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2025年9月4日,江西省吉安市萬安縣人民醫院急診室內,一袋正在滴注的藥液,就要被人從輸液架上強摘了下來。
躺在病床上的,是被告人賈宜明。
幾小時前,他還在萬安縣法院的被告席上,因“尋釁滋事”一案接受審判。據其家屬發布的網絡信息稱,庭審休庭期間,賈宜明情緒激動,繼而休克昏迷,被120救護車送至此處。
視頻畫面里,急診室的空氣有些凝滯。賈宜明躺在床上,手臂上還連著輸液管。他的女兒坐在床邊,與一名身穿粉色衣服、外罩印有“法院執行”字樣黑色背心的男子對話。
家屬的要求清晰而直接:
我現在要申請住院。
身穿“法院執行”背心的男子,拿著手機,用一句不帶溫度的話予以回絕:
申請住院不可能滿足你的要求好吧。
女兒急了,語速加快:“醫生跟我講的,醫生剛剛過來跟我說的。”
男子沒有再爭辯。他徑直走向病床,無視仍在滴注的藥液和連接著病人身體的針管,指揮法警:
給他拔了。
動作干脆利落,沒有一絲猶豫。
女兒的聲音里帶著驚愕:
你要強制拔針是吧?
另一位在場的女性家屬也高聲質問:“這還沒打完吶!”
那你開那么多藥干嘛?
家屬的邏輯很簡單,既然開了藥,就該打完。
男子拎著那袋被中斷的藥液,冷冷地反問了一句,似乎覺得治療本身就是一種多余:
不需要打那么多,打那么多干嘛。
你看,醫院的活,被法院干了。
這場對峙的核心很簡單。家屬的訴求是:
先看病。
法院人員的意志更簡單:
強行拔針,拖回去,繼續開庭。
在這場意志的較量中,一袋正在救急的藥液,成了最礙事的障礙物。
鏡頭前的爭吵變得激烈,家屬的手機記錄著這荒誕的一幕,這顯然也成了一個障礙。
男子突然一個箭步向前,伸手撲向鏡頭,口中喝道:
不要拍!
畫面劇烈晃動,最終被一只手掌完全覆蓋,陷入黑暗。留在視頻里的最后一絲聲響,是家屬的尖叫和一句質問:
你干什么搶手機啦!搶手機啦!
在被告人家屬發布的社交媒體帖文中,被直接點名的強行拔針者是:
萬安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曾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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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西人,竟成了近代成語典故的發源地。
前有“提燈定損”,后有“指鼠為鴨”,及至今者,則有“拔針開庭”。
這“拔針開庭”的典故,精髓在于一種高妙的邏輯:
被告人因病休庭,阻礙了程序正義,那么,只要讓“病”這個狀態消失,程序便可繼續:
如何讓“病”消失?并非治好它,而是強行中止對它的治療。
于是,法庭的尊嚴,延伸到了病床之上;程序的正義,落實在了針管之尖。
此間的荒誕,還不止于此。
他們中止治療,是為了維護法律的運行;可當鏡頭對準這“維護”本身時,他們卻又要搶奪記錄,破壞證據。
可見,他們信仰的“法”,是需要在一個密閉的空間里運行的,見不得光。
見了光,他們的法就亂了:
庭審不能等,于是藥液就必須停;臉面不能丟,于是鏡頭就必須搶。
這便是此典故背后,那套不容置疑的鐵律。
它清晰、高效,帶著一種純粹的力量感,不為人的生死病痛所動搖。
如此看來,這片土地上生發出這些典故,或許也并非偶然。它們并非笑話,而是一種診斷書,寥寥幾字,便將一地的風土、一時的精神,刻畫得入木三分了。
只是不知,明日,又將有何種新的典故,從這片土壤里破土而出呢?
在那段被掐斷的視頻之外,病床上可能只留下一片狼藉,和一根被強行拔出的、針尖可能已經彎曲的輸液針頭。
法槌落下,可以定人之罪。但當權力之手伸向輸液管,拔掉的就不只是一根針頭。
它拔掉的是程序和人道之間最后一道脆弱的防線。當一間急診室的病床都可以被視為權力任性的延伸,那么,法律的尊嚴,究竟是體現在不容中斷的庭審里,還是體現在一根不被強行拔出的針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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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琛(立于塵)
寫于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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