幾個小時凍餓曬,是壓倒自己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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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后一根稻草
時間是在2022年7月18日,溫惠被傳喚帶走,當時還是疫情,下午她被帶去做核酸,在36度的高溫天氣她又被關在車內燜烤了一個小時,此時她的身份還是省人大代表。之后,梅縣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溫志鋒告訴溫惠,她的廣東省人大代表身份被全票通過罷免,這對溫惠打擊很大。
當天晚上,溫志鋒繼續做溫惠的工作,溫惠沒有吃飯,又餓了一晚上。稍晚時,溫惠被轉移到一個新的辦案中心,她在玻璃房內吹空調被冷凍一夜,房間只有一個窄凳子,“坐也不是躺也不能”,7月19日早上,溫惠開始發高燒,高燒39度被送到醫院治療,7月19日中午,她被回到辦案中心,此時,她餓了兩天。
按溫惠說法,辦案人員一直做她的工作,讓她站在葉老板的角度指認寧遠喜,并一再保證她不會有事。如果不按老板的話做,跟寧遠喜一個下場。“我的有罪供述到底怎么來的?前面是有起因、背景、原因?”
“辦案中心給了我兩個藥片,又給我一個很干很干的饅頭,我真的吃不下去。辦案人員說這叫“給你吃了你自己不吃”。”溫惠回憶當時的細節至今還有些激動:你們辦案人員對一個生病的人,對一個在任的人大代表,對一個梅州市婦聯副主席、帶梅州婦女創業的人,對一個市工商聯副主席,對一個兩屆梅州市委的候補委員,可以這樣對待嗎?”
7月20日,辦案人員把溫惠回家洗澡,在與丈夫無障礙溝通,她還了解到葉華能向全家人下跪一事。這一晚不知對溫惠有著怎樣的觸動。在溫惠家人看來,這是葉華能配合警方演的一出苦肉計,是摧毀溫惠最后的稻草。
總之,溫惠最終是妥協了,她作出自殺式的供述,被判刑七年。公訴方認為溫惠沒有被刑訊逼供,以她的認知和閱歷完全知道自己作出有罪供述的后果。
一審重審,這成為控辯雙方的焦點。
5、溫惠的人生事故
在順德法院的第六審判庭,有合議庭有公訴方有辯護團還有幾十名被告,持續幾天的庭審,旁聽群眾熱情不減,早早排隊。
這次庭審受關注還在于辯護律師團有周澤、朱明勇、熊智、趙紹華等知名刑辯大咖;葉華能實際控制的寶麗華集團及寶新能源又聘請了許蘭亭、錢列陽及徐昕團隊的李二權等以刑事辯護著稱的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出現罕見的“名律師對壘”局面。
而本案傳聞涉及到豪門高層內斗、官商勾結等眾多勁爆消息,吸引了不少律師前往旁聽。對于溫惠的講述,爭議頗多,不少旁聽記指稱這這些隱秘奇聞有荒誕不經。
兩天的庭審中,溫惠在自我的陳述中充滿了自我懷疑與懊悔,她提到如果自己當初像財務丁某珍那樣聽葉主席的話,簽個名,也不會有如此的下場了。如果當時審計出了梅州客商行的問題,她也不會坐三年牢了。
溫惠多次提到自己不想害人也沒想過害別人的她,不能昧著良心去指控寧遠喜,但最終她和寧遠喜一起進了班房。
6月27日,溫惠在庭審時還提到自己寫的悔過書:你們都不清楚,只有我和葉華能清楚,我在寶麗華工作29年,我對葉華能主席有多敬重、多尊重。2022年7月19日,我對葉主席真的是自責、后悔、滿懷歉意的,我責怪自己為什么不愿意配合他去指證寧遠喜?有什么關系,寧遠喜已經被抓起來了,哪怕他后來跟我算賬,那也是主席交代的,就像李艷他們說的一樣,這么簡單的事我為什么不愿意去配合?我為什么沒想到人大代表的資格,是葉主席說不要就可以不要的?我為什么沒想到葉主席這么愛面子的人,在他手下工作29年的總經理、他自己的天天見面的弟媳婦,他都可以犧牲?“我是沒有想到的。一個人從這么高的地方,被他們重重地摔到地上。”
“我有和葉華能的親戚關系,我就認為我不做害人的事情,主席不會強迫我去做的。他也沒有當面直接要我必須要去指證,他只是讓梁維、溫XX他們來說是主席的意思,讓公安的溫志鋒他們來說是主席的意思。”
“直到我發現,我的人大代表資格我怎么申訴怎么控告,都還是被罷免了,我才知道葉主席是真的下狠心了,連我的人身自由、我的政治生命,什么他都不顧了,他要犧牲我去指證寧遠喜了。溫志鋒說我在7月18號-7月20號思想斗爭很激烈,我確實思想斗爭很激烈,任何一個人遇到這種事都會有這樣的反應。溫志鋒欺騙我說,只要指證寧遠喜,主席不會讓你有事,領導也不會讓你有事的,梁維都親自過來了,在這么大的誘惑下,我還被關押一個晚上,我又在生病、高燒39度多這么脆弱的狀況下,哪經得住他這樣的欺騙、引誘和游說?”
“我接受他們的欺騙引誘,我做了有罪的供述,但也是有條件的。所有的事,你們看筆錄也看得出,我是一步一步地退讓,是一次一次按他們的要求去改我的說法。7月20號下午,溫志鋒兌現了承諾,我以為真的是我指證了寧遠喜的罪,真的是走個程序,就可以讓我回家,他把我帶回家。”
時隔三年,她在法庭上回憶回家的情景時說:7月20號下午回家我的丈夫告訴我,一個在梅州舉足輕重的大老板,七十歲的人,對我的家人逐一下跪,我都感動得不得了,我后悔得不得了,我自責得不得了。他在客廳對我丈夫和女兒下跪,對當時在家的兄弟姐妹們逐一下跪,表態案件跟我沒有關系,他會馬上去找梁維,盡快讓我回家。”
溫惠講述多次被打斷,這讓一旁寧遠喜忍不住舉手發言說:溫惠陳述的是事實,那是人生的事故,不是有些冷血的法律人口中的故事。
6、職務侵占的兩項罪名
除了供述作有罪從述的心路歷程,溫惠的陳述中還有重要一點,她認為應該出庭的證人:除了法院同意的葉華能、丁某真,還有寶麗華、寶新能能源的多位高管以及梅州市多位官員。
每一個證人,她都講述了一段與其交往的細節和經歷。
法官多次打斷她,要她圍繞著庭審結論來講。溫惠說:我所講的這些都與案件有關,如果要讓我講生活,我可以坐在這和你講十年。
溫惠的講述也如此,在講述之前看起來與案件無關,但最終均有大的關聯。比如她申請寶麗華的李艷需要出庭,原因是930萬的報批單就是由她交給李艷的。
溫惠還申請了多位寶新能源的高管出庭,而這些高管屬于葉華能家族成員,她對這些成員的歷史經歷一清二楚,有些經歷追溯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
她多次說到寧遠喜對有些公司成員不了解,這是一個家族企業,寧是外人。“葉華能是實際控制人,是“掛羊頭賣狗肉”,寧遠喜只是掛了羊頭,連賣狗肉都輪不到他,是我去賣的。”
“在這種家族式安排下,寧遠喜能決定什么?我有能和寧遠喜合謀嗎?我僅僅是葉華能小老婆的弟媳婦,我還能幫寧遠喜侵占上市公司的資產?”溫惠反問說:我怎么會幫助外人(寧遠喜)去坑自己的家人。”
對于公訴機關指控寧、溫二人職務侵占涉及兩筆“錢”,一筆是2014年寧遠喜、溫惠二人以1500萬元低價購買的寶新能源的房產,另一筆是寶新能源2015年定增時寧遠喜穿針引線為寶麗華集團融資3.1億元產生的930萬元財務顧問費被轉入寧遠喜實際控制的賬戶,溫惠分得230萬元。
溫惠說:寧遠喜不僅買過1500萬的房產,還低價買過寶麗華的車子、商鋪等,沒有葉華能的同意,他能買到嗎?還有那筆930萬的財務費,當時葉華能準備一家五口到國外過年,打電話給我說:有一筆融資貸款930萬財務顧問費,寧董會給你材料,你寫好單把材料給李艷,抓緊把錢付出去。我就按他一直以來交代的習慣寫了單,是我交給李艷的。報批單上葉華能的簽名被擦掉,是誰擦的?李艷必須出庭當著檢察官、法官說清楚。要是沒有葉華能同意,就我拿給她,她能直接去付款嗎?”
溫惠的諸多問題,留給了順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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