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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案例:借名買房糾紛
辦案律師:王佳紅律師、馬斌律師、馮毅律師、許媛玥律師
案件結果:支持全部訴訟請求
01案情簡介
2009年,劉某因涉及刑事糾紛等,出于對當時戀人趙某的信任,借趙某的名義購買了昆明一處房屋,趙某作為名義買受人以自己的名義簽訂了購房合同,辦理了貸款手續,最終將該房屋落戶于自己名下。然而,不久后,劉某與趙某感情破裂,劉某遂多次要求趙某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但趙某屢次拒絕,并聲稱該房屋并非借名房屋,自己就是該房屋的實際所有權人。
趙某多次偷盜關鍵證據,劉某不堪其擾。趙某在分手被迫搬出案涉房屋后,開始頻繁采取破壞門窗、刪除監控等方式潛入案涉房屋竊取購房相關材料,如首付款支票存根、收據等,不僅造成劉某關鍵證據原件的丟失,“借名”的證據逐漸減少,更是使劉某的日常安全都難以得到保障。
02辦案經過及結果
金訴接受劉某委托后,律師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收集證據、制定訴訟策略、提起訴訟,并在開庭前組織了模擬法庭,對庭審情況全面模擬后出庭應訴。
1、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制定訴訟策略借名買房糾紛往往時間跨度較長,其中借名原由、證據等往往較為繁雜,均需仔細梳理,才能理清案件情況,為訴訟策略的制定提供依據。
2、及時保護證據,避免證據遺失面對趙某多次偷竊相關證據的情況,律師及時建議趙某選取安全地點保存證據,對于趙某的偷盜行為及時報警并保留回執,也可借此證明趙某意圖將房屋非法占為己有的意圖。
3、全面模擬庭審情況出庭應訴,一審法院支持全部訴訟請求借名買房案件較為繁雜,因而在開庭前進行模擬法庭也較為重要,需要根據模擬法庭的情況進一步理清事實,補充相關證據,做好準備并出庭應訴。
案件結果:一審法院判決:確認案涉房屋的所有權歸劉某所有,趙某需協助劉某辦理案涉房屋的產權過戶登記手續。支持了劉某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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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金訴說法
1、借名買房有風險。實踐中,不少當事人因為購房資格、購房優惠、自身財產糾紛等各種原因而選擇借他人名義購買房屋,該行為本就涉嫌違法,而“借他人名易,要他人返還難”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
2、謹慎保存證據。確認借名買房事實的關鍵就在于證明當事人為實際買房人,則首付款支付明細、貸款每月還款記錄、裝修款支付記錄、居住證明、物業費等日常生活費用支出明細等需要及時保存;如果有名義買房人出具的借名情況說明,更是要仔細保存,避免遺失。
3、訴訟請求需詳細列明。借名買房糾紛在設計訴訟請求時,一般不僅需要請求法院確認案涉房屋由實際買房人所有,也需要請求法院判決名義買房人協助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從而在判決后,如果名義買房人拒不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實際買房人可申請強制執行,保障自身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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