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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c孫聰穎
85后餓了么前CEO身陷囹圄,4000萬贓款觸目驚心。韓鎏悔不當初的懺悔更是令人五味雜陳。實際上,互聯網業務人員成為巨貪并非個案,之前就有淘寶審核小二貪污數額之巨,高達9000萬。
當涉案人士貪腐被曝光時,公眾難免疑惑:為何職務侵占至“小目標”級別,才被監管介入?
從新制度經濟學(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角度看,這本質上是企業“成本-收益”權衡、信息不對稱與治理結構失衡共同作用的結果。
一、監管的 “成本門檻”:企業的理性冷漠
在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中,企業的任何決策都暗含對 “交易成本” 的考量。這一理論由英國經濟學家、1991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納德?哈里?科斯(Ronald Harry Coase)提出 —— 他在 1937 年的經典論文《企業的性質》(The Nature of the Firm)中首次定義 “交易成本”,指出經濟活動中的交易不僅包含生產、運輸等 “顯性成本”,還涵蓋因信息不對稱、機會主義行為、契約不完備等產生的 “隱性成本”(如談判成本、監督成本、違約成本等)。而制度(包括監管規則)的核心價值,正在于通過明確權利邊界、規范行為預期,降低這些隱性交易成本,減少交易摩擦與不確定性。
但在企業實踐中,對違規行為的早期監管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資源:搭建全流程監控系統、配置專職審核團隊、對業務鏈條進行精細化拆解…… 這些成本在企業擴張期常被歸為 “非必要支出”,由此催生了 “效率優先、監管后置” 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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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鎏收受的部分現金賄賂
當違規行為規模較小,其對企業短期收益的侵蝕尚不顯著,未觸及生存根基時,監管的邊際成本往往遠高于邊際收益。例如,若一名淘寶小二收受數萬元好處費,可能僅影響少數小店的流量分配,對平臺整體交易額的沖擊微乎其微;但要排查此類行為,卻需動用算法團隊開發異常監測模型,甚至暫停部分業務流程 —— 這種 “投入大于可見損失” 的局面,會使企業傾向于 “容忍” 小規模違規,直至其膨脹到威脅核心利益(如品牌聲譽、合規風險)時才啟動干預。
這種 “不見棺材不掉淚” 的態度,本質是企業在 “短期收益最大化” 目標下的理性選擇:在違規行為未突破 “成本閾值” 前,與其耗費資源防范,不如將精力優先投入市場擴張。唯有當違規規模觸及企業無法承受的損失(如巨額罰款、用戶信任崩塌),監管的 “收益” 才會超過成本,企業才會痛下殺手。
餓了么前 CEO 韓鎏的案例或許正源于此:東窗事發前,企業可能因監管成本與收益的權衡,未能及時察覺其違規行為;直至真相敗露,面對鏡頭的韓鎏才追悔莫及。
二、信息不對稱:扁平化組織的權力尋租溫床
互聯網平臺的扁平化管理本是為了提升效率,但在新制度經濟學框架中,“決策權下放” 必然伴隨 “信息不對稱” 加劇。
基層員工掌握著大量碎片化信息 —— 如商家資質細節、物流配送盲區、流量分配規則漏洞 —— 這些信息難以被總部完全捕捉,形成 “私人信息優勢”。
當這種優勢與 “自由裁量權” 結合,便為黑產提供了土壤:淘寶小二可利用商家入駐審核權索賄,餓了么高管能通過供應商準入規則牟利。而企業總部由于信息滯后,往往只能通過 “結果異常”(如某區域投訴激增、商家資質造假集中爆發)倒推問題,此時黑產已形成規模。
更關鍵的是,扁平化組織中 “中間層監督缺失”,傳統科層制的 “逐級復核” 機制被削弱,單個崗位的權力缺乏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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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某知名藥企為例,22 年來僅于改制當年召開過一次股東大會,后期股東會、董事會形同虛設,企業決策均由原董事長一人定奪,“一言堂” 式的管理模式最終導致企業業績斷崖式下滑。在互聯網平臺中,類似的高度集權雖不常見,但關鍵崗位權力集中且缺乏監督的情況并不鮮見,給黑產滋生提供了溫床。
同時,“山頭文化” 也在部分互聯網企業中悄然滋生。不同小團體為爭奪資源和權力,各自為政,甚至不惜違規操作。例如在 TVB,高層之間的 “山頭體系” 使得藝人資源分配不均;在互聯網企業中,這種 “山頭文化” 則體現為不同業務團隊為了業績和資源,默認甚至縱容一些違規行為,形成內部的利益小圈子,讓黑產有了生存的 “灰色地帶”。
三、治理結構失衡:業績導向下的激勵錯配
組織經濟學強調 “激勵相容性”:當企業激勵機制與監管目標沖突時,必然滋生違規。互聯網平臺普遍以 “業績增速” 為核心考核指標,對區域經理、業務主管的評價幾乎完全綁定 “交易額、用戶數、商戶量”,這種單一導向會誘發 “目標替代”—— 員工為達成業績,默許甚至參與黑產。
例如,某電商平臺區域經理明知部分商家資質造假,卻因 “引入商戶數量” 與獎金直接掛鉤而選擇放行;物流主管為完成配送時效指標,對供應商的違規分包 “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直至形成利益輸送鏈條。此時,黑產甚至成為員工 “完成 KPI 的捷徑”,而企業的監管機制在 “業績至上” 的文化中被邊緣化。
《華爾街科技眼》曾曝光某電商平臺涉嫌售賣冒牌同仁堂商品:買方購買的 “慈醫堂” 首烏黑發丸,頁面標注 “北京同仁堂”,但收到商品的制造商卻是安徽福廣藥業。這一事件暴露出即使是擁有百年聲譽的老字號品牌,在復雜的商業生態中也面臨監管難題。眾多打著 “同仁堂” 旗號的產品在市場上流通,貼牌現象嚴重,消費者難以辨別真偽。品牌方對產品質量和品牌使用的監管存在漏洞,與互聯網平臺類似,在追求商業利益的過程中,忽視了對品牌聲譽的維護和對違規行為的監管,導致市場上出現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
四、輪崗機制:打破困局的關鍵解?
為解決上述問題,不少企業開始探索輪崗機制。輪崗能夠有效打破權力長期集中帶來的弊端,避免關鍵崗位員工因長期掌握資源而滋生腐敗。以百度為例,其高管輪崗制度不僅涉及具體業務線,且保持 2-3 年的輪換頻次,通過這種方式,百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山頭文化和結構性腐敗。(詳情見:高管輪崗機制,給百度帶來了什么?)
從基層崗位來看,定期輪崗能讓員工接觸不同業務環節,增加業務透明度,減少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比如在一些企業中,財務人員定期輪崗,有效遏制了財務造假和資金挪用等違規行為。對于互聯網平臺而言,讓淘寶小二、餓了么業務主管等關鍵崗位人員定期輪崗,能夠打亂黑產利益鏈條,降低其長期經營違規業務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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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崗也有助于培養復合型人才,提升員工對企業整體業務的理解,從長遠來看,這能夠增強企業應對風險的能力,使企業在制定監管策略時,有更全面的視角和更豐富的人才儲備。
黑產蔓延至 “億元級別” 才被整治,暴露的是互聯網平臺在組織治理上的 “路徑依賴”—— 早期為搶占市場而形成的 “效率優先、監管后置” 模式,已難以適應規模化后的風險防控需求。(詳情見:從長安荔枝到外賣大戰:千年未變的成本轉嫁困局)
要打破這一困局,除了通過 “權力分解” 降低尋租空間、用 “技術賦能” 緩解信息不對稱、以 “多元激勵” 替代單一業績導向外,還需重視輪崗機制在企業治理中的應用。唯有讓監管成本與黑產損失的權衡曲線前移,讓 “早期發現” 比 “事后清算” 更劃算,才能實現效率與風險控制的動態平衡。
互聯網平臺的組織進化,終究要回答一個問題:當企業規模從 “野蠻生長” 走向 “參天大樹”,如何讓每一根枝椏都既充滿活力,又不偏離主干的根基?這或許比單純的 “整治黑產” 更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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