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狗死了,一個人沒了,一個家毀了。
山西長治這起“摔狗反殺”命案,表面看是鄰里沖突失控,實則是一場權力傲慢撞上生存本能的慘烈對決。而點燃這場火藥桶的,正是那個口出狂言、手握“政協委員”頭銜的女人趙某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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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在先,申家主動上門說明、報警求助,態度不可謂不克制。
可趙某暉呢?面對民警調解,她不屑一顧:“你們派出所能給我要個錢?我晚上自己處理!”
轉頭就帶著親戚砸窗踹門,磚頭如雨,鐵鍬猛掄,硬生生把一場民事糾紛演變成武裝突襲。這不是“討說法”,是仗勢欺人;不是“護狗心切”,是官威膨脹后的暴力宣泄。
更令人寒心的是,她的身份,區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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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政協委員本該是民意代表、社區橋梁,可她卻把這層身份當成免罪金牌:不接民警電話,推給社區主任;不走法律程序,偏要“自己解決”;甚至在警方已預警“可能有人鬧事”的情況下,仍帶頭闖入民宅、打砸財物。
這種對公權力的蔑視,恰恰暴露了某些基層“頭銜人士”的真實嘴臉:不是服務群眾,而是凌駕于規則之上。
試想,若趙某暉只是普通村民,敢不敢半夜帶人砸鄰居家?恐怕連門都不敢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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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一旦披上“委員”外衣,便以為自己高人一等,連法律都得繞道走。殊不知,真正的體面,從來不是靠頭銜撐起來的,而是在沖突面前能否守住底線、尊重他人安全。
而申紅良一家呢?聽從警方建議鎖好大門,躲在廚房不敢出門,面對磚石砸窗、破門而入,才在混亂中摸到一把剔骨刀自保。
這不是“故意傷害”,這是被逼到墻角的絕地反擊。若當時他選擇跪地求饒,后果不堪設想。畢竟,對方連玻璃都敢砸,還有什么不敢做?
公眾之所以普遍同情申家,不是鼓吹暴力,而是厭惡恃強凌弱。
昆山龍哥案,之所以成為正當防衛標桿,正因為法律最終站在了被欺壓者一邊。今天,我們同樣期待司法能看清本質:私闖民宅+暴力攻擊在先,持械反抗在后,何來“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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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某暉如今因非法侵入住宅被刑拘,政協委員資格也將不保。可這點代價,比起丈夫喪命、家庭破碎,實在太輕。
真正該追問的是:這樣一個戾氣沖天、目無法紀的人,是如何通過層層審核成為政協委員的?她的日常言行是否早已埋下禍根?當地組織部門是否只看“經濟貢獻”,卻忽視品德考察?
這起悲劇給全社會敲響警鐘:權力一旦脫離監督,就會變成暴力的幫兇;頭銜一旦淪為炫耀資本,就會腐蝕基本人性。
法律不該只算“誰動了刀”,更要問“誰逼人動刀”。希望法庭最終能走出卷宗,走進那個被砸得千瘡百孔的院子,站在申紅良的位置問一句:如果換作是你,那一刻,除了拿起刀,還能做什么?
若連自衛都要被定罪,那家,還算不算最后的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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