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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采星馳?(拼音:jùn cǎi xīng chí)原句為“雄州霧列,俊采星馳”,出自王勃《滕王閣序》。其中“俊采”指有才華的人(“采”通“寀”,意為官員或人才),“星馳”以星辰運行比喻人才流動的盛況,整體形容洪州(今南昌)人才濟濟、奮發(fā)有為的景象。??寓意與象征
?人才薈萃?:比喻杰出人物密集如繁星,常見于對地域或群體中人才優(yōu)勢的贊美。
?動態(tài)進取?:“星馳”隱含人才活躍、奔走的態(tài)勢,強調其積極貢獻。??
文學意象?:與“物華天寶”“人杰地靈”等共同構成《滕王閣序》對洪州人文風貌的經典描述。??
格物致知的理論闡釋者朱熹與王陽明存在根本性差異:朱熹主張通過研究事物探求天理,王陽明則強調通過修正心念恢復良知。?兩宋理學與明代心學在此核心命題上形成不同路徑。?
王陽明的格物致知四句真言是:?無善無惡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
四句真言的背景與含義
這四句出自王陽明晚年對心學思想的總結,又稱“四句教”或“心學四訣”,是其哲學體系的核心表述。具體解析如下:??
?無善無惡心之體?:心的本體(本性)超越善惡二元對立,是未受私欲遮蔽的純粹狀態(tài),類似佛家“空性”或道家“自然”的境界。??
?有善有惡意之動?:當人產生意念活動時,因摻雜私欲而有了善惡分別,此為“已發(fā)”狀態(tài)。??
?知善知惡是良知?:良知是人先天具備的道德判斷力,能自然分辨善惡,如孟子所言“是非之心”。??
?為善去惡是格物?:通過實踐(格物)踐行良知,去除惡念惡行,回歸本心之善,即“致良知”的終極目標。??解構王陽明“格物致知四句教”:心學智慧的四重維度
王陽明心學體系中,“無善無惡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這四句真言,是其思想的凝練總結,亦是通往“知行合一”的核心路徑。這四句話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層層遞進、環(huán)環(huán)相扣,從心的本質出發(fā),到意的發(fā)動,再到良知的覺知,最終落腳于實踐的格物,構成了一套完整的修身與認知體系。
“無善無惡心之體”,是王陽明對“心”本質的界定,也是整個四句教的邏輯起點。這里的“心”,并非日常所言的情緒或思慮,而是指人先天具有的、純粹的“本心”,是超越善惡二元對立的存在。它如同澄澈的明鏡,本身無任何塵埃沾染,也無預設的善惡標簽——善與惡的評判,并非本心自帶的屬性,而是后天意念與外物接觸后產生的分別。就像天空本無陰晴之分,陰晴不過是云層聚散帶來的現(xiàn)象;本心的“無善無惡”,不是否定善惡的存在,而是強調本心是一切善惡觀念產生的基礎,卻不被善惡所束縛。這種對心體的認知,打破了傳統(tǒng)儒學將善惡視為先天固化標準的思維,將道德判斷的根源拉回到人的內在本心,為后續(xù)的“致良知”奠定了哲學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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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純粹的心體與外界事物相遇,“有善有惡意之動”便隨之發(fā)生。“意”是心的發(fā)動,是本心對外界刺激的反應,也是善惡觀念產生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人心本無善惡,但當意念開始指向具體事物——或渴望、或厭惡、或認同、或排斥時,善惡的分別便隨之顯現(xiàn)。比如看到孩童落水,有人生起“救人”的意念,這便是善的發(fā)端;有人因怕麻煩生起“旁觀”的意念,這便是惡的萌芽。意念的發(fā)動,讓原本無分別的心體有了方向,也讓道德選擇有了具體的對象。王陽明強調“意之動”,并非要否定意念本身,而是提醒人們:善惡的根源不在外物,而在自己的意念——若能時刻覺察意念的動向,便能在善惡初現(xiàn)時便抓住關鍵,避免陷入錯誤的認知與行為。
在“意之動”產生善惡分別后,“知善知惡是良知”成為了判斷與校正的核心準則。“良知”是王陽明心學的核心概念,它不是后天學習得來的知識,而是人先天具有的、能本能辨別善惡的能力,是“本心”在道德判斷上的直接顯現(xiàn)。這種能力無需刻意培養(yǎng),也無需依賴外在的禮法或典籍——就像人天生知道“孝親”是善、“欺人”是惡,知道“惻隱之心”是善、“冷漠之心”是惡。王陽明曾說“良知者,孟子所謂‘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它如同心中的“指南針”,無論外界如何混亂,無論意念如何復雜,良知總能瞬間明辨善惡,給出最本真的道德判斷。可惜的是,許多人因后天的私欲、偏見所遮蔽,導致良知被蒙蔽,無法發(fā)揮作用——就像明鏡被塵埃覆蓋,失去了映照的功能。而“致良知”的關鍵,便是去除這些遮蔽,讓良知重新顯現(xiàn)其本有的清明。
最終,所有的認知與覺察,都要落到“為善去惡是格物”的實踐中。這里的“格物”,與朱熹強調的“窮究事物之理”截然不同——王陽明將“格物”的重心從“外物”拉回到“內心”,認為“格物”的本質是“格心”,即通過實踐去除意念中的“惡”,發(fā)揚意念中的“善”,讓行為與良知保持一致。“為善去惡”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具體的行動:當覺察到“懶惰”的惡念時,便起身行動,這是格物;當覺察到“嫉妒”的惡念時,便轉念祝福,這是格物;當良知告知“此事當為”時,便立刻去做,不猶豫、不推諉,這更是格物。王陽明強調“知行合一”,而“為善去惡是格物”正是“知行合一”的具體體現(xiàn)——知(知善知惡)與行(為善去惡)不可分割,只有通過“為善去惡”的實踐,才能真正實現(xiàn)“致良知”,讓心體重新回歸“無善無惡”的純粹狀態(tài)。
縱觀這四句真言,從“心體”的本源,到“意念”的發(fā)動,再到“良知”的覺知,最后到“格物”的實踐,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閉環(huán)。它不只是一套理論體系,更是一套可操作的修身方法:提醒人們從覺察自己的意念開始,依靠內在的良知辨別善惡,再通過具體的行動校正行為,最終實現(xiàn)心靈的凈化與人格的完善。在當今社會,人們常常被外界的評價、功利的目標所裹挾,陷入善惡的迷茫與選擇的焦慮,而王陽明的四句教,恰如一劑清醒劑——它告訴我們,道德的根源不在外界,而在自己的本心;幸福的關鍵不在他人的認可,而在內心的良知與行為的一致。讀懂這四句話,便讀懂了心學的核心,也握住了通往內心安寧與生命價值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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