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公布2起房地產開發公司惡意逃避繳納欠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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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臺州、大連兩地稅務部門公布了2起房地產開發公司惡意逃避繳納欠稅案件。分別是:
1.浙江天臺稅警聯合依法查處天臺茂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惡意逃避繳納欠稅案件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天臺縣稅務局聯合天臺縣公安局依法查處天臺茂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惡意逃避繳納欠稅案件。
經查,該公司2022年6月以來累計產生欠稅10067.21萬元,且存在多次無正當理由向其兩家控股股東劃轉大額資金等情形。在稅務部門先后4次送達催繳通知書、多次約談公司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后,該公司仍不履行納稅義務,并在稅務部門按照法定程序追繳欠稅期間,以拒接稅務人員聯系電話、搬遷辦公場所至外地等手段逃避繳納欠繳稅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天臺縣稅務局將違法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依法依規對該公司涉嫌逃避追繳欠稅行為予以立案。目前,該公司已繳納5500萬元欠稅,剩余欠繳稅款稅務部門聯合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追繳中。
國家稅務總局天臺縣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依法誠信納稅是各類經營主體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支持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是稅務部門的應盡之責。稅務部門將在進一步優化稅費服務,引導企業合規經營的同時,依法嚴肅查處逃避繳納欠稅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的稅收秩序。
2.大連普蘭店稅警聯合依法查處大連吉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惡意逃避繳納欠稅案件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普蘭店區稅務局聯合大連市普蘭店區公安局依法查處大連吉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惡意逃避繳納欠稅案件。
經查,該公司2019年12月以來累計產生欠稅3616.66萬元。在稅務部門先后4次送達催繳通知書、多次約談公司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后,該公司仍不履行納稅義務,并在稅務部門按照法定程序追繳欠稅期間,通過新開立銀行存款賬戶不向稅務部門備案的方式,收取大額購房款項,隱匿收入并挪作他用,轉移資金逃避繳納欠繳稅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普蘭店區稅務局將違法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依法依規對該公司涉嫌逃避追繳欠稅行為予以立案。目前,該公司已繳納2480萬元欠稅,剩余欠繳稅款稅務部門聯合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追繳中。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普蘭店區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依法誠信納稅是各類經營主體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支持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是稅務部門的應盡之責。稅務部門將在進一步優化稅費服務,引導企業合規經營的同時,依法嚴肅查處逃避繳納欠稅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的稅收秩序。
稅與罰短評:
欠稅,是指納稅人超過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或者納稅人超過稅務機關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確定的納稅期限(以下簡稱稅款繳納期限)未繳納的稅款,包括:
(1)辦理納稅申報后,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的稅款;
(2)經批準延期繳納的稅款期限已滿,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的稅款;
(3)稅務檢查已查定納稅人的應補稅額,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的稅款;
(4)稅務機關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五條核定納稅人的應納稅額,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的稅款;
(5)納稅人的其他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的稅款。
如果說僅僅是欠稅還好,不會存在刑事責任,但是,如果在欠稅的前提下,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并且導致了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的,則會涉嫌逃避追繳欠稅罪了。
而且,逃避追繳欠稅罪的定罪量刑標準非常低,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構成犯罪,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則要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而且還會面臨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金。
那么,怎樣的行為屬于“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呢?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是指:(1)放棄到期債權的;(2)無償轉讓財產的;(3)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4)隱匿財產的;(5)不履行稅收義務并脫離稅務機關監管的;(6)以其他手段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
另外,何律師在各地稅務局發布的欠稅公告當中發現,有不少房地產開發公司,或者是置業公司,都存在著欠稅的情況,并且欠稅的金額都比較大的。這些公司需要注意一下,不要存在上述的行為,避免觸犯逃避追繳欠稅罪。
有些人可能還想著,不聯系、不理睬,把手機停機就行。
勸你不要這樣做。
因為上述的第(5)點“不履行稅收義務并脫離稅務機關監管的”就是對付這樣的行為。這一點就是有關走逃(失聯)企業的,如果在欠稅的情況下,還被認定為走逃(失聯)企業,也會觸犯逃避追繳欠稅罪。
#逃避追繳欠稅罪律師#
何觀舒律師,專注辦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發票罪、騙取出口退稅罪、逃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等重大疑難涉稅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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