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
(修訂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
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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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稿》對租賃房屋
相關事宜作出規定
明確集中出租房須配專員、裝監控
短租經營需落實24小時專人值守
一起來看看這些重點內容
集中出租房須配專員、裝監控
《意見稿》提出,全省建立租賃信息聯網報送機制,對十間以上集中出租房,要求配備專職管理員、建立治安制度,并在公共區域安裝能夠保存不少于三十日的監控設備,同時設立未成年人入住保護條款,力圖通過精細化手段筑牢租賃安全防線。
專家有話說: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尹旭表示,在落實專職管理員和監控留存等要求時,還需要考慮現實成本,防止中小房東可能通過漲租將壓力轉嫁給租客,進而激化租賃矛盾。
時租、日租房專項約束
對時租、日租房,《意見稿》也設立了專項約束,要求短租經營者必須落實24小時專人值守與訪客登記。
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時執行“三重防護”:登記監護人信息、核查同行人關系、強化安全巡查,發現異常需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這一未成年人保護機制直指近年來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頻發于非正規住宿場所的治理難點。拒不落實的經營者將面臨最高五千元罰款,這是《意見稿》設定的最嚴厲處罰檔次。
保護租戶個人信息安全
在社會普遍關切的信息安全方面,《意見稿》專設條款,要求公安機關、租賃服務機構以及房地產中介、電商平臺等主體妥善保管和使用相關信息,禁止非法收集、使用、買賣個人信息,違者將依照個人信息保護法追責。
專家有話說:
黃尹旭強調,聯網報送和監控留存應嚴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則”,只覆蓋必要的公共區域,須做好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并建立信息管理與刪除機制,落實個人信息保護義務,避免侵犯租客隱私。
對此,你怎么看?
該《意見稿》目前正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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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人大網、羊城晚報、東莞陽光網
本期編輯:小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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