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的一紙宣判,讓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原主任王小平的名字再次成為焦點。他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 ,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曾經在中國足壇罰單上頻繁留下頗具個性“王體”簽名的他,就此謝幕,而他的“王體”簽名也徹底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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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平在球迷群體中有著極高的“知名度”,被戲稱為足壇“書法家”、中國足壇“最忙的人”。這源于他在足協紀律委員會處罰決定上的簽名。在他任職期間,足協罰單數量繁多,2017年更是達到“巔峰”,全年開出152張罰單,罰款總額超過350萬元,其中中超聯賽開出87張罰單 。這些罰單涉及球員停賽、俱樂部扣分等關鍵裁決,而這些裁決直接影響著球隊的聯賽競爭力。然而,檢方指控他在2015年至2019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廣州恒大、武漢卓爾等7家俱樂部提供“特殊關照”,收受現金賄賂共計64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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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平落馬后,中國足協罰單簽名出現了“擴員”現象。在他被調查后,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副主任徐家力出現在罰單簽名處。2023年4月28日,中超新賽季的第一批罰單上,徐家力的簽名取代了王小平 。此外,在中足聯成立后,一個叫周明的官員的罰單簽字頻繁進入人們的視野。這種簽名“擴員”,從表面上看,是為了填補王小平落馬后的空缺,保證足協紀律處罰工作的正常運轉,但從深層次看,也體現出中國足協試圖通過分散權力,避免權力過度集中在一人手中而導致腐敗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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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罰單簽名“擴員”能否成為杜絕出現下一個“王小平”的關鍵,還存在諸多疑問。一方面,雖然現在有多位官員參與罰單簽名,但如果背后的權力運行機制和監督機制沒有實質性改變,那么即便簽名的人再多,也無法從根本上杜絕腐敗。過去,足協紀律委員會的處罰依據是《中國足協紀律準則》,這并非國家法律,使得司法機關在界定權力尋租等違法違規行為時存在困難,也讓權力尋租有了可乘之機 。另一方面,新參與簽名的官員,同樣面臨著權力帶來的誘惑,如果沒有嚴格的監督和約束,難保不會重蹈王小平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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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真正杜絕下一個“王小平”的出現,中國足協需要進行全面而深入的改革。在制度層面,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讓足協紀律處罰工作有更堅實的法律依據,減少自由裁量權帶來的風險;在監督層面,不僅要有嚴格的內部監督機制,還要充分發揮媒體和球迷的外部監督作用,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在人員管理層面,要提高足協工作人員的職業操守和法律意識,建立科學的選拔和考核機制。只有這樣,才能營造一個健康、公平的足球發展環境,讓中國足球真正走上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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