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劉德華的某場演唱會場外的一幕,像一把鋒利的手術刀,剖開了當下追星文化的荒誕內核。拿著3萬港幣月薪的掃地阿姨,在辛勤勞動的時候,看著一群月薪幾千元人民幣的內地年輕人(以下稱他們為:追星客)蜂擁而至,忍不住向一個追星客吐槽:“我們幾萬元一個月的收入,這種演唱會我們一場都不看。”
追星客:“你們香港人都不看啊?”
阿姨:“你看,來看的都是你們大陸人。”
追星客:“你多少錢一個月?”
阿姨:“我三萬元一個月。”
追星客非常吃驚:“掃地的都三萬?!”
阿姨:“我們香港人做體力的都能賺到。就是你內地人拿著幾千元的工資,還要搭車、借宿、我真不理解你們內地人,還要買幾千元一張的門票,香港人寧可花一萬幾千去旅游,那幾天多舒服,感覺你們喜歡華而不實的東西,比較浮華。一個月工資都不見得買得起一張門票,還這么狂熱追過來看演唱會,圖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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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直白的詰問,比任何社會學報告都更戳中人心 —— 當生存成本與精神消費的天平嚴重失衡,那些為偶像一擲千金甚至借錢追星的行為,究竟是青春的狂歡,還是自我的迷失?
王晶在接受采訪時提及的“造星”往事,恰好為這場討論提供了絕佳的參照。當年某影業公司為捧紅張曼玉,在香港所有碼頭租下最好位置的廣告位,懸掛張曼玉巨幅畫像長達一年,用這種扎實的曝光度讓演員走進大眾視野。這種造星模式雖帶著商業算計,卻至少遵循著 “作品立身、口碑積累” 的邏輯,明星與觀眾之間隔著作品的橋梁,而非如今靠流量數據堆砌的空中樓閣。老藝術家張曼玉人家實實在在地拿出了一些膾炙人口的作品,而現在有些追星族追捧的,可能只是偶像精心包裝的人設,是經紀公司營造的 “完美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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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警惕的是 “透支式追星”。那些拿著幾千元月薪,卻愿意花上萬元買演唱會門票、周邊產品的年輕人,可能要省吃儉用幾個月,甚至不惜借錢滿足追星欲望。他們或許以為這是對偶像的 “真愛”,卻忽略了這種行為背后的非理性:當個人收入與消費能力嚴重脫節,當追星成為生活的全部重心,最終可能反噬自身。掃地阿姨的3萬港幣月薪,是日復一日清掃街道的辛苦所得;而有些追星族的幾千元工資,本應是支撐生活、提升自我的基礎,卻被投入到一場注定短暫的狂歡中。這種對比,不是對收入高低的評判,而是對生活優先級的叩問:當我們把有限的時間、金錢和精力,都耗費在追逐他人的光芒上,是否還有力氣照亮自己的人生?
王晶說 “追星完全沒有必要”,或許有些絕對,但卻點出了當下追星文化的病灶。真正的偶像崇拜,本該是 “見賢思齊” 的動力:因為欣賞演員的敬業,所以努力提升自己的專業能力;因為佩服歌手的堅持,所以在困境中不輕易放棄。就像當年觀眾喜歡張曼玉,不僅是喜歡她的美貌,更是認可她從鄰家女孩到影后的蛻變,這種成長型的偶像,才能給人積極的影響。而現在有些追星文化,早已偏離了這個軌道:為了偶像打榜控評,不惜與陌生人爭吵;為了偶像的 “排面”,盲目攀比消費;甚至將偶像視為 “精神圖騰”,失去了獨立思考的能力。這種追星,不是精神寄托,而是精神綁架。
香港演唱會場外的這場對話,像一面鏡子,照出了當下社會的精神焦慮。年輕人渴望通過追星找到情感共鳴,緩解生活壓力,本無可厚非,但一旦陷入盲目與狂熱,就會迷失方向。掃地阿姨的樸素話語,是來自生活最真實的提醒:生活的重心,永遠應該是自己;王晶的造星往事,是對娛樂行業的警示:真正的明星,靠的是作品而非流量。
愿每一個年輕人都能明白,與其仰望他人的光芒,不如努力成為自己的太陽;與其為偶像瘋狂買單,不如把錢花在提升自己、改善生活上。畢竟,能為你的人生負責的,從來不是舞臺上的偶像,而是腳踏實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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