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高院通報了全省20個基層人民法院參與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典型經驗。其中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和昆山市人民法院的經驗做法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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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吳江法院深度參與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
提升矛盾糾紛分流化解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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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來,吳江法院充分發揮訴訟服務中心率先入駐區綜治中心的首發優勢,持續落實“引導群眾科學選擇解紛路徑”“全程跟蹤研判解紛進展”“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聯動防控社會風險”四個責任,推動區綜治中心糾紛吸附功能顯著增強,“調解優先、訴訟斷后”解紛格局基本形成。自2025年1月二次分類流轉機制全面運行以來,區綜治中心對民商事糾紛的分流率從年初的33%提升至73%,調解成功率為31%。
塑造二次分流模式
增強綜治中心糾紛吸附力
一是優化綜治中心一次分流實效。安排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靠前至綜合受理窗口,配合綜治中心導服員介紹多元化解“省時、節費、促和”優勢,引導群眾首選非訴方式化解糾紛。2025年以來,綜治中心綜合受理窗口第一次引導分流調解2575件,分流率為18%,目前已調解成功876件。
二是加強訴訟服務窗口二次深度釋明。訴服窗口人員根據當事人關注的解紛速度、成本、關系維護等因素,結合具體法律關系進行第二次深度釋明,允許當事人重新選擇綜治中心調解。2025年以來,7633件糾紛當事人重新選擇由綜治中心調解,第二次分流率55%,已調解成功2289件。
三是做細分流調解全過程管控。對于申請綜治中心調解的糾紛,原則上將期限壓縮在30日內。指導制作《糾紛調解流程節點表》,要求調解員對照逐案反饋。法院安排專員配合綜治中心跟進糾紛的節點管控,確保糾紛調處有效推進。2025年以來,綜治中心分流調解的10208起糾紛平均調解天數為28天。
全程跟進分類施策
實現群眾解紛“最多跑一地”
一是逐案會商研判優選解紛方案。每周牽頭組織綜治中心金牌調解員、訴調對接法官對當周反饋案件進行逐案會商研究,甄別調解是否到位,并給予書面指導意見。2025年以來,共組織研判糾紛4195件,指導更換調解組織、調解人員176件,指導667件糾紛改進調解方式,3352件糾紛進入訴訟程序。
二是做優調解與后續程序的實質銜接。糾紛分流調解成功且需確認協議效力的,由訴調對接法官在7日內完成司法確認審查。糾紛分流調解不成功的,指導調解員固定案件送達地址、無爭議事實及相關證據。2025年以來,共司法確認1299份調解協議效力,自動履行率98%。
三是以集中保全提升調審質效。堅持嚴格依法立案與深化多元解紛一體落實,愿調則調、當立則立。訴訟服務中心集約辦理財產保全事項,充分實現以保促調效果。2025年以來,訴訟服務中心共辦結保全案件2133件,保全到位14.38億元,保全到位率為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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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職能協同聯動
推動矛盾糾紛綜合防控
一是共育共享調解力量。將法院特邀調解員編入綜治中心解紛團隊,由綜治中心統一調配使用、規范管理。聯合入駐綜治中心職能部門在勞動爭議、婚戀家事、金融等重點領域先后成立聯調中心或調解工作室,在調解中引入心理疏導機制,實現“行業問題行業解,專業糾紛專業調”。
二是聯動化解重大糾紛。針對涉眾型、跨部門等重大復雜糾紛,由綜治中心召集統籌,凝聚屬地、司法、行政等各方力量。法院快速響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確保債務人財產不被轉移;靈活運用示范調判、代表人訴訟,推動同類糾紛批量高效化解。2025年以來,聯合化解涉眾糾紛8批435人次。
三是預警防范治理隱患。依托蘇州中院開發的“蘇州市社會治理司法指數一點通平臺”,定期向綜治中心和街鎮等基層治理單位反饋萬人起訴率、糾紛類型比例等數據。2025年以來,已向基層治理單位發送態勢分析報告30余份。形成《關于預付卡消費糾紛的分析報告》等審判報告,推動黨委政府建立聯動化解機制,實現矛盾糾紛源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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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昆山法院深化類型化糾紛解決機制
助推社會綜合治理建設提質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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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昆山法院聚焦類型化糾紛多元化解需求,創新打造“一中心多站點”參與綜治建設新模式。以參與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為基礎,融合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社會組織資源為依托,引入社會化調解組織為補充,拓寬多層次、高效率、低成本解紛路徑,打造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新格局。
因地制宜實行團隊入駐綜治中心
一是設立訴訟服務窗口。在縣級綜治中心服務大廳后端開設法院立案窗口,常駐立案干警開展糾紛咨詢、指導調解、訴調對接等工作。
二是加強窗口分流引導。在綜治中心窗口、法院訴訟服務大廳設置多元解紛宣傳手冊、海報、視頻,通過導訴臺、法律咨詢、立案登記等窗口協同進行宣傳釋明,引導當事人采取非訴方式解決糾紛。
三是提升團隊解紛能力。法院入駐家事、醫療等糾紛調解團隊,開展對相關部門調解指導。2025年以來,共參與化解婚姻家事、醫療等糾紛393件,成功125件。
融合資源推動行業糾紛行業化解
一是創建金融糾紛線上調解平臺。聯合金融監管部門、銀行業協會搭建集在線調解、司法確認、訴訟立案等功能于一體的 “金e站”平臺,吸納26名調解員入駐,累計成功化解金融糾紛9528件,保障金融債權超4.79億元。
二是構建建工領域分級解紛體系。與住建部門、建筑業協會成立“住建安居融訴驛站”,構建糾紛三級過濾機制。選聘9名專職專家特邀調解員,打造專業化解紛團隊,協助開展糾紛審前中立評估,幫助厘清事實、明確責任,化解矛盾。
三是健全消費糾紛一攬子化解機制。構建與消協、市場監管等部門常態化聯動機制,定期對接開展案例分享、普法宣傳等工作。針對預付式、涉民生類消費糾紛,及時參與隱患苗頭研判、聯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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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建促推高效社會治理
一是搭建物業糾紛聯動化解融合平臺。聯合住建部門成立全省首家常態化運行的“物業融合法庭”,打造以問題解決為牽引、審前化解為主導、訴中調解為補充、司法判決為示范的物業糾紛治理“楓橋式”樣板,實現住建部門物業投訴量及法院物業糾紛訴訟量大幅下降,轄區小區物業費到位率明顯提升的“兩降一升”良好成效。運行以來,共促進整改物業服務問題1814余處,成功化解物業糾紛7032件,化解率達75.9%。
二是優化交通事故糾紛一體化處理機制。設立“交通事故融合法庭”,加強與公安機關、保險機構、鑒定機構等單位信息共享,實現道交糾紛事故定責、理賠、鑒定、調解全流程一站式快速處理。創新醫療費直賠機制,覆蓋771人次1561萬元,保障傷者得到及時救治。
三是構建勞動爭議“裁審銜接”機制。聯合人社部門共建“勞動用工融訴驛站”,派駐團隊負責勞動爭議案件審前調解、立案、審理等工作。打造勞動爭議“協同聯動 全鏈治理”工作機制,涵蓋協同化解、業務交流、統一裁審標準等方面。
引入市場化調解機制
拓寬多元解紛路徑
一是嚴格選任條件建機制。制定4項配套機制,明確解紛范圍、運作規則和管理舉措。公開遴選5家民非組織等為特邀調解組織,落實“法院業務指導管理+主管部門行政管理”模式,多渠道公示調解組織、調解員等信息,并設置“說明提示+電子繳費”二維碼。
二是加強業務指導提效能。由立案庭開展業務指導、審核把關及司法確認,并安排執行法官開展督促履行指導。對初次調解不成功的糾紛視情況進行調解組織間二次分流,通過交叉調解提升化解率。
三是擰緊責任鏈條強管理。健全調解員“一人一檔”、保密承諾、違規清退的“全員全程”閉環管理體系。實行“一案一卷宗”管理模式,建立嚴格追責懲戒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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