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背景
2024年2月10日,王先生駕駛的兩輪電動車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不幸的是,在被另一車輛撞擊后,王先生經搶救無效去世。【澤良律師事務所,專攻全國保險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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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檢鑒定結果↑
通過王先生的工作單位,家屬得知他的單位為他投保了一份團體意外險,保險金額為50萬元。家屬原本期望這筆保險金能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但在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時,保險公司卻以“無證駕駛電動車”為由拒絕了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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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
02 保險拒賠
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在于,王先生所駕駛的電動兩輪車經過鑒定為機動車,在事故發生時并未辦理機動車行駛證,同時王先生本人也未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依據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保險公司認為王先生的駕駛行為符合“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合法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基于這一免責情形,保險公司拒絕承擔理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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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責任認定↑
03 委托澤良
面對保險公司的拒賠決定,王先生的家屬感到無助且困惑。為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們決定委托澤良律師事務所代理此案。澤良保險拒賠事業部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啟動調查工作,對保險合同、事故認定書及相關法律條文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有力的反駁意見。
04 最終結果
法院最終認定王先生駕駛的電動兩輪車的性質不屬于機動車,因此不適用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保險公司應當對王先生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最終判決保險公司向其家屬支付賠償金共計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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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本案的裁決結果彰顯了澤良律師事務所的專業素養和卓越的法律服務水準。盡管保險公司試圖援引免責條款來拒絕賠償,澤良律師團隊憑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嚴密的邏輯推理,成功地為王先生的家屬爭取到了大部分的賠償金。這一勝利不僅為當事人帶來了經濟上的保障,也為未來類似案件中的投保人提供了寶貴的參考。澤良律師事務所將繼續致力于為每一位客戶提供上乘的法律服務,協助他們在遭遇保險糾紛時,爭取到應有的公正和賠償。
— 本案判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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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親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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