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樹影迷宮》中,隨著瘋僧的被抓、張丹的遇害,警方又一次地認定案件告破、真兇落網。
刑警隊草草結案,派出所人人慶功。在這喜慶祥和的歡樂時刻,作為名義上的助理、事實上的主力,趙趕鵝卻并不快樂。畢竟,無論是瘋僧本人還是案件本身,都有無數說不清、道不明的疑點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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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宋隊長等人的思路,張丹之死是由于瘋僧因愛生恨、怒殺女友,尤其是在趙趕鵝找到了瘋僧性功能障礙的證據后,瘋僧的嫌疑更是直線上升、證據鏈瞬間閉環。
于是,宋隊長宣布破案,所有人皆大歡喜,一起轟動全市的連環殺人案就此終結。
只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認定瘋僧就是連環兇案的真兇,卻始終缺乏實錘的證據。從表面上看,他既是張丹的男友,又有性功能障礙,還有過犯罪前科,基本符合警方的犯罪側寫。
然而,如果我們細究案件的細節,自然會發現其中存在著諸多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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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瘋僧與劉珂之間并無直接交集;在劉珂案發當晚,瘋僧擁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據。不僅如此,在得知張丹被殺的消息后,瘋僧的肢體語言和現場反應,也從側面印證了他并非案件的兇手。
案情疑點多多,警方草草結案。這樣的結果,令人理智上無法理解、情感上無法接受。但是,手握生殺大權的宋隊長等人,還是堅持把瘋僧當作嫌疑人結案。
事實上,這不是宋隊長第一次宣布破案。
在劉珂案發、瘋子墜樓后,刑警隊就曾經上演過半場開香檳、慘遭打臉的名場面。
當時,錢小龍在醫院墜樓,警方趕赴現場之后,給出了錢小龍畏罪自殺、殺人案就此告破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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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瘋僧一樣,錢小龍之死同樣是破綻百出。
例如,偌大的安定醫院,所有的窗戶都是完好無損,唯獨錢小龍的病房,窗戶好巧不巧的壞了;又例如,在錢小龍死前,門外值守的警察去了趟廁所,時間接近半個小時;再例如,護士前腳發現小龍可能有線索,后腳他就墜樓身亡。
小龍墜樓也好,瘋僧作案也罷,在刑警隊如有雷同、純屬巧合的兩次結案經歷中,都有著重大的瑕疵和諸多的漏洞,但是宋隊長還是直接定調、案件告破。
這讓我們不得不產生懷疑,以警察的專業水平,難道看不出案件中的疑點和漏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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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時的條件下,雖然刑偵技術落后、破案手段有限,但宋隊長等人閉著眼睛也能猜出小龍和瘋僧不是真兇。只是,于宋隊長而言,他不關心誰是真兇,只關心破案和立功。
在命案必破、立功心切的雙重因素下,宋隊長們一心只想抓兇手、滿眼只有破案率,至于嫌犯是否為真兇、案件能否經得起推敲,他們并不在乎。
破案率導向、政績觀作祟——在這種心態的支配下,宋隊長們只要破了大案、立下大功,自然是平步青云、前途光明,刑警隊吃肉、派出所喝湯,只要大家和光同塵、利益均沾,案件的瑕疵和污點并不重要。
故事講到這里,我們才會明白,一身正氣、滿腔熱血的趙趕鵝,在警方內部為何總是時時吃癟、處處碰壁。別人的眼中只有業績,唯獨他追求的是真相。當兩者發生正面沖突時,宋隊、王磊們必定會下意識地站在趙趕鵝的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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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宋隊長等人而言,胡同殺手案成為塵封十八年的懸案,既有時代的局限,也有能力的欠缺,但本質上卻是態度問題。
能力有限,態度不端,即使案情并不復雜、偵破難度不大的案件,最終也往往會淪為懸案。
在劇中,胡同殺手案的草率,并不是個例。
趙趕鵝在查閱孟小星案的卷宗時,就曾發現過一起作案地點、作案手法與其他三起完全不同的命案。
當他時隔數年再次提審時,孟小星對答如流,但與口供卻毫不相干。在這起案件中,必然存在著諸多的疑點和漏洞。只是,事已至此、無人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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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學鼻祖宋慈曾在他的《洗冤集錄》中寫道——獄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檢驗。
頭頂警徽,身穿警服——對于警察而言,這是一份榮耀,更是肩負的使命。宋隊長等人手握著查案緝兇、生殺予奪的大權,但卻對殺人這樣的重案缺乏嚴謹與慎重。
在電視劇《大宋提刑官》中,宋慈曾經怒罵有疑不查、有冤不伸的吳淼水。
當時宋提刑是這樣說的,“你明知曹墨有冤,如果當時知錯就改,尚為時不晚;但你擔心曹墨走出牢房后,他那條斷臂就成了你業績上抹不去的污點,更何況,你放了不是兇手的兇手,又到哪兒去找一個真兇呢?算了吧,草草結案吧!”
宋隊長與吳淼水的故事,時隔千年、如出一轍。
草草結案,槽點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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