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一項由上海交通大學和復旦大學聯合完成的研究登上了頂刊Science封面。在這篇論文中,三位博士生與一位博士后為共同第一作者。“學生作為第一作者”的話題再次進入公眾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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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四川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管的學術期刊《天府新論》曾發布投稿提示,其中寫道:“不建議在讀碩士生、博士生將導師掛名為第一作者。如導師對于論文有實質性貢獻,可署名為第二作者。”這條提示雖然出現在社科學術領域,卻引發了廣泛關注。原因很簡單:署名第一作者,對很多學生來說,并不容易。
署名順序的背后,不只是貢獻的大小,更牽涉到誰有權署名、誰能決定、誰來擔責等問題。但最近,學生署名第一作者的情況越來越普遍了。
論文一作,意味著什么?
論文署名的規則、排序的標準,在不同學科、不同團隊中并不完全一致。“誰是一作”“誰署名通訊作者”有時是貢獻的反映,有時也牽涉到更復雜的考量。
根據當前國際較為通行的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ICMJE)署名標準,作者資格(authorship)須滿足以下四項條件:第一,在研究的構思或設計,或數據的獲取、分析或解釋方面做出實質性貢獻;第二,起草論文或對其關鍵的學術內容進行重要的批判性修改;第三,批準最終發表的版本;第四,同意對研究的所有方面承擔責任,確保與研究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有關的問題能夠得到恰當的調查與解決。所有署名作者必須同時滿足以上四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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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2025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
而通訊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是指在稿件提交、同行評審及出版過程中,主要負責與期刊編輯部溝通的個人,通常是導師、教授或項目負責人等。
可見,作者身份不僅代表著學術榮譽,還具有重要的學術、社會及經濟意義,署名同時意味著對已發表工作的責任與可追責性。通常來看,對論文的貢獻大小決定著署名順序的先后,絕大多數期刊默認第一作者貢獻最大;如多人貢獻相當,可在論文中標明共同第一作者(co-first author)。
正因第一作者需要承擔課題的核心工作,對學生而言,這樣的署名并不輕松。能夠成為一作,往往意味著一次完整而深入的科研鍛煉,尤為不易,也更加珍貴。近年來,越來越多高水平論文將學生署名為第一作者,這背后既有個人的努力,也反映出科研團隊對青年人才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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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華東師范大學在《自然》(Nature)發文,揭秘真核生物起源時間約為27.2億年前,早于地球大氧氣事件,這為理解真核細胞形成機制提供重要的線索。2021級海洋生物學專業博士生張家偉為論文唯一第一作者,指導教師董宏坡研究員為論文第一通訊作者。3月,西湖大學在《自然》(Nature)上發表最新研究成果(Structures and mechanism of human mitochondrial pyruvate carrier),成果由三位導師的課題組合作研究,導師組實驗室的三位博士生為共同第一作者,導師則擔任共同通訊作者。這樣的署名方式,既是對研究貢獻的尊重,也是導師為年輕學者提供的寶貴機會。
在過去,導師署名為第一作者的情況并不少見,尤其在任務緊迫或團隊資源有限的背景下,署名往往更多服務于考核目標。然而如今,這樣的署名安排正悄然發生變化。無論是導師,還是學生,在面對各自的科研任務與發展目標時,都希望能夠擁有更具分量的署名。這背后,不只是貢獻的劃分,更離不開績效考核、學術評價等一整套機制的影響。
教師與學生,各有各“難念的經”
教師的難處
在高校與科研機構中,教師的科研壓力并不小。近年來,“非升即走”已成為不少高校對青年教師的基本要求,科研成果,尤其是高水平論文的產出,直接關系到職稱晉升與崗位穩定。
績效考核中,不少單位明確將論文的署名順序納入工作量認定,第一作者往往具有更高的權重。在這種考核機制下,導師不僅要保障課題的完成,還需要面對實實在在的論文產出壓力,而署名順序,往往成為衡量工作成果的重要依據。
廣東工業大學在《教師考核科研工作量計算方案》中明確規定,該校教師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原則上由第一作者分配其他作者(校內教師)的工作量;第一作者為該校學生,該校教師為通訊作者的學術論文,原則上由第一通訊作者負責分配其他作者(校內教師)工作量;分配標準依據一作的不同情況也有不同的評估比重,但無論如何,比重總是以第一作者為優先,之后逐級遞減。
海南師范大學也有類似規定,學術論文工作量以海南師范大學為完成單位且本校在職教職工為第一完成人或通訊作者的SCI收錄論文科研工作量,以論文首頁和檢索報告標注的作者順序為核算依據,SCI收錄論文計算工作量不超過六人(含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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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規定,原則上,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為同一人(第一作者同時為通訊作者)或為不同的兩個人。存在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訊作者的SCI收錄論文,科研工作量核算不超過六人,超過六人的,優先考慮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人數。
學生的期待
而對于學生來說,在學位申請、獎學金評定、繼續深造乃至就業時,是否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過論文,往往成為評估科研能力的重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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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順序背后,不僅關乎貢獻的認定,也牽涉到對未來發展的預期。當制度對“一作”賦予更多權重,署名的分配就很難完全回避現實壓力下的博弈,而這一切最終指向同一個問題——我們如何在科研實踐中,為年輕學者創造更加公平、明確的發展空間。
讓“一作”,不再糾纏
圍繞第一作者的種種現實考量,雖然反映出當前科研生態的壓力,但也促使人們開始思考:是否可以通過更清晰的署名機制與更合理的評價體系,減少不必要的誤解與沖突?從團隊內部到期刊平臺,再到更高層級的科研管理,關于署名與評價的規則,也正在經歷一些新的變化。
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ICMJE)在署名規范中另外建議:對于由大型多作者團隊完成的研究,理想的做法是在研究啟動前確定作者名單,并在投稿前再次確認。所有列入名單的成員均須符合上述四項署名標準,包括審閱并批準最終稿件,愿意公開承擔責任,并對其他作者工作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抱有充分信心。此類團隊作者通常也需要分別提交利益沖突披露聲明。
國際頂尖期刊Science也表示,對于被接受的稿件,所有作者都必須解釋他們對稿件的貢獻;并且遵循美國科學促進會(AAAS)提出的價值觀,致力于促進一種更加多元化、公平和包容性的實踐機制。
在國內,早在2020年,教育部、科技部便聯合印發《關于規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通知提到,SCI論文相關指標已成為學術評價,以及職稱評定、績效考核、人才評價、學科評估、資源配置、學校排名等方面的核心指標,使得高等學校科研工作出現了過度追求SCI論文相關指標,科技創新出現了價值追求扭曲、學風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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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通知建議,要建立健全分類評價體系,堅決摒棄“以刊評文”,評價重點是論文的創新水平和科學價值,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直接判斷依據,并進一步優化職稱(職務)評聘辦法,扭轉考核獎勵功利化傾向。
近年來,已有不少高校開始探索更為多元的評價體系。北京大學、南京大學等陸續提出,破除“唯論文”傾向,將多樣化的學術成果納入人才考核與晉升體系之中。這不僅為科研人員,尤其是青年學者,提供了更寬廣的發展路徑,也有助于緩解署名帶來的單一壓力。
論文署名只是科研合作中的一個環節,卻常常牽動人心。無論是學生,還是導師,都希望自己的付出被看見、被認可。而在成果有限、壓力巨大的現實中,如何分配署名,如何評價貢獻,往往比表面上看起來更復雜。
但無論制度如何調整,評價如何改革,真正良性的科研生態,始終應當為年輕人留下成長的空間,也讓每一位科研參與者的努力都能得到合理的回報與尊重。回歸本心、協作透明,也許是我們面對署名問題時,最值得堅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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