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租賃條例》公布,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條例》規范出租承租活動,住房出租、承租應符合相關規定。
一、用于出租的住房應當符合這些規定
①廚房、衛生間、陽臺、過道、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于居住。
②租賃住房單間租住人數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積,應當符合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
二、要把房子租出去,應遵守這些規定
①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證明材料、擬出租住房的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其他證明其具有合法出租權利的材料,并配合承租人依法查詢、核實擬出租住房有關信息;
②不得擅自進入租賃住房,但是經承租人同意或者依法可以進入的除外。
三、要租房子,應遵守這些規定
①安全、合理使用租賃住房,不得損壞、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者改動租賃住房承重結構,不得私拉亂接水、電、燃氣管線;
②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租賃住房用途、拆改室內設施或者改動租賃住房其他結構;
③遵守物業管理規約,不得任意棄置垃圾、超標準排放污染物或者產生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公共通道、高空拋物或者實施其他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收取押金要約定好數額、返還時間等內容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應當在住房租賃合同中約定押金的數額、返還時間以及扣減押金的情形等事項。除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扣減押金。
五、新政對比舊政有哪些不同?
核心變化
新政內容
舊政對比
1.首次系統性立法
首部國家級《住房租賃條例》,效力層級更高(行政法規)。
舊規為部門規章(住建部文件),約束力較弱。
2.租賃住房安全標準
明確非居住空間(廚房/陽臺等)禁止單獨出租,設定人均最低面積標準(由地方制定)。
舊政僅原則性要求"安全標準",無具體空間限制和人均面積規定。
3.押金管理
押金扣減需合同明確約定,無正當理由不得扣減。
舊政未細化押金返還規則,糾紛高發。
4.企業監管升級
住房租賃企業強制設立資金監管賬戶,房源信息需真實一致。
對二房東企業監管缺失,資金挪用風險高。
5.中介行為規范
禁止中介代收租金/押金,不得以個人名義簽約。
中介違規操作空間大(如"高收低租"騙局)。
6.租購同權入法
明確長租住戶可享公共服務。
地方探索但無國家法律保障。
7.網絡平臺責任
平臺需核驗房源發布者身份,禁代收租金。
平臺責任模糊,虛假房源泛濫。
8.信用懲戒機制
建立企業/中介信用檔案,納入全國信用平臺。
信用約束分散,威懾力不足。
六、對普通租客/房東而言,有哪些注意點?
①最重要一條:推動長租客戶享受相同公共服務權利,即長期租房也可以入讀區域內學校,如果“租房教育同權”實現,無疑將嚴重打擊學區房價值。
②老小區車庫不能再出租。紹興普遍存在的,將一樓車庫改建,出租給老人居住,未來不被允許。
③禁止暴力清退,租客的權利進一步保障。
④房東、租客都需要實名認證。
⑤中介不能再代收租金/押金。
⑥打擊無良中介,中介信用納入全國信用平臺。
⑦打擊二房東,租房企業必須設置監管賬戶,房源信息需真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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