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7年,福建招撫總兵孔元章帶著康熙帝的詔書渡海赴臺,試圖說服臺灣明鄭政府的最高元首——延平王鄭經接受清廷提出的“剃發(fā)、稱臣、納貢”三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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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鄭經卻提出了清初版的“一國兩制”方案,以“臺灣遠在海外,非中國版圖”為由,堅持要求清廷“照朝鮮事例”,來維持臺灣的獨立地位。
于是,這一場持續(xù)二十余年的談判,最終以康熙帝武力統(tǒng)一臺灣告終。1683 年夏,臺灣澎湖一帶海域炮聲震天。施瑯率領的清軍水師擊潰臺灣的明鄭水軍,不僅終結了鄭氏家族 22 年的統(tǒng)治,更徹底粉碎了鄭經 “援朝鮮例” ——試圖將臺灣打造為清朝版 “一國兩制” 獨立王國的政治幻想。本文就此講述,在這背后關于“領土”與“藩屬”的生死博弈。
一 鄭經的野心:讓臺灣做 “清朝版朝鮮”?
清初在中國東南沿海一帶,從事反清事業(yè)失敗的鄭成功,于1661年率兵收復臺灣,建立抗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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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政權在臺灣建立之后,繼續(xù)設立府縣,推行屯田,保持強大水師,為了反清復明事業(yè),持續(xù)襲擊和騷擾東南沿海一帶。
收復臺灣的鄭成功不到一年就暴斃了,之后是他的兒子—鄭經繼承臺灣明鄭政權的權力位置。
之后,在1673年三藩之亂爆發(fā),鄭經接受耿精忠的邀請,一起出兵參與反清事業(yè),趁機出兵攻占了福建、廣東,占據廈門、漳州、泉州等地。
當時清朝朝廷忙于平定三藩,無暇東顧。這樣,鄭經的勢力急劇膨脹,一度擴張到大陸的東岸沿海多個重鎮(zh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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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藩之亂接近尾聲的時候,清軍開始有空騰出手來對付臺灣的明鄭政權。在清軍猛烈的攻勢下,鄭經的軍隊節(jié)節(jié)敗退,最后只能退守在臺灣。
當時,元氣大傷的明鄭政權,擔心清軍可能會從海上進攻,鄭經就開始主動與清朝朝廷談判,尋求和平解決。
鄭經“援朝鮮例”的核心,是要求清朝承認臺灣“海外蜀國”地位,允許不剃發(fā)、不登岸、不稱臣,僅維持名義朝貢。
鄭經的目標,就是努力把臺灣打造成“東寧王國”,他在致孔元章的信中直言:“臺灣遠在海外,非屬版圖之中”,甚至以“東連日本,南踞呂宋”的地理優(yōu)勢,暗示臺灣具有脫離清朝大陸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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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經的謀士陳永華甚至直言:“若清廷允我世守臺灣,如朝鮮例,則兵戈可息,生靈免遭涂炭。”這一提議表面上是為和平,實則為鄭氏集團尋求合法統(tǒng)治地位。
鄭經為什么從反清復明,轉而謀求臺灣的獨立地位,與他的個人經歷有關。鄭經在六歲時候,雖然經歷祖母田川氏被清軍所殺,但由于年幼,缺乏如父親一樣對明朝的感恩心理;當反清復明事業(yè)失敗后,也不愿意繼續(xù)維持干復興明朝的事業(yè),尋求獨立。同時,鄭經也看到,臺灣一直孤懸海外,也想成為朝鮮一樣藩屬國,借助朝貢體系維持與大陸的貿易通道,借此維持生計。
因此,鄭經經過三藩之亂的失敗,反清斗志消失,其“復明”的目標也逐漸演變?yōu)椤皳_自立”。鄭經和手下的官僚都認為,當時朝鮮乃是臺灣最具有參考價值的體制。在清朝建立之后,朝鮮一直也愿意如對待明朝一樣,做最恭順的藩屬國,保留了獨立的政權、軍隊和文化,只需定期對清朝朝貢,并接受清朝朝廷的冊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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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經也希望臺灣如朝鮮一樣,保持高度自治,不剃發(fā)易服,不接受清朝朝廷的直接管轄,只需要定期朝貢。
但鄭經對臺灣如同朝鮮體制的構想,忽略了一個關鍵性差異:朝鮮是“異域異族”,臺灣自三國就是中國領土。因此,清朝朝廷絕對不可能把臺灣和朝鮮一樣對待。
二 康熙的紅線:領土絕不能分!
鄭經有如此訴求,康熙對此又持怎樣的態(tài)度呢?
康熙對臺灣的定位,在1662年首次招撫鄭經的時候,開出的條件就是:“封藩且世守臺灣” 的優(yōu)厚條件,卻一直遭鄭經的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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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1662 年到 1683 年,清朝朝廷先后 11 次招撫鄭經,那怕答應“世守臺灣”的優(yōu)厚條件,承諾“不登岸、不剃發(fā)”,可以說是任何刁難的條件都答應,都愿意讓步。
但所有讓步都有一個前提:臺灣必須納入清朝版圖,成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康熙在諭旨中明確指出:
“鄭經乃中國之人,朝鮮系從來所有之外國”。這也就康熙在諭旨中直接劃清界限:鄭經是中國人,朝鮮是外國,在根本上否定臺灣和朝鮮類比的可能性。
康熙不愿意把臺灣作為如朝鮮一樣的藩屬國,在歷史淵源也屬于中國領土的范疇。元朝時候,中央朝廷已經在臺灣的澎湖列島上設巡檢司,明朝雖未直接統(tǒng)治臺灣本島,鄭成功收復臺灣時曾明確宣稱:“臺灣者,中國之領土也”。這也使康熙作為清朝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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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鄭經的明鄭集團一直在從事反清復明活動,甚至參加了三藩之亂,甚至在海灣對岸宣稱:“臺灣遠在海外,非中國版圖”,
這些話語,明確表示臺灣的明鄭政權從“反清復明”蛻變?yōu)楦顡粤橥酢?/strong>為了消滅反清勢力,以及平定地方割據勢力,康熙也必需平定臺灣。
在政治角度去考慮,如果清朝接受明鄭政權給對臺灣的“援朝鮮例”,會造成不好的社會影響,不利于清朝邊疆的穩(wěn)定。
因為清朝建立初期,統(tǒng)治尚未穩(wěn)固,西北有準噶爾部落的威脅,西南有土司勢力的入侵,如果允許臺灣自治,可能引發(fā)其他邊疆地區(qū)的分離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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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康熙在給福建總督姚啟圣的信中指示:“鄭經一日不降,海疆一日不靖。臺灣不平,則東南沿海永無寧日。”
再加上臺灣是“江浙閩粵四省之屏障”,如果一味放任明鄭政權繼續(xù)割據,東南沿海一帶將會繼續(xù)承受騷擾,百姓生活永無寧日。尤其是在十七世紀,西方殖民勢力的入侵,東南海防直接關系到整個中國國的安全。所以,康熙自然認識到,如果放棄對臺灣的直接控制,將使中國海防門戶大開。
因此,這些都必然要求清朝廷把臺灣作為國家安全的核心利益,絕對不能允許如朝鮮一樣獨立或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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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致命誤區(qū):臺灣和朝鮮的核心差異
鄭經的失敗,深層次原因在于東亞宗藩體系的內在邏輯,“屬國” 與“領土”有著嚴格區(qū)分。
朝鮮作為獨立的“外藩”,是在1637 年清軍攻占江華島后,朝鮮被迫簽訂《丁丑條約》,斷絕與明朝的關系并接受清朝駐軍,承認了清朝“天下共主”的地位,始終處在清朝軍事的威懾之下,但這也是一種臣服的關系。可以說,朝鮮的藩屬地位基于“事大主義”,其外交、軍事均受中國制約。
但是,臺灣一直以“明鄭”政權自居,追求獨立的地位,甚至在島內設立六部、發(fā)行貨幣,試圖構建獨立的政治實體。臺灣的“借抗清之名,行分裂之實” 的行徑,暗含高度的自治權,追求獨立國家的行為,觸碰到了清朝國土統(tǒng)一的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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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明鄭政權甚至試圖通過“通商”維持獨立經濟體系。這種“藩屬國”與“獨立政權”的混雜訴求,在康熙看來無異于分裂國家。再加上鄭氏集團通過海外貿易積累了大量財富,清廷若允許臺灣自治,將失去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同時可能面臨海上貿易競爭。
因此,康熙對臺灣的定位,不是 “外藩”,卻是“叛臣”。因此,康熙在澎湖海戰(zhàn)大敗明鄭軍隊之后,多次強調 “臺灣本屬中國”,要求鄭氏集團“剃發(fā)表示服從清朝文化”,以及“稱臣登岸”三者一體,缺一不可。
四 一戰(zhàn)定局:澎湖海戰(zhàn)擊碎分裂幻想
十七世紀的東亞,雖沒有形成現代的國際法體系,領土主權觀念已具雛形。
在1648 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確立的 “主權平等” 原則,雖未直接影響清朝,但清朝在澎湖海戰(zhàn)之后,對臺灣的明鄭集團和民眾都采取招撫政策,如嚴禁殺俘、發(fā)放錢糧、允許戰(zhàn)俘返臺,本質上是通過 “仁政” 塑造對臺灣統(tǒng)治的合法性,強化臺灣民眾對清朝政府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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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軍收復臺灣后,設府置縣、駐軍防守,從此臺灣成為中國海防的重要屏障,這一歷史事實,誰也無法篡改。
結語:
鄭經的“援朝鮮例”,想把臺灣弄成清初版本的“一國兩制”,違背了歷史發(fā)展的必然邏輯。清軍收復臺灣之后,清初在臺灣設府置縣,納入版圖,成功收復為中國的領土。正如《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文件所確認的,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一結論,不僅是歷史的定論,更是現實的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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