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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述人:譚女士
2016年2月6日,我在愛戀珠寶綿竹旗艦店花4480元購買了一對“鈀金950鉆石情侶戒”,在質保單上寫著“五年后原價回購”的承諾,對于這個承諾當時店員說得信誓旦旦,我也覺得愛戀珠寶是大品牌,信譽應該沒什么問題。
之后5年我一直妥善保管著戒指、發票和質保單,就是想著到時候可以原價退還。然而5年期滿當我聯系愛戀珠寶總店要求對方履行回購承諾時,卻被潑了一盆冷水。對方告訴我:“愛戀珠寶綿竹店早就關門不合作了,我們作為品牌方處理不了,你得找原來的店面投資方。”我聽到后一下就火了,我認的是“愛戀珠寶”這個牌子,難道門店關門品牌的承諾就可以作廢嗎?
之后我反復打電話與愛戀珠寶品牌方溝通,對方客服又給出了一個解決辦法:讓我補差價換款,之前購買的戒指如果標簽齊全補20%、標簽不全甚至要補50%以上。我明確拒絕了這個方案。質保單上白紙黑字寫的是“原價回購”,現在卻想用“補錢換款”來打發我,這不就是違約嗎?
那段時間我無奈又無助,也找過相關部門,但得到的反饋是我與品牌方沒有直接的合同關系,維權難度很大。就在我幾乎要放棄的時候,抱著“再試一試”的心態向消費質量報進行了投訴。
消費質量報維權欄目的記者介入后,事情很快有了轉機。他們核實情況后,聯系了愛戀珠寶品牌方的負責人進行協調。不久后,品牌方通過記者向我提供了一個新的解決方案:用品牌方的資源為我進行“同價位換新”,也就是說,可以用這對舊戒指在愛戀珠寶其他還在運營的門店里換一款標價相同的新首飾。
雖然這個結果和我最初想要的“原價拿回4480元現金”還是有一定差距,但考慮到原來的門店已經關門,并且在媒體介入后品牌方也算是拿出了誠懇的態度和相對公允的解決方案,于是最終接受了這個方案。
最后,我想用自己的親身經歷提醒大家,在購買商品時如果遇到“原價回購”這類承諾,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問清楚這是品牌作出的承諾還是經銷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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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消費質量報
編輯 | 李星彤
校對 | 聶行
責編 | 張可
審核 | 涂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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