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5日至8日,檢察日報連續4天以《廣西上思縣十萬大山自然保護區被毀事件追蹤報道》、《誰該為十萬大山毀林事件負責》為題,連發三篇記者實地調查報道和一篇評論文章,對過去8年間,發生在十萬大山的大規模毀林事件進行了詳盡的報道。
![]()
然而,報道過后,當地村民并沒有等來后續的處理和追責。相反,事發至今過去了近30年,十萬大山的毀林、開發經濟林事件,至今仍在持續進行當中……
![]()
上思縣叫安鎮松柏村那畏屯現任村民小組長劉凱民,就是當年那個20歲剛出頭,因沒錢坐車,就一邊開著摩托車一邊吃辣椒提神,跑爛了幾雙解放鞋,四處告狀的那個年輕農民。當年向各家媒體反映情況的材料,正是他親自遞交和組織撰寫;當年深入到原始森林深處,到現場調查采訪的記者,他是領路人之一。
![]()
△劉凱民
同期,與劉凱民一同反映情況、一同帶領記者深入采訪、時年61歲的老人楊仕欽,是同村篤象屯的農民,已于七八年前離開了人世……
由于村民們所反映的問題,至今都沒有得到解決,在堅持維權了近30年的漫長時間后,劉凱民也從年輕小伙,變成了一個年近花甲的老人,但未變的是,他仍然在堅持申告……
01
村民世代耕種管理的自然保護區水源林,忽遭縣政府“裁決”易主
松柏村的那畏屯是上思縣最為邊遠貧窮的小山村之一,村民們世代居住大山里,祖祖輩輩以種田為生。改革開放后,和全國人民一樣,落實承包責任制,調整生產結構,政府決定大力發展種植業。
為此,上思縣政府在1982年落實林業“三定”政策時,頒發(上發【1982】60號、上政發【1982】204號)文,明確崠宋、吞貧及六化山為國有水源林管護區。
![]()
同時,文件在關于“落實林業三定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明確,要保護水源林區,“十萬大山東起公正公社的大龍山,西至南屏公社常隆大隊的雞籠山,屬于我縣一面的山梁和明江水源頭的山麓,上至山頂,下至山腳,所有天然闊葉林一律劃為十萬大山水源林區,山林權屬國家所有”。
而崠宋山、吞貧山和那畏屯,正處于十萬大山東南部支脈中。這一點,有當年的林業工程師予以證明。彼時,上思縣政府對那畏屯祖祖輩輩生產、生活和管理經營的崠宋山、吞貧山進行確權之后,還核發了那畏屯及松柏村的《山界林權證》。
那畏屯村民小組長劉凱民說,崠宋、吞貧兩山林,從解放后的土改,合作社、人民公社,1962年的四個固定,再到1982年的林業三定,都是那畏屯的集體山林,從未發生山林權屬糾紛,不僅政府確認了山界和林權,相鄰屯的村民都可以作證。
綜上具有司法效力的書證可見,自1982年林業三定之后,崠宋、吞貧兩山屬國有水源林,林地所有權屬那畏屯,林木管理權歸屬十萬大山自然保護區。
村民們沒有想到的是,1992年,平某農場(昌某某工商公司)以與松柏村那畏屯林權證名下的崠宋、吞貧及六化等山地上萬畝水源林存在爭議為由,向縣政府調處辦申請調處。其調處結果是,上述山林被上思縣政府劃歸平某農場所有。
村民不服,拿出1982年落實政策確權核發的《山界林權證》進行申訴。
結果,上思縣政府、縣調處辦,并未對爭議林地的邊界進行調查勘驗,跳過這一必要的核查程序,作出“山林權屬處理意見書”,將那畏屯爭議的崠宋、吞貧、六化山等山的山林權屬,強行劃給了平某農場。
02
十萬大山保護區水源林,遭長達8年大規模毀林
那畏屯的山林被劃給昌某某工商公司后,就遭受了長達數年的濫砍濫伐。
濫砍濫伐之后,從1993年開始,村民們眼見一片片茂密的水源林給砍倒,昔日淙淙的溪流干涸,上千畝良田成了“望天田”。
為了青山綠水,以那畏屯的郭凱民和篤象屯的楊仕欽兩村民為代表,對政府無理劃撥林地給昌某某工商公司,放任其濫砍濫伐林木的行為,從上思、南寧,再到北京,進行了長達8年的控告。
2002年2月5日至8日,檢察日報記者在收到此新聞線索后,深入十萬大山原始森林深入進行調查采訪后,用連續4天的報道和評論文章,部分還原了上思縣十萬大山自然保護區水源林,被大規模毀林的真相。
在當年媒體的報道中,十萬大山深處,一兩百年的古樹尸橫遍野,里面不乏國家一類樹木紅白椎,它們有的被砍倒,有的被燒成了黑炭。
在保護區中的痕那山,有外地商人花了95萬元,運走了4000立方米的木頭。此后,上思縣的木材老板黃某,將砍伐林木的道路,往原始森林的核心處,又延伸了近7公里。
報道這樣寫道:“這是一條通往原始森林心臟的路。……沿途倒下的原始雜木不計其數,有的干脆成了鋪路的枕木……在路的盡頭,記者看到,一旁的原始雜木已經倒下不少,顯然,路還要繼續往山里延伸。”
有意思的是,彼時的上思縣林業局局長韋某某在接受檢察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十萬大山核心區的“原始雜木是不能砍的,他到林業局上任三年來沒有發過砍伐雜木、灌木的指標。”
但是,廣西林業設計勘測院1999年對上思森林資源規劃設計所作的一項調查報告表明,從1992年到1999年,上思防護林面積年均凈減2741.7平方公里,凈減率為3.4%;闊葉林面積凈減率為2.75%;生態林面積年凈減10776.9公頃,年凈減率為3.39%。全縣近一半鄉鎮森林面積下降,其中思陽鄉下降1796.7平方公里,平均每年下降256.7平方公里。一位林業局內部人員說:“這個數字相當驚人。”
彼時的官員還告訴記者,騰出的林地將種植八角,這些林木被砍伐,獲得了相關部門的批準。
但是,這一說法與1998年8月頒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撈沙等活動”的規定明顯相悖。
更為諷刺的是,在保護區中,當年深入調查的記者還在沿途看到上思縣政府立的告示:“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違反者處以0.67萬至2萬元罰款。”
由于濫砍濫伐,山間原本流淌河水、甚至可以發電的河流,干涸得露出了河床,拖拉機可以隨意駛過。
彼時的那畏等屯,共計約1000多畝的水稻良田,變成靠天吃飯的“望天田”。此后,這些水稻良田變成了旱地,直到今天。
03
農場土地不斷擴張,村民失地,縣政府決策成“主因”
村民稱,在1993年到2000年期間,昌某某工商公司從六化、崠宋、屯貧等幾座山林砍伐了近萬立方米的木頭。而導致悲劇發生的,就是上思縣政府、縣調處辦,擅自將水源林的林權和管理權劃給了平某農場。
![]()
實際上,從1982年林業三定政策落實開始,平某農場因林地確權問題,開始有了急速擴張土地規模的想法,但農場自1957年來到十萬大山,最初取得的土地是通過與附近村屯協商獲得,一些村屯因自身條件有限,并沒有答應向農場無償給付土地。
村民劉凱民稱,平某農場為了獲得土地,就制造與那畏屯存在土地糾紛的借口,將1982年林業三定政策落實時確權給該屯的原始林地,描述成農場職工1957年以來就開始開荒種樹,而事實上,村民在此地生存繁衍幾代人,一直對案涉土地進行管理和經營,因此,林業三定時將案涉林地確權給屯集體合情合理合法。
“然而,在平某農場申請縣調處辦調處,根本不聽村民解釋,也不看我們提供的《山界林權證》,直接在調處協議簽字、蓋章后,我們屯上萬畝水源林就被無償、不合法地劃給了平某農場”,劉凱民說,“農場在取得這些林地后,就大肆砍伐自然保護區中的水源林,在1993至1994年間,崠宋、吞貧兩山的林木,全部被砍伐殆盡。
在崠宋、吞貧兩山林木開始被砍伐的1993年,那畏村全屯100多名男女老少出動上陣維權,他們緊抱樹身不許砍伐。
郭凱民說,沒想到砍伐木材方竟然雇請數十名不明身份人員,他們手拿長柄大砍刀,氣勢洶洶地將民眾強行拖走,并拳打腳踢,打斗聲、咒罵聲,聲音震動十萬大山山谷,場面之慘烈難以用言語形容。
最后,善良的村民沒能阻止住水源林被肆意砍伐。
松柏村村民提供的一組證據顯示,1997年1月,縣調處辦出面召集時任村委會主任施某謙和昌某某工商公司負責人農某科兩人,以六化山存在爭議為由,炮制了一份“調解協議”,將原屬松柏村六化山約3000畝林地,以8000元的價格,低價轉讓給了昌某某工商公司。此后,該公司將山上林木砍伐殆盡。
此后,現任松柏村主任拿出當年的調解協議書查驗發現,該協議書上無當事人雙方的手寫簽名,松柏村委會的公章模糊不清,與村委會的公章印紋存在明顯不同,涉嫌偽造公章。
![]()
目前,松柏村也在著手組織材料和證據,就該協議達成的合法性進行維權。
04
林地權屬之爭,背后實為利益之爭
2001年,當地官員給檢察日報記者的回復是,砍伐林木后的山地將種植八角樹。
而事實上,從1990年代起,被平某農場砍伐至今的數十萬畝水源林,并沒種植什么八角林,而是多數種上了對生態環境并不友好的速生桉樹。
然而,每5至6年砍伐一次,又再生的速生桉,因其巨大的經濟價值,引來了各方的垂涎。十萬大山58萬余畝保護區的林地資源,也就成了各方的利益目標。
根據1982年6月,廣西區政府桂發【1982】97號批文的批復,十萬大山水源林保護區總面積為58.2594萬畝。
然而,據初略統計,除了叫安鎮松柏村的那畏屯被縣調處辦和縣政府強行劃給平某農場的近萬畝山林和土地之外,叫安鎮雙板村的念吊屯、那當村的派壩、白及兩屯的水源林基本被砍伐殆盡,種上了速生桉;南屏鄉米強村的白管、白規、布城三屯,枯叫村的米顏屯、丁草兩屯的水源林也被砍伐殆盡,也種上了速生桉……
當地村民表示,在各方利益集團的不斷蠶食下,十萬大山58萬余畝的原生水源林,剩下的面積可能已經不到原來的一半,這些土地的控制權,究竟是在農場手中,還是在個人手中,也是眾說紛紜。
公開資料顯示,十萬大山自然保護區1982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為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后,又于2003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晉升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主要保護對象為水源涵養林和季雨林、山地常綠闊葉林模式標本產地。
知情人表示,不論是區級保護區或是后來升級為國家級保護區,上思縣政府都無權以行政裁定的方式,將林地的所有權,在未經實地勘驗的前提下,從當地村集體名下,無償劃歸平某農場。而劃撥之后所造成的管理混亂,濫砍濫伐,種植桉樹之類不符合水源林自然保護區林木的系列行為,也遭到了各方的詬病。
在案涉林地林木的所有權、管理權和使用權爭議最為激烈的2000年前后,上思縣法制局于2000年12月26日,曾專門給上思縣人民政府遞交了一份《行政建議書》。在該建議書中,有這樣表述:
“其(水源林保護區)林木應由縣十萬大山自然保護區管理站管理。……爭議的崇宋、吞貧兩山山林……劃歸昌某某工商公司(平某農場)管理,昌某某工商公司近年已將上述之山的林木砍伐光,這是違反(國家《森林法》(簡稱)、《國家(自然保護區條例》、(簡稱)、《關于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111號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的。”
![]()
該意見書還寫道:“管理者對自然保護區的管護意識差,自認為由其管理林權即歸已,這是錯誤的。上政發[1990]18號處理意見就已說得很明白:(一)崇宋、吞貧兩山屬國有水源林,由國營平某農場管理;(二)國營平某農場必須按照保護水源林區的有關規定經營管理。非經縣政府批準,不得砍伐,(后略)。這就說明,農場只有經營管護權,沒有所有權和處置權。但農場沒有照執行,自行砍伐林木,責任由其自咎。”
然而,在法律依據和事實清楚的前提下,上思縣調處辦、縣政府的大筆一揮,案涉林地的所有權、和處置權,就被無限延伸,延伸到肆意而為,最終導致了十萬大山水源林被不斷蠶食,也導致了當地的民眾,數十年來的不斷上告,引發的民憤、民怨久久不能平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