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3日上午,印江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三名被告人因偷越國(邊)境、參與境外詐騙犯罪活動被當庭作出判決,分別獲刑。
—案件回顧—
2021年3月,被告人陳某、嚴某、吳某某在他人組織下,持護照從昆明出境至老撾后到金三角特區內“萬豪”詐騙犯罪窩點,實施電信詐騙超30日。2022年12月,陳某又策劃多人赴境外賭場工作,期間其本人再次持護照出境參與詐騙活動。案發后,三人共退繳違法所得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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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兩高一部《關于辦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三人詐騙行為屬“情節嚴重”,基準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鑒于嚴某、吳某某主動投案并退贓,認定為自首,依法從輕處罰;陳某未如實供述主要罪行,不認定坦白,但退繳部分違法所得,酌情從輕。三人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故作出以下判決:陳某因犯偷越國(邊)境罪和詐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一千元。嚴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提醒—
境外并非法外之地!公民應提高法律意識,警惕“高薪務工”陷阱,避免卷入跨境犯罪,跨境參與電信詐騙將面臨3年以上重刑。同時,主動投案、退繳違法所得、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理,拒不配合將面臨更嚴厲制裁。此案再次敲響警鐘:法網恢恢,任何參與跨境違法犯罪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主編|王 錢責編|樊 淦
編輯|任江濤供稿| 楊涵 嚴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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