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安全機關披露的一起重大間諜案令人脊背發涼:某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以高額報酬為誘餌,通過 “合作制種” 名義利誘境內人員朱某某及其公司,長期非法收購我國嚴禁出口的親本種子。朱某某利欲熏心,將 5 種雜交水稻親本種子混入普通貨物集裝箱規避監管,多次向境外輸送核心農業資源。最終,朱某某被判有期徒刑 1 年 6 個月,其余 17 名涉案人員均受到行政處罰。
更令人警惕的是,另一路境外勢力同樣動作頻頻 —— 某國領館人員帶領農業、生物專家團隊,以 “走訪調查” 為名,多次潛入我國重要農業產區,違規探查農作物產量與儲備數據。兩起事件直指同一目標:我國保障糧食安全的 “命根子”—— 種質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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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本種子:雜交育種的 “芯片”,國家主權級戰略資源
很多人疑惑:小小的種子為何讓境外間諜如此費盡心機?答案藏在 “親本種子” 的特殊價值里。
作為雜交實驗的第一代原始種子,親本種子是培育優良雜交品種的核心根基。我國雜交水稻之所以能實現畝產增產 20%、年多養活 7000 萬人的奇跡,正是依賴 “雄性不育系、保持系、恢復系” 三類親本的精密配合。這些種子承載著農作物的全部遺傳密碼,其純度直接決定后代的產量、抗病性與抗逆性,堪稱農業領域的 “芯片”。
從研發難度來看,我國科學家曾在 14000 余穗水稻中僅篩選出 6 株雄性不育株,歷經數十年才攻克 “三系配套” 技術,雜交水稻的成功更是被譽為 “第二次綠色革命”。這些凝結著幾代人心血的種質資源,是我國糧食安全的戰略屏障,更是國家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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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紅線:向境外輸送親本種子,形同賣國
我國《種子法》早已劃定明確紅線:“國家對種質資源享有主權,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境外提供種質資源,必須報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批準,嚴禁私自交易”。法律同時規定,違規向境外提供種質資源,將面臨沒收違法所得、2 萬至 20 萬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朱某某等人的行為絕非 “簡單走私”,而是觸碰國家安全底線的嚴重犯罪。境外勢力通過非法手段獲取親本種子后,可借助生物技術破解育種核心技術,培育競爭性品種,甚至反向制約我國糧食生產,其危害不亞于泄露軍事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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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質流失之痛:我國曾因大豆資源遭 “卡脖子”
歷史早已敲響警鐘。我國作為大豆原產地,擁有全球 90% 的野生大豆品種,但曾因種質資源保護疏漏,某境外種子公司盜取我國野生大豆樣本,通過基因分析申請國際專利,反讓原產地中國面臨 “侵權” 風險。
親本種子的流失,后果遠比想象中嚴重:
- 技術泄密:境外勢力可快速復制我國育種成果,瓦解我國農業技術優勢;
- 產業受控:一旦核心種質被掌控,我國可能面臨 “種子依賴進口、高價回購” 的被動局面;
- 糧食危機:極端情況下,境外可通過基因改造制造品種缺陷,沖擊我國糧食生產安全。
在全球糧食競爭白熱化的當下,種質資源已成為各國博弈的 “隱形戰場”,我國作為糧食生產大國,自然成為境外勢力覬覦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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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守護:筑牢種質安全的 “鋼鐵長城”
糧食安全,人人有責。面對境外間諜的隱蔽滲透,僅靠監管部門遠遠不夠:
- 從業者警惕:種子企業、科研機構需嚴格執行種質資源管理制度,拒絕任何 “匿名合作”“私下出口” 的違規要求;
- 農戶留心:發現陌生人在田間采集樣本、詢問育種技術,或高價收購特殊種子,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 全民舉報:撥打國家安全機關 12339 舉報電話,或通過網絡平臺反映可疑線索,讓間諜行為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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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種子法》所強調,種質資源保護是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石。從科研人員的實驗室到農民的田間地頭,從海關的監管卡口到每個公民的警惕之心,唯有形成全方位防護網,才能守住我國的 “種子命脈”,讓糧食安全真正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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