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內非法捕撈猖獗
尊敬的農村農業局領導:
您好!我是一名湖南邵陽隆回的退休職工,同時也是一名資深的釣魚愛好者。隨著社會不斷進步、國家經濟持續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休閑垂釣作為一項戶外活動,受到越來越多群眾的喜愛。與此同時,保護生態環境、守護青山綠水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與目標。![]()
作為一名關心家鄉生態的普通市民,我現就以下問題向貴局提出嚴肅反映,希望能引起重視并得到合理答復:
一、關于禁漁成效與非法捕撈現狀
隆回縣的魚類資源不僅未見恢復,反而日益減少。電魚、炸魚、毒魚、網魚、錨魚、聲納探魚等非法捕撈行為屢禁不止,甚至在縣城周邊及各鄉鎮的江河溪流中已成為常態,形成了一條從非法捕撈到銷售的完整產業鏈。
特別是辰水河——這條隆回人民的母親河、全縣引以為傲的景觀河,更是幾十萬市民唯一的飲用水源地——每天清晨5至6點,從縣城一橋至元木山電站、樟子田電站、北山易坪,上至隆回二橋、澄水二中、傅家渡、中州電站、天子山喬羅河道等地,非法捕撈者及船只竹排數量眾多,電魚行為尤為猖獗,有時甚至白天公然作業,夜間12點至凌晨更是瘋狂出動。河邊常可見到被電死的大小魚類漂浮水面,白花花一片,臭氣彌漫,觸目驚心,嚴重破壞水體生態,影響市民飲水安全與生活環境。
請問:漁政執法部門對此是否履行了監管職責?
二、關于執法力量與工作安排
當前各鄉鎮綜合執法中隊普遍僅有二至三名執法人員,即便24小時輪班,是否足以有效覆蓋和管理全縣所有河段?執法人員是否切實到崗履職?是否存在巡查不到位、責任未落實的情況?
三、關于執法程序與收繳物資管理
漁政執法過程中是否做到立案登記與備案?對收繳的電魚設備、船只及其他非法捕撈工具,是否按規定進行封存管理?是否存在轉送人情、私自變賣或違規處理的情況?
四、關于執法公正與透明度
執法過程中是否存在包庇縱容、選擇性執法或內外勾結的行為?是否存在人情關系或利益輸送?請貴局核查并公布2023年至2025年期間的執法案例,包括處理結果、處罰金額及生態修復措施等,確保過程與結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五、關于執法人員素質與行為規范
據反映,農業農村局下屬綜合執法大隊中,部分人員多次在執法資格考試中未能通過,卻仍繼續在崗,甚至擔任中隊長等職務。此類業務能力不足、素質有待提高的人員,是否有能力勝任禁漁管理與執法工作?
另有市民反映,近期有部門借“魚類采樣”之名,與非法電魚者勾結,夜間利用網具和電魚設備大量捕魚,單夜捕獲量可達數千斤,甚至動用專用水產運輸車輛進行轉運、分贓和銷售。據稱有部分領導也參與其中。若此類行為持續,不出三年,縣城流域將面臨魚類滅絕、生態崩潰的危機。
以上問題,懇請貴局全面調查核實,并作出合理解釋與回應,共同守護好隆回的綠水青山,還市民一片清澈、寧靜的母親河。
感謝您的關注與重視!
附:部分非法電魚、捕魚的視頻及照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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