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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父異母的弟妹發起的香港第一輪訴訟中,宗馥莉輸了,還要支付這一輪的訴訟費用。
根據娃哈哈百億遺產爭奪首輪判決,被告方宗馥莉獲輸。
當天下午4點,位于皇后大道的香港高院大樓里,律師領取到該案包含這個決定的宣判書。香港高等法院今日頒發非正審禁制令,裁定宗馥莉在杭州中院及浙江高院訴訟有結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否則不得從JianHaoVenturesLimited的香港匯豐銀行帳戶提款或轉帳任何資產。另亦需提供該帳戶完整帳目。
此次香港三名原告訴訟目的,旨在保全在匯豐銀行賬戶內資產,截至2024年5月,高院文件顯示宗馥莉已經從該賬戶轉走110萬美元。該賬戶現有金額約18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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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案件將于8月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聆訊,性質是宣布決定,估計時間只有5分鐘,預計會是一個程序性的流程。
8月1日下午,記者抵達法庭旁聽,在原定開庭的下午4點,法庭工作人員通知現場人士無需等待,法庭不會開門。該工作人員表示,按照一般情況,判決書或將于18時上載至香港高等法院網站。
長達22頁的起訴書材料顯示,三位原告分別為Jacky Zong(宗繼昌)、Jessie Jiele Zong(宗婕莉)、Jerry Jisheng Zong(宗繼盛),兩個被告為Kelly Fuli Zong(宗馥莉)(第一被告)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第二被告,一家在英屬維京群島注冊的公司)。
起訴書透露,原告宗繼昌等三人早在2024年12月30日向香港高等法院遞交originating summons(原訴傳票),并已于2025年1月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內庭(非公開審理)這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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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書顯示,2024年12月,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三人向香港高院申請針對宗馥莉的臨時禁令,以阻止她處置、處理或減少在匯豐銀行以建昊企業有限公司名義開立賬戶的資產價值。法院在審閱原訴傳票(originating summons,香港民事訴訟的一種啟動方式)、原告方及律師確認書、原告承諾書等證據資料后,向兩名被告發出了臨時禁止令。
這份法律文件主要透露了兩大信息:
1、在聽取了申請后,法官要求被告不得處置、處理或減少某個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HSBC)賬戶上的資產價值,該賬戶以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名義開立。
2、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銀行對賬單顯示,已從該匯豐銀行賬戶轉出108.51萬美元。值得注意的是,該法律文件并無提及“信托”一詞。
三名原告認為,自己是宗馥莉的“同父異母兄弟姐妹”。
原告律師稱,三名原告還在杭州一家法院提起訴訟,以爭取獲得他們聲稱的已故父親承諾給他們的信托權益,各價值7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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