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慶后遺產爭奪戰第一回合,宗馥莉敗北,私生子獲勝。
風聲鶴唳的這個夏天,娃哈哈與“宗氏家族”的故事一波三折。自7月“爭產案”曝光起,宗馥莉一邊推動商標更換、關停部分工廠,一邊奔走于法庭與銀行之間,試圖解除對其在匯豐賬戶中約18億美元資產的保全。
到了9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給出最新書面判詞——駁回她的上訴許可申請,維持“不得提款或轉賬”的禁令。劇情并未落幕,但懸念更濃。
這場爭議的焦點,就是18億美元的歸屬。
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發布判決書,支持宗慶后三名境外子女的訴求,對18億美元信托發出資產保全令。
這一步,相當于給資產上鎖了,在產權沒有搞清楚之前,先把錢凍住,以免宗馥莉給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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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宗馥莉一方申請上訴,核心觀點是:
原告(宗慶后三名境外子女)沒先去內地法院申請保全;
他們對這筆錢沒有產權,所謂信托不成立;
沒有證據說錢會被轉走,不用保全。
簡言之,這是要證明:沒必要“先上鎖”,這錢不是那仨私生子的。
香港法院有高人啊,為什么要凍住?
一旦牽涉“錢可能不是你個人的”,打官司期間先把錢看住是常規操作;
這筆錢太大,約18億美元,如果最后法院判要給別人,但錢已經被轉走或花掉了,判決就沒法執行;
宗馥莉這邊不配合披露細節,信息不透明,更讓法院覺得要謹慎。
法院的邏輯是:既然有人主張有產權利益,而且被告不愿披露細節,加上金額巨大,先凍是合理的;
如果將來真判要賠這么多,被告可能也拿不出,所以更要先保全。
香港法院認定了這條死理:“錢到底屬于誰、有沒有真正的信托安排”這些核心問題,要等內地法院以后正式審,現在只是先把錢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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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馥莉是兩線作戰,一邊跟國資爭娃哈哈品牌,一邊跟弟妹爭奪18億財產。
我看這兩條,都是違背宗慶后的遺愿。
宗慶后的確是沽名釣譽,一邊喊愛國一邊生美國娃,買美國房。
但老宗是個聰明人,跟國資合作是如魚得水,對杜建英和三個私生子也是安排妥當。
傳到宗馥莉手中,把大好局面搞得一團糟。
我看剛愎自用、胃口太大,是主要原因。
最后的結果,可能是娃哈哈商標保不住,18億美元也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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