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永陵法庭掛牌“旅游法庭”以來,一張覆蓋景區管理、游客權益、遺產保護的法治護航網逐步織密。回望過往,法庭以“預防為先、調解為主、審判保障”為原則,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司法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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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糾紛化解上,法庭創新“三步工作法”:接到糾紛線索后,聯絡人1小時內響應,簡單糾紛現場調解,復雜案件48小時內立案。在法庭受理的一起旅游糾紛中,沈陽來的旅客房某攜一家在某景區懷抱孩子乘坐秋千時,秋千鐵鏈斷裂,導致房某抱著孩子摔倒在地,房某受傷后被送至醫院住院治療。事后,房某以景區未盡到安全管理義務為由,要求承擔賠償責任。永陵法庭受理案件后,積極與雙方當事人電話溝通進行調解,承辦法官孫錫銘為景區負責人、保險公司和房某進行釋法明理,房某自愿承擔10%的賠償責任比例,保險公司當即核算了房某受傷產生的各項費用和損失,雙方就賠償方案達成一致,并對此次調解感到滿意并連聲道謝,此次糾紛通過調解快速得到化解,未影響景區正常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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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源頭預防上,法庭定期到景區作安全提示,對景區安全保障義務、格式合同規范、知識產權保護等幾大類常見法律問題做出詳細提醒和普法教育。針對清永陵、赫圖阿拉城等世界文化遺產,專題開展“文物保護法”講解,推動“保護優先”理念落地。通過卓有成效的源頭預防,自2017年以來,轄區4大景區僅有5件旅游糾紛。
從“坐堂問案”到“上門服務”,從“事后化解”到“事前預防”,永陵法庭以司法智慧守護著新賓文旅的“詩與遠方”,讓法治成為景區最安心的“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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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賓法院新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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