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石股份”)將迎來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委員會審議,擬沖刺滬市主板IPO,保薦機構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
振石股份實際控制人為張毓強、張健侃父子,二人合計控制公司96.51%的股權。公司核心產品為風電葉片用玻璃纖維材料,其生產所需原材料的60%以上采購自中國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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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關注的是,張毓強作為振石集團實際控制人,曾長期擔任中國巨石總經理,直到去年3月才卸任,目前仍擔任中國巨石副董事長職務。振石集團持有中國巨石16.88%股份,為后者第二大股東。張毓強之子張健侃,則同時擔任振石股份董事長與中國巨石董事,形成跨公司任職結構。
公開資料顯示,振石股份前身恒石有限曾于2015年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后于2019年完成私有化退市。公司本次A股主板IPO申請于今年6月獲受理,7月被抽中現場檢查。
從港股退市到如今回A闖關,振石集團、振石股份始終繞不開與中國巨石大額關聯交易的疑問,振石股份此次IPO能否順利過會,備受市場關注。
關聯交易盤根錯接
酒店招待費年過千萬
在風機葉片材料供應領域,振石股份的主要競爭對手包括泰山玻纖、宏發新材、重慶風渡及中財科技山東分公司。這四家企業均聚焦風電葉片材料賽道,且與母公司存在明確的股權控制與產業鏈協同關系。其中泰山玻纖與中財科技山東分公司均為中財科技下屬子公司;宏發新材與重慶風渡則同屬國際復材旗下。
此類企業依托母公司的垂直整合布局,形成了從玻璃纖維原絲到葉片材料的完整產業鏈,且股權關系清晰、業務利益深度綁定。
與上述企業不同,振石股份與中國巨石(全球最大玻璃纖維制造商)不存在直接股權控制關系——振石股份的大股東僅是中國巨石的二股東,二者至多屬于"兄弟公司"。但吊詭的是,振石股份與中國巨石之間卻形成了高度緊密的業務綁定。
從理論邏輯看,中國巨石作為玻璃纖維上游制造的絕對龍頭(具備規模與技術優勢),天然具備向下游延伸至玻纖布、型材等材料市場的能力。
公開信息也顯示,中國巨石專利布局及新聞稿中確有涉足下游業務的嘗試。但實際動作中,中國巨石卻長期保持對風電材料市場的"刻意回避"。
這一戰略傾向的根源可追溯至2004-2005年的關鍵轉折。
2004年彼時名為"中國玻纖"的中國巨石,收購了中國建材集團持有的中國復合材料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復材集團")23%股權。中國復材集團主營業務為玻璃纖維纏繞工藝相關的復合材料及制品(與風電葉片材料存在技術關聯)。
中國巨石官方解釋稱,此次收購旨在"推動主業向下游延伸,構建玻璃纖維及制品全產業鏈,優化資產結構"。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中國復材集團的業務與中國巨石二股東振石集團存在部分重疊,但張毓強(振石集團實控人)僅任中國巨石副董事長且不參與具體管理,對業務層影響有限。
不過2005年3月,中國巨石第二屆董事會決議接受曹江林辭任總經理,聘任張毓強擔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張毓強后成為中國巨石長期掌舵者)。
此后中國巨石迅速調整策略:一方面將收購僅3年的中國復材集團23%股權轉回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另一方面通過換股全面收購巨石集團(強化自身玻璃纖維制造核心業務),并注銷了主營玻璃纖維復合材料的控股孫公司嘉興巨石玻璃纖維復合材料有限公司(該業務與振石股份構成同業競爭)。
自此,中國巨石明確聚焦玻璃纖維原絲生產,并大規模擴產增強型玻璃纖維產品(如直接無捻粗紗),其下游應用場景明確覆蓋風力發電葉片、玻璃鋼管道等,但始終未直接涉足葉片制造所需的深加工環節(如玻璃纖維織物、風電拉擠型材)。
盡管中國巨石具備生產風電葉片關鍵原料(如玻璃纖維織物、風電拉擠型材)的技術與產能基礎,但其實際業務選擇卻呈現出明顯的"分工傾向":將玻璃纖維原絲銷售給振石股份,由振石股份完成深加工(制成織物、拉擠型材等葉片材料),再由振石股份供應給中材葉片、中復連眾等頭部葉片制造商。
振石股份憑借緊鄰中國巨石生產基地的地理優勢(運輸成本低、包裝成本低)、中國巨石的規模成本效應(原料價格優勢),以及張毓強對中國巨石的深度影響力(戰略協同),成功切入風電材料賽道,近十年業績持續高速增長。
實際上,除風電材料主業的綁定外,張毓強控制的關聯企業還與中國巨石形成多維度的關聯交易:
例如,振石集團浙江宇石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張毓強控制)2024年為中國巨石提供運輸服務,金額達7.6億元;其子張健侃名下的上海天石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同期獲得2.02億元運輸費;振石集團旗下的桐鄉華銳自控技術裝備有限公司為中國巨石提供設備和技術服務,2024年交易額近6000萬元。
甚至張氏父子旗下產業還為中國巨石提供接待服務,張毓強名下的振石大酒店為中國巨石提供招待服務,近年年均服務額超1000萬元。
借助原料供應優勢、區位效率優勢及關鍵人物(張毓強)的戰略影響力,這些關聯交易進一步強化了張毓強旗下業務與中國巨石的共生關系。
這也成了振石股份的"競爭力"受到質疑的原因。在外界看來,振石股份的崛起,可能更多依托特殊關系形成的資源獲取能力,而非市場化的核心競爭力。
采購主體和金額變幻不定
存在刻意避稅嫌疑
中國巨石和振石股份的關聯交易如同一個謎局。
2022年振石股份從中國巨石采購玻璃纖維的方式是,振石控股集團從中國巨石采購庫存商品金額為12.96億元,采購原材料金額為6,452萬元,振石控股集團旗下振石集團華美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購額為3.78億元,振石股份旗下子公司桐鄉恒纖進出口有限公司采購庫存商品1,279萬元,振石股份的前身浙江恒石纖維基業有限公司僅采購了水電,合計852萬元,然后由振石控股集團向振石股份銷售玻璃纖維相關產品。
2023年,中國巨石向振石股份銷售庫存商品7.03億元,銷售原材料2714萬元,向振石股份旗下全資子公司桐鄉恒纖進出口公司銷售庫存商品4.77億元,銷售原材料2797萬元,向振石股份的控股股東振石控股集團銷售商品2.64億元,向振石集團華美新材料有限公司銷售庫存商品1.66億元,振石集團華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變更成為了振石股份的全資子公司。
到了2024年交易的方式又出現巨變。桐鄉恒纖進出口公司從中國巨石采購庫存商品和原材料合計18.1億元,埃及恒石公司向中國巨石采購9022萬元,埃及華美采購庫存商品和原材料2174萬元,而振石股份采購的庫存商品原材料和能源合計只有1035萬元,鄭氏集團華美新材料采購金額為844萬元。
振石股份與中國巨石之間的關聯交易在采購主體上的頻繁騰挪,與其核心生產基地的穩定形成詭異反差,其背后動機實在值得深度推敲
2022 年依賴振石控股集團作為核心采購方中轉、2023 年分散至股份公司及多家子公司、2024 年又將 18.1 億元采購額集中于桐鄉恒纖的交易路徑切換,絕非正常經營調整所能解釋。
尤其反常的是桐鄉恒纖的角色突變:這家 2016 年成立、2021 年仍無交易記錄的公司,短短三年內關聯采購額暴增至 18 億元,申報稿中突然被定位為集團采購樞紐,卻呈現出 "1 人參保、千萬凈資產撬動 18 億采購、21 億營收卻虧損 227 萬元" 的荒誕數據 —— 如此懸殊的經營體量與主體規模不匹配,以及營收盈利的反常背離,很難不讓人懷疑其存在人為調控交易成本、刻意避稅的嫌疑。
結合振石系的治理背景來看,這種操作的動機更顯曖昧。實控人張毓強父子同時掌控振石股份與中國巨石的核心決策權,前者近 70% 的營業成本流向關聯方,其中超 6 成直接采購自中國巨石,這種高度依賴下的交易定價公允性本就存疑。
為回應市場關切,振石股份在招股書中承諾,將采取拓展非關聯供應商、擴大境外采購等一系列措施,力爭在未來三年內將關聯采購比例降至50%以下。同時,公司承諾將強化內部控制,完善關聯交易審批程序,并增加獨立董事與第三方審計的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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