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笑傲江湖》劇照。
之前的文章說了,作為豬肉佬T先生自媒體矩陣號之一的今日頭條賬號“不像話講話”,2025年10月8日題為《不給雷軍發諾貝爾獎,說不過去》的文章,自10月27日起陸續接到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小米公司)“內容涉嫌侵犯名譽/商譽”的投訴。11月4日21:57,今日頭條刪除了這篇文章。
![]()
![]()
小米公司的最近一次投訴。Photo by Mr T
很多人說小米的法務部門(因投訴人名稱只顯示為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無法確定是否為法務部門,因此本文以小米維權部門稱之)很強大。不過,T先生從自己的親身經歷看,得出的結論是——
小米的維權部門真是弱爆了
理由如下——
一、反應遲鈍。被投訴的文章,發布于2025年10月8日,小米公司的第一次投訴是10月27日。這已經是文章發出的第二十天了。這樣的監控結果,這樣的反應速度,如果是能要命的文章,小米公司恐怕早就涼涼了;
二、工作馬虎。T先生的文章,是在多個平臺同步發送的。就說在今日頭條吧,2025年10月份以來,直接點了小米和雷軍的文章就有7篇。發現一篇覺得侵權的文章,前后看一下是否還有類似的文章,是正常的反應和基本的操作。到T先生寫這篇文章時,T先生的今日頭條賬號未接到小米公司新的投訴。
一定會有杠精說T先生的文章沒人看。給你們透露一下,在其他平臺,這7篇文章,單一平臺單篇閱讀量超過5萬的就有4篇,其中單篇閱讀量最高的是22萬。這個閱讀量,還有人敢說沒人看嗎?另外,今日頭條刪掉的這篇文章,在其他平臺,硬硬地還在。
進行一宗投訴,和打一場官司差不多,都要有認真負責的態度。不同的賬號,不同的文章,情況是不一樣的,需要做到一訴一文。仍以打官司為例,不同的官司,訴訟請求里不可能使用完全相同的內容。從其他自媒體披露的情況看,小米公司的很多投訴描述是一樣的。簡而言之,就是投訴不同的文章,維權部門的人是機械地復制粘貼,使用同樣的文字進行投訴描述。
三、編造事實。小米公司在投中,編造了一些被刪文章根本沒提到的事情。其中最典型的是文章根本沒有提到超強鋼,而小米公司卻在投訴中用了超過200字的篇幅說文章以超強鋼問題來詆毀、抹黑小米。
小米公司在投訴時,反復說到T先生的文章給小米公司帶來了重大的損失,然而又未向今日頭條遞交任何證據材料。T先生向法院起訴說小米投訴文章被刪導致損失1億元,但不能提交證據材料,法院會支持嗎?
形成鮮明對比的是,T先生被刪的文章,引用的事實,均在文末標明了詳盡的出處。
四、胡亂定性。小米公司的投訴描述,一開始就使用了極限用語“完全”,說“該內容完全失實”。這個世界上沒有完全失實的文章。就那篇文章,雷軍的名字只要沒寫錯,“完全失實”的指控就已經不成立;在第九點,直接說T先生“上述行為已構成違法犯罪”。你們小米公司是公檢法嗎?就是公檢法,在判決生效前,也必須使用“涉嫌”兩字,這意味著嫌疑人仍是無罪之身。小米公司維權部門的人,你們都是法盲嗎?
每個人都有依法依規批評的權利,正如小米公司也有依法依規投訴的權利一樣;每個人的批評都要有理有據,正如小米公司的投訴也不能顛倒黑白無中生有一樣。
小米公司在投訴時說,T先生的文章“已經影響正常工作的推進”。首先,這鍋T先生不背;其次,小米公司如果繼續這樣濫用投訴,T先生會加大關注的強度。至于回報率嘛,T先生估摸著,刪1送3應該會是“最低消費”了。
此文抄送@小米公司@雷軍。
最后有句話問雷軍——
小米公司的維權部門
今年能評上先進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