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控冒充記者,十余年間僅主犯就被控敲詐勒索、詐騙182起,涉案非法資金超900萬。日前,湖南衡陽三名“假記者”落網。
長達40頁的起訴書顯示,這起案件被害單位主要以政府機關,國有或事業單位為主。
除了諸多的鄉鎮政府與街道辦外,起訴書顯示,被害單位中“行政機關”還包括部分市、縣兩級的煙草專賣局、交通運輸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民政局,教育局、房屋局、水利水電局、教育局、自然資源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農業農村局、開發區管委會、人社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財政局、移民局、環保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畜牧水產局等。
據檢方指控,彭某某、羅某某、王某三人長期假冒媒體記者身份,通過偽造記者證、工作證、報社印章等方式,虛構、捏造衡陽地區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存在負面輿情,以發布負面輿情、曝光負面信息相威脅,使對方產生恐懼心理,以獲得“宣傳費”等費用。
彭某某生于1964年10月,中專文化,衡南縣泉溪供銷合作社退休人員,湖南鳴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湖南荷風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實控人。
羅某某生于1963年4月,高中文化,衡陽大安全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最年輕的王某生于1975年10月,初中文化,無業。
主犯被控:110起敲詐+72起詐騙
起訴書指控,2023年5月13日上午,羅某某糾集王某駕駛帶有“新聞采編車”標識的車輛,來到祁東縣歸陽鎮財宏村村部,用偽造的工作證假冒記者身份,對村干部及村民進行“采訪”。
彭某某當天得知后便約羅某某見面,羅某某提出要向歸陽鎮政府索要“宣傳費”,并將寫好的負面信息文稿發給彭某某看,彭某某應允,親自修改文稿并發給祁東縣相關政府工作人員,施壓并索要好處費。
四天后,三人將歸陽鎮政府工作人員約至某茶樓協調刪稿事宜,彭某某聲稱該負面消息可能引發輿情等嚴重后果,并以公開發布負面消息相要挾,要求政府與羅某某的公司簽訂制式宣傳合作協議。歸陽鎮政府支付3萬元后,彭某某分得1.1萬元,羅某某分得1.3萬元,王某分得6000元。
起訴書顯示,三人既可以“搭伙作案”,又能夠“單獨行動”。
2014年至2024年11月,彭某某單獨或伙同他人先后實施了110起敲詐勒索犯罪,涉案金額達164.3萬余元,案發前實際所得156.8萬余元;同時還實施了72起詐騙犯罪,涉案金額70萬余元,兩項被控罪名合計涉案234.3萬余元。
起訴書稱,彭某某會偽造權威媒體的記者證、工作證,甚至私刻公章,讓自己的“記者”身份看起來天衣無縫。接著,他會針對衡陽地區的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甚至民營企業,虛構或捏造環保問題、耕地拋荒、違規補課等負面輿情,有的甚至只是暗示可能存在“負面新聞”,便以“曝光”相威脅。
2021年7月,他通過暗示要對衡陽市雁北監獄“521”事件進行負面宣傳,迫使衡陽市瑞奇織造有限公司支付2萬元“宣傳合作費”;2018年至2023年,他以“在衡陽縣范圍內能夠捏造負面新聞”為威脅,使衡陽縣曲蘭鎮政府支付1.03萬“宣傳合作費”。
起訴書稱,彭某某還假冒記者,謊稱自己能為單位開展正面宣傳、消除負面輿情,騙取對方與自己控制的公司簽訂制式宣傳合作協議,但在收取“宣傳合作費”后卻從未履行協議。
據辦案機關統計,十年間被他用這種方式欺騙的單位多達72家,從學校、醫院到政府部門,幾乎涵蓋了衡陽基層治理的各個領域。
起訴書稱,2019年至2024年9月,羅某某利用自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單獨或伙同王某假冒媒體記者,實施了21起敲詐勒索犯罪,涉案金額3.204萬元。
與彭某某相比,羅某某的敲詐對象更多是民營企業,手法也更“靈活”,除了“宣傳合作費”,還會以“交通費”“刪帖服務費”“訂刊費”等名義索要錢財,每次敲詐勒索的金額,從幾百元至兩千元不等。
起訴書顯示,王某雖然涉案金額較少,但也參與實施了4起敲詐勒索犯罪,查實金額6200元。
三人落網,真相幾何?
2024年11月29日,祁東縣公安局將彭某某、羅某某、王某抓獲歸案。
在彭某某的公司及住所內,公安機關查獲媒體網站宣傳合作協議書、工作證、授權委托書、名片、等物品;在羅某某的車輛及住宅中,查獲工作證、媒體采訪車牌、證件、現金日記賬本等;王某則被搜出工作證、介紹信等物品。
2025年4月2日,祁東縣公安局將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期間,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案件被退回補充偵查1次。因案情重大、復雜,延長審查起訴期限2次。
起訴書認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偽造兩枚事業單位印章,應當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數罪并罰。
羅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均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檢方認為,彭某某、羅某某在部分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某在部分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彭某某、王某在部分敲詐勒索犯罪中系犯罪未遂。王某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
目前,該案已進入審判階段。
對于指控,辯護律師則認為該案實體、程序方面均有問題。例如全案沒有被害人陳述、183家被害單位無一出庭參訴、指控事實不符合常識和犯罪人心理等,且公訴機關出示的部分證據未經查證屬實,無法直接作為定案的依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