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凌晨,石家莊的街道還浸在夜色里,26 歲的曹某某在駕駛室里手都在抖。就在十分鐘前,她剛被丈夫劉某某按在車尾部毆打,下身衣服被扒得精光,而對方手里還攥著一把尖刀 —— 這不是第一次了,早在 2021 年,她就曾被打得左耳鼓膜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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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鏡頭記下了這場絕望的逃亡:凌晨 3 時 9 分,曹某某趁機鉆進特斯拉駕駛室啟動車輛,蹲在車外查手機的劉某某立刻撲了上來,整個人趴在了前機蓋上。加速、甩方向盤,曹某某只想甩開這個追了她一路的施暴者,可下一秒,汽車狠狠撞向了花池,劉某某摔落在地,最終因內臟破裂死亡。
醫院里的曹某某渾身是傷:肋骨骨折、骶骨骨折,腹腔插著引流管,可更讓她父親崩潰的是一審判決 —— 法院認定曹某某故意殺人,判了 11 年。
“我女兒明明是在逃命,咋成了殺人犯?” 這位父親對著記者紅了眼,監控里女婿酒駕闖紅燈、持刀威脅的畫面,還有現場冷眼旁觀的男方親戚,都成了扎在他心上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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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家暴更惡臭的,是鍵盤上的 “殺人誅心”
案件發酵后,評論區本該是對家暴的聲討,卻冒出了更荒誕的聲音。有網友拋出 “猛料”:“肯定是男的撞破女的偷情,女的惱羞成怒才開車撞人!”
這話一出,立刻有人跟風附和,仿佛親眼所見一般。
可稍微翻下判決書就知道這謠言多離譜:劉某某家暴早有前科,2024 年 5 月 2 日曹某某還因家暴報過警;案發當晚的沖突,源于劉某某懷疑妻子和女伴吃飯時 “有其他人”,從頭到尾沒有任何 “偷情” 證據,唯一沾邊的不過是手機里幾句異性曖昧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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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諷刺的是,造謠者連基本時間線都沒搞懂 —— 曹某某是被打急了才逃命,哪來的 “惱羞成怒”?
很快有清醒網友當場打臉:“人家被扒光衣服拿刀威脅,換你不跑?造謠前先看看病歷和監控行不行!” 還有人直接曬出曹某某 2021 年的鼓膜穿孔病歷和 2024 年住院時渾身淤青的照片,“受害者都快被打死了,某些人還在編黃色段子,良心不會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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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刑期背后,更該警惕 “二次傷害”
隨著二審開庭,案件焦點集中在 “正當防衛” 的認定上。曹某某的上訴狀里寫得明白:當時劉某某扒車的行為就是家暴的延續,自己根本沒有殺人故意,只是想活下去。而法院一審認為,駕車時毆打已停止,不符合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的防衛條件。
但比法律爭議更值得注意的,是受害者遭遇的 “二次傷害”。就像中國婦女報提到的家暴案例里,受害者往往要面對施暴者的拳頭,還要扛住外界的流言蜚語。
曹某某已經在監管醫院插著引流管受刑,造謠者卻還在給她扣 “蕩婦” 帽子,這種操作和當初冷眼旁觀的男方親戚有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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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二審結果還沒出來,曹某某的父親仍在等一個 “公平判決”。但無論結果如何,有件事得說清楚:家暴不是家務事,造謠更不是 “隨口一說”。那些敲著鍵盤編故事的人,看似沒拿刀,卻在用謠言捅向已經遍體鱗傷的受害者。
畢竟,比車禍更可怕的,是人心的惡意;比身體的傷口更難愈合的,是無端的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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