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首次發布生態環境司法十大創新機制,其中,韶關中院的“‘六長’共治協同聯動機制” 入選。

韶關:“六長”共治協同聯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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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制簡介
2023年以來,在“五長”聯合治理模式的基礎上,韶關中院繼續聯合韶關市河長辦、韶關市林長辦、韶關市自然資源局、韶關市檢察院、韶關市公安局在全省首創“河長+林長+田長+警長+檢察長+法院院長”“六長”共治協同聯動機制,充分發揮河湖長制、林長制制度優勢以及“公檢法”機關職能作用,推動六部門形成合力,共同守護韶關綠水青山。
創新亮點
一是會商研判,共促問題及時處置。各單位深入合作,共建聯席會議機制,定期互相交流通報工作情況和重要案件辦理等相關情況,會商研判全市涉水涉林涉田資源管護以及執法辦案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涉及部門職能交叉、需協商處理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二是信息共享,提高管理保護成效。健全日常聯絡工作機制,打破部門信息壁壘,構建部門間智能信息平臺數據互通等協作機制,及時通報涉水涉林涉田領域方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政策以及突發事件輿情等問題。各單位分別指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組成員,建立粵政易工作群,及時高效收集和分享相關工作信息。
三是聯合行動,形成打擊高壓態勢。完善部門聯動處置機制,積極開展聯合巡查、聯合執法、聯合辦案等專項行動,建立健全線索移交、案件協辦、技術支持等工作協作制度,推動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有效銜接,全面加強對涉水涉林涉田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實施成效
韶關中院與韶關市河長辦、林長辦、自然資源局、檢察院、公安局聯合制定《韶關市“六長”協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強化責任擔當,在“六長”共治協同機制的推進下,韶關法院開展3次跨部門磋商會議,參與聯合執法行動1次,韶關市推行的聯合治理模式獲市委主要領導批示肯定,并在廣東改革工作簡報、河湖長制工作簡報刊登。
來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編輯:肖聲揚
審核:陳東陽 劉昊
責編:羅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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