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生態產品分級評價規范》團體標準正式發布 助力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生態產品評價有標可依
由商業飲食服務業發展中心牽頭,北京華夏正通信用評價中心、中國農科院農業資源與區劃研究所、中國技術市場協會國際科技合作工作委員會、全國綠色發展產教融合共同體、北京商國鑒電子技術研究院等單位共同起草的《生態產品分級評價規范》團體標準(T/CC-2025)已于2025年9月30日由中國合作貿易協會正式發布,將于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2021年印發的《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了要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改革任務落地落實。在此背景下,《生態產品分級評價規范》的制定工作隨之啟動。
本規范明確了生態產品分級評價的原則、范圍、指標體系和評價實施要求,為科學評價生態產品提供了統一標準,有效的解決了生態產品“難度量、難抵押、難交易、難變現”之困境。隨著《生態產品分級評價規范》的實施,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將顯著增強,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的能力將大幅度提升。未來,會有更多地區、產品在標準框架下,開發出符合本地特色的生態產品,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更加多元化、標準化和科學化。
《生態產品分級評價規范》創新性地將生態產品分為三個等級:特級、一級和二級。
特級產品強調自然屬性,以原生境條件為主,具備良好的生態環境質量,質量檢測符合自然生長特征。一級產品以良好的生態系統為主,提倡人放天養、自繁自養方式,質量檢測基本符合自然生長特征。二級產品要求綠色種養,盡量減少人為活動對生態系統擾動,質量檢測無禁用物質成分。
本評價指標體系涵蓋了環境屬性、品質屬性、資源屬性和低碳屬性四大類指標。標準強調對產品全生命周期的評價,從生產資料采集、生產、加工到包裝、運輸、銷售等環節進行全面評估。《生態產品分級評價規范》的實施將帶來多方面的積極影響。為生態產品價值評估提供統一依據,使生態產品的評價有標可循,有據可依,不僅有助于推動生態產品認證體系建設,加快培育生態產品市場經營開發主體,還將促進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的完善,為生態補償提供科學依據。
此外,本標準實施還將推動生態產品碳足跡追蹤和碳匯交易,健全碳排放權交易機制。
本標準的發布將助力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推動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提供新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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