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軍的“慰安所”是一種隨營軍妓制度,其古代又稱“營妓”,名義上的所謂作用是“以軍妓管理軍紀”,甚至李敖還有一篇文章叫做《營妓考》。
日軍“慰安婦”的問題始終是東亞地區的尖銳歷史議題,其一是嚴重傷害包括中國人的民族自尊心,其二是日方對“慰安婦”的最大來源始終不承認--也就是就地強迫、逼良為娼,因為承認“強迫”就等于又多了一筆戰爭罪,是要擔負道歉和賠償責任的國家罪行。
日軍的慰安所一般是根據駐軍情況進行配置,人多的時候慰安所數量會相應增加,反之亦然、隨軍調動。
日軍占領南京后,出于調整部署和休整補充的需要,其后3-4個月出現了一個相對的軍事平靜期。
此時的鎮江多支日軍部隊在此駐防,駐軍人數急劇增加,也由此出現了許多日軍的“慰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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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是日軍第68步兵聯隊3大隊的1938年2月軍事檔案,其中用簡圖標注了當時鎮江城區的慰安所分布情況。
鎮江日軍慰安所從圖上看至少共有8處,城西大西路沿線2處(第2、4號)、中山路/橋(省廬)沿線、中正路沿線(解放路)合計6處。
鎮江第一慰安所:日本人(內地人)23名,其中將校軍官專享5人、其他人共用18人。
鎮江第二慰安所:日本人(內地人)23名,其中將校軍官專享4人、其他人共用19人。
鎮江第三慰安所:中國人17名。
鎮江第四慰安所:朝鮮人17名,其中將校軍官專享3人、其他人共用14人。
鎮江第五慰安所:中國人6名(另有15人準備中)。
鎮江第六慰安所:日本人10名,中國人10名。
鎮江第七慰安所:日本人8名(將校軍官專用)。
鎮江第八慰安所:日本人25名。
總計日本慰安婦89人、中國慰安婦48人(含第五慰安所預計到達的15人)、朝鮮慰安婦17人,此時鎮江慰安婦以日朝籍為主流(人數占76%)。
從圖中也可以看出,日軍慰安制度也是有等級差異的,將校級軍官有專供的慰安婦。
慰安所同時也屬于”軍隊后勤副業“。軍人去消費也是要花錢的,價格按慰安婦來源不同有差異,日本人(內地人)為2元一次、朝鮮人1.5元一次、中國人1元一次,而當時日軍一個上等兵的月津貼是6元40錢、一個少尉的月薪是70元。
為了預防衛生隱患,鎮江的慰安所還有衛生監督檢查機制,對慰安婦每周進行“花柳病”檢查,以防止性病傳播,其安排為:
第1、2、5慰安所由兵站司令部軍醫負責。
第4慰安所由炮兵分隊軍醫負責。
第3、6、7、8慰安所由第四野戰病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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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軍《鎮江慰安所規定》,其使用時間也有所限制
軍官:下午5點(周日下午1點)至次日中午12點;
士官:下午5點至晚上9點
士兵:上午10點至下午5點
持有身份證的日本國民(軍屬)也可使用慰安所,時間為下午5點至中午12點。
慰安婦的工作強度:鎮江縣城此時的慰安婦只有139-154名,根據一些事后的記載,此時的鎮江縣日軍駐軍大約有15000人(2月中旬有8929人進入慰安所),根本不可能滿足需要,所以實際上“逼良為娼”才是慰安婦的主要來源。
至1938年底,鎮江比較明確的“慰安所”有大爸爸巷口的“料高花月”、宋官營的小一些的同類場所、小觀音橋以及婁巷也各有一處。
到了1942年12月,日軍對鎮江慰安婦進行了特別體檢,其統計如下:
1942年12月:平均每日29人,共檢查人數:日本人0人、朝鮮人0人、中國人114人,共114人。
1943年1月:平均每日31人,共檢查人數:日本人0人、朝鮮人0人、中國人124人,共124人。
1943年2月:平均每日39人,共檢查人數:日本人12人、朝鮮人0人、中國人143人,共155人。
可以看出,此時的鎮江慰安婦群體主要是中國人了,縣內慰安所數量大約5-8家,日本慰安婦、朝鮮慰安婦則大多隨軍去往太平洋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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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的“突擊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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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治病用的軍藥“星秘膏”
與此同時、雖有慰安所,但日軍在鎮江街頭的性暴力依然沒有完全停止,在1945年1月還出現了日軍向鎮江中山路69號新新旅社老板陸乃康(41歲)要求女性陪侍不得,而酗酒拔刀殺人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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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登第七三三〇部隊臨時軍法會議”判決的這起鎮江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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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所遺留照片、圖文無關、僅供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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