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背景
2021年1月31日,X女士為自己投保了一份終身壽險,該份壽險附加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以及豁免保險費疾病保險。 【澤良律師事務所,專攻全國保險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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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
2023年8月31日,X女士經醫院確診,不幸罹患甲狀腺乳頭狀癌。根據其兩年半前為自己購買的該份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甲狀腺乳頭狀癌屬于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范圍,X女士便據此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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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報告↑
02 保險拒賠
面對X女士提交的相關材料,保險公司進行調查,最終以X女士曾在2021年5月30日確診患有甲狀腺左葉結節為由,向其送達了拒賠通知書,認為X女士由于等待期內疾病導致重大疾病確診,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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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賠通知書↑
X女士對此意外萬分,始終無法理解自己兩年半前確診的一個良性結節最終成為本次拒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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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狀腺結節確診報告↑
但自身力量實在弱小,多次與保險公司溝通無果,X女士在網絡上找到專注保險拒賠領域的澤良律所,將此事全權交由澤良律師處理。
03 庭審過程
接受委托后,澤良律師第一時間整理相關證據材料,梳理爭議焦點,并針對“甲狀腺結節”與“甲狀腺乳頭狀癌”之間的醫學聯系進行研究,在庭審過程中從以下三點對保險公司的抗辯進行突破:
1丨X女士首次確診甲狀腺乳頭狀癌的時間為投保后兩年多,符合保險責任范圍;
2丨針對保險合同中關于重大疾病以及保險責任范圍的理解,應當以人們通常理解以及被保險人合理期待的角度進行解釋。保險公司對于保險責任的解釋不僅違反重疾險的通常含義,并且對重大疾病的發生作出違反醫學診療標準的限縮解釋,因此應當采用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釋;
3丨保險公司在投保前對于“甲狀腺結節”并未進行明確詢問,在投保時也并未進行相應的提示,在收取近三年的高昂保費后卻以人群中高發的甲狀腺結節為由拒絕支付保險金,有違保險法基本原理以及誠信經營
04 全額勝訴
經過激烈的庭審,最終法院采納了澤良律師對于重大疾病確診日的解釋觀點,全額支持訴訟請求,X女士全額獲賠24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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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結果↑
本案再次展示了澤良律師在保險拒賠領域的專業能力以及高效服務,致力于為每一位保險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
— 本案判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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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親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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