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浙江法治報
公交車司機手握方向盤,關系著千家萬戶的出行安全。然而,個別公交司機對“喝酒不開車”的底線規定視若無睹。近日,北京平谷法院審結一起勞動爭議案件,一名公交車司機因多次酒精檢測不合格被公司辭退,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被法院駁回。法官指出,職業操守是勞動紀律的底線,更是公共安全的紅線。
2024年6月,劉某入職北京某客運公司擔任司機,同年7月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2025年7月,公司以“多次違反規章制度”為由向其發出《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劉某不服,申請勞動仲裁被駁回后訴至法院,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劉某稱,公司未明確其違反哪條制度,也未提供酒精檢測的具體數據,還提出“也許是某些食物或中藥可能導致檢測結果有誤”。
公司提交證據指出,劉某在多個工作日發車前酒精檢測不合格,如2024年12月29日早上多次檢測結果在12-27mg(毫克)/100ml(毫升)之間,直至下午才降為0;2025年6月12日更檢測出37mg/100ml,屬飲酒狀態。此外,劉某還存在未按規定檢測、上班時間聊天等行為,公司曾對其作出多次處罰。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作為客運車輛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保證乘客安全是其基本義務,但其在駕車日前飲酒,在駕車日仍被檢測出酒精,屬于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和公司規章制度,結合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還存在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公司據此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符合雙方約定和法律規定。因此,劉某主張繼續履行合同,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劉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勞動者,職業操守是履職之本,安全底線不可逾越。上崗前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檢測規定,杜絕飲酒等可能影響操作安全的行為。用人單位也應加強制度培訓和安全管理,對違規行為及時警示、依規處理。唯有雙方共同守責,才能筑牢公共安全防線,構建規范、誠信、有序的勞動關系。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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