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在看勞動法,而不得其中三昧,未能參悟它的真諦。
在我國的法治體系中,勞動法都不能算是顯學,在“刑民行經訴”的座次排名中,勞動法一直處于某種被漠視的狀態。
就在那一刻,當我看到那條新聞報道時,置身于宿管大爺的值班時,我突然感悟到了勞動法的價值。
二、
2025年7月6日7時30分許,青島大學浮山校區瀅園宿舍區發生一起悲劇。一名年過六旬的物業宿管人員,在值班室被發現身體異常,學校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電話并報警,急救人員抵達現場后確認其已不幸離世。
事件發生時,青島正經歷“近二三十年最熱”的極端天氣,氣象部門一周前已發布預警,提示內陸地區持續35℃以上高溫,局部超40℃,7月6日市區體感溫度突破40℃ 。
宿管大爺工作的值班室條件極為簡陋,狹小且不通風,無空調等基礎降溫設備,僅有一臺老舊風扇降溫,室內溫度計顯示事發時溫度高達43.2℃ 。
據悉,宿管大爺每天工作時間約11小時。在此之前,他還被拖欠工資長達8個月。
三、
活著,不僅是一種生命狀態;同時,還是一種社會狀態。
穿衣吃飯就成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要穿衣吃飯,就得有錢。
錢從哪里來?
勞動就業的工資報酬,就成了保障生活之需的來源之一。
四、
勞動就業具體又包括以下要素: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方式、職業培訓、勞動安全、勞動保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及休息、工傷保險等。
再回頭看一下,那位宿管大爺的工作狀態。
在高溫下長時間的工作而得不到安全保障,拖欠工資長達8個月之久。
用人單位為什么不安裝空調呢?
安裝空調就意味著需要增加資金投入,就意外著要增加用工成本;
用人單位為什么會拖欠工資呢?
或許,是因為流動資金出現了問題,不得不拖欠工人的工資,而流動資金的短缺則猶如“蝴蝶效應”。
五、
概而言之,降低用工成本,這是企業獲利的方法之一,這就包括且不限于削減工資、降低職業安全保障、延長工作時間等;然而,此舉又會增加勞動者的職業勞動風險,并使其生命安全處于某種不確定狀態,發生職業病或工傷的概率就會大幅度增加。
你發現問題了嗎?
就業是公民得基本生存保障。勞動者得人權保障與就業的職業保障息息相關,勞動者的工傷概率又與企業的用工成本息息相關。
因此,
勞動法即是就業者的人權保障法!
反觀社會現狀,企業及用工單位違反勞動法的現象比比皆是,然而這些違法行為無疑就是低人權保障經濟發展模式的基石。
從宏觀層面觀察,看看大國崛起,看看雙航母下水、看看綜合國力的飛速發展;
從微觀層面觀察,看著這種悄然逝世的宿管大爺,看著匍匐在塵土中的勞動者,看看勞動法被用人單位明目張膽的漠視;
哎!!!!!!!!
五、
文章的最后,
僅以此文向匍匐在社會底層的勞動者致敬;
僅以此文向那位意外離世的宿管大爺致哀。
陳浩 記于知止堂上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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