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市發改委關于聯動
調整鄂州市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尊敬的天然氣用戶:
根據鄂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市發改委關于聯動調整鄂州市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現將我市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階梯氣價標準
第一檔氣價:2.73元/立方米
第二檔氣價:3.14元/立方米
第三檔氣價:4.10元/立方米
二、階梯氣量劃分
第一檔:年用氣量0-480(含)立方米/戶
第二檔:年用氣量480-840(含)立方米/戶
第三檔:年用氣量840立方米/戶以上
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
學校、社會福利機構、公益文化單位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按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確定,為2.94元/立方米。若此價格高于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按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執行。
四、低收入群體保障
對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給予每戶每月3立方米免費氣量優惠,保障基本生活用氣需求。
五、執行時間
本次價格調整自2025年11月3日起正式執行。
安泰天然氣公司將嚴格執行價格政策,認真做好價格公示和宣傳解釋工作。用戶可通過公司官網、營業廳等渠道查詢詳細信息或撥打24小時客服熱線96501咨詢。
特此通告。
鄂州市安泰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此次調價的幅度有多大?
依據《市發改委關于建立鄂州市城鎮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鄂州發改價格〔2025〕217號)規定,居民用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每次上調幅度不超過0.5元/立方米。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后,此次實際上調0.20元/立方米,即由原來2.53元/立方米調整至2.73元/立方米,漲幅7.9%,低于全省已調價市州的平均幅度。
為什么要調價?
根據國家、省關于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有關規定,當上游氣源采購價格變化時,下游終端銷售價格應同向進行調整。2021年3月以來,我市居民一階氣價始終為2.53元/立方米,但同期居民用氣上游門站價格持續上漲,2021—2024年漲幅分別達到4.42%、5.91%、15.07%、18.5%,導致燃氣企業長期虧損。若不及時調整價格,企業將難以維持正常運轉,最終影響居民用氣穩定供應。按照國家、省發改委提出的今年年底前實現全面理順氣價的要求,兼顧企業運營與居民承受能力,經市政府同意,決定上調我市城鎮居民用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以疏導天然氣價格矛盾,穩定天然氣市場供應,切實保障居民長期用氣需求。
來源 :綜合鄂州安泰天然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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