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新實踐
編者按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充分展示全國各級人民法院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做實“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新實踐新成效,本刊特開設“基層新實踐”欄目,重點宣傳介紹各級法院特別是中級、基層法院在推進嚴格公正司法、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創造性實踐事例,從而更好地加強各地法院的信息溝通和學習交流,助推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
北京平谷法院
2025世界農業科技創新大會法治平行會議順利舉行
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僅是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更是關系農民切身利益和鄉村發展穩定的關鍵環節。2025年10月14日,由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聯合舉辦的“2025世界農業科技創新大會法治平行會議”順利舉行。會議聚焦“土地經營權流轉中的法律適用與政策執行”,匯聚理論界與實務界等多方智慧,共商法治賦能鄉村全面振興之策,為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注入法治力量。
此次會議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積極響應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政策要求和現實需求,為法學研究和司法實踐搭建溝通交流平臺,為行業部門和社會大眾提供了解農村土地政策和司法裁判規則的窗口,共同為深化農村土地改革、扎實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貢獻法治力量。(文/徐暢)
黑龍江大慶讓胡路法院
開展大慶精神(鐵人精神)學習宣傳日系列活動
近日,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落實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新時代龍法“文化鑄品”十項建設要求,在首個“大慶精神(鐵人精神)學習宣傳日”到來之際,組織開展了一系列主題學習宣傳活動,引導全院干警深刻把握“愛國、創業、求實、奉獻”的精神內核,將弘揚大慶精神(鐵人精神)轉化為服務大局、為人民司法的扎實行動。
據悉,讓胡路法院將大慶精神(鐵人精神)學習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通過完善常態化學習機制,專門打造大慶精神(鐵人精神)長廊,將其列為理論學習中心組、青年理論學習小組的重要學習內容。在五四青年節、“七一”期間,法院積極組織干警前往鐵人王進喜紀念館、喇72井等紅色教育基地參觀學習,讓紅色基因在思想淬煉中薪火相傳,持續筑牢干警信仰根基、補足精神之鈣。(文/張蕾)
上海普陀法院
發布《社區治理常見問題指引》
近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聯合普陀區委社會工作部發布《社區治理常見問題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為社區工作者提供易懂、易用的法治工具。
《指引》以“一問一冊”的形式,針對社區物業、公共空間使用、商鋪廣告招牌等社區常見治理問題,以及相鄰關系、婚姻家庭等社區易發糾紛問題,明確法律適用,提供案例參考,給出治理(調處)建議,為社區工作者提供清晰的“法治行動指南”。例如,聚焦新業態新就業群體與社區之間的張力關系,《指引》針對社區快遞投遞管理等給出建議,在提升社區治理能力的同時,強調對新業態群體合法權益的保障。
據悉,《指引》一經推出,獲得了廣大社區工作者的歡迎,目前已逐步推廣至全區10個街鎮、280個居委會,成為基層組織和工作者處理糾紛的“案頭書”。(文/張巧雨 董霞 吳宗懷)
浙江舟山定海法院
為船舶修造企業開展“定制化”安全生產課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法官受邀參加定海區船舶修造企業安全生產現場會,為35家船舶制造企業開展專題授課,打造基層司法服務企業安全發展的新范式。
此次授課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重大責任事故罪為核心,明確管理、作業人員全鏈條責任主體刑事追責邊界。法官通過結合安全生產事故典型案例以案釋法,為企業敲響安全生產警鐘,同時列明未取得安全許可證經營、破壞安全監控設備等從重處罰情形,為企業人員明晰不可觸碰的法律“紅線”。
據了解,此次活動立足船舶修造產業需求導向,將刑事法律適用與企業生產實際深度融合,以司法警示倒逼行業緊繃安全之弦,推動行業構建更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為基層船舶修造產業高質量發展筑牢堅實法治屏障。(文/宋寅亮 竺麟澤)
安徽蕪湖弋江法院
正式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案件
日前,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首起知識產權糾紛案,成為蕪湖市第二家具有知識產權管轄權的基層法院。
2025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印發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有關事項的通知》,確定南陵縣、弋江區、繁昌區、蕪湖三山經濟開發區四個區域訴訟標的額100萬元以下(不含本數)由基層法院受理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由弋江區法院受理,蕪湖市其他轄區該類案件仍由調整前的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受理。弋江法院正式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案件,能更好服務轄區企業發展,及時解決知識產權爭議,以司法保護支撐高水平創新,方便當事人就近訴訟,降低維權成本,為推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司法力量。(文/劉靜雅 雷霞)
新疆霍城法院
法官上門調解民間借貸糾紛
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霍城縣人民法院薩爾布拉克人民法庭法官前往因骨折行動不便的被告家中,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將司法服務送到群眾身邊。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借款合同的規定,法官向雙方釋明借貸關系的法律責任,同時從鄰里互助的角度耐心勸導。經過法官的調解,原告表示理解被告的處境,自愿放棄利息;被告也承諾會盡力籌集資金,按約定還款。雙方當場簽訂了調解協議,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此次上門調解,是該院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生動體現。針對特殊當事人的實際困難,法院干警通過靈活變通的方式將司法服務送到群眾身邊,既高效化解了糾紛,也讓當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為構建和諧鄰里關系、維護鄉村穩定注入了司法力量。(文/玖努吐絲 伊力扎提·艾克拜爾)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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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20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78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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