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干完活,要是包工頭光說給錢卻不兌現,不少農民工會卡在協商這一步。全國三農資訊發布中心的特邀編輯告訴大家,其實不用擔心,就算協商談不攏,法律也給咱指了明路,關鍵是把“協商失敗”變成維權的“證據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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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找工地項目部。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條,總包單位對欠薪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要是項目部確認包工頭還有沒結清的工程款,咱當場就能申請“代扣支付”,讓工資直接打進自己卡里,不用經過包工頭的手;就算工程款已經結清,項目部也得出具書面說明,幫咱確定下一步該找誰維權。
與此同時,一定要把證據固定好:包工頭說“資金緊張再等等”時,全程錄音錄像;讓他當場寫工資欠條,寫明欠薪金額、干活工期、還款日期,最好讓他按手印或蓋項目章;別忘了要他的身份證復印件。這三樣材料,就是之后仲裁、起訴的“硬證據”。
證據備齊后,有多種維權途徑:撥打12333向人社部門投訴,或者去工地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仲裁不收費,而且會在45日內出結果;要是對仲裁結果不服,還能向法院起訴。如果經濟困難,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律師費由國家承擔。
要記住,法律不保護不主動維權的人。協商失敗只是開始,只要證據鏈完整,欠咱的工資肯定能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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