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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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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芝罘”與“之罘”作地名的使用由來已久。前者是今山東省煙臺市核心轄區的名稱,后者是出自《史記》的古地名。前者出于后者,并非錯字訛誤,具有獨特的更改目的與使用邏輯。梳理從“之罘”到“芝罘”的地名發展歷程,便可明確“芝罘”與“之罘”各自的內涵與使用情況。第一,“芝罘”產生于元明時期,遠早于一般認知中的清末民國時期。第二,“芝罘”在晚清煙臺開埠前后成為正式名稱,所指范圍不斷擴大,從島到港、灣,直到成為如今的行政區名稱。最后,“芝罘”應作今地名使用,“之罘”則是今芝罘半島的古地名(歷史地名),兩者雖均指稱芝罘半島,但對其性質認知也有不同,前者將其視作島,后者則視之為山。
關鍵詞:之罘;芝罘;地名源流;煙臺
一 問題的提出:“之罘”或“芝罘”?
“芝罘”,在地理名詞上,指今山東省北部的芝罘半島,是我國最大的陸連島;在政區名稱上,指今山東省煙臺市最重要的市轄區。溯其源流,“芝罘”脫胎于更早地名——“之罘”。兩者并存甚久,明清以降混用甚濫。或因于此,以往地名研究未將“芝罘”出自“之罘”的具體年代與原因作出辨析,導致“芝罘”產生時間、使用范圍、具體含義以及與“之罘”的區別仍模糊不清,“之罘”作為古地名的性質亦晦暗不明。民國時期起,各方所編歷史地名辭典,也只載“芝罘”,或僅將“之罘”與“芝罘”并列,不解釋源流。
兩者混淆通用,不分彼此的情況,造成煙臺當代史志與當地政府對本地地名含義、源流的看法莫衷一是,甚至只好根據芝罘半島的形態加以推測。煙臺地方史志研究院又有“芝罘”產生于明代一說。此說一來缺少考辨,說服力不足;二來“芝罘”是否產生于明代,亦有待商榷。編過《芝罘區地名志》的芝罘區地名辦公室,本應是對這一問題做出最權威解釋的機構,卻在論述“芝罘”來源時斷言“芝罘,古謂之轉附,秦代始稱芝罘”。這是不加考證的錯誤判斷:“芝罘”從出現至今,僅有600余年;“之罘”才是自秦代起沿用2000余年的地名。前者延續至今而后者成為古地名,并非簡單的“之”作“芝”之誤,也不是在一夜之間由“之罘”變為“芝罘”的,而是地名使用在元明以降海運興起、煙臺開埠等一系列歷史進程中長期發展的結果。而大多數有關“芝罘”地名考辨的報刊文章,更是籠統認為“芝罘”最早產生于清末民國,遑論考證兩者間的地名發展歷程。
為此,以下對“之罘”與“芝罘”的辨正,首先考察兩者各自起源與使用情況,進而指出兩者明代以降的分野與混用情況,由此厘清“芝罘”的產生目的、取代“之罘”的過程與其所指范圍的演變;最后總結兩者各自合理的指示范圍與使用語境,彌補前人研究之缺,更正各說之誤;也期望能對煙臺地方史志工作以及煙臺地名文化介紹提供參考。
二 作為山的古名“之罘”
“之罘”二字,本義已不可考,最早見于《史記·秦始皇本紀》:
于是乃并勃海以東,過黃、腄,窮成山,登之罘,立石頌秦德焉而去。
目前而言,見于《史記》的“之罘”,也是最早能確鑿指稱今芝罘半島的地名。此后漢武帝巡行齊地,也曾達今芝罘半島。《漢書·武帝紀》載其事跡,亦曰“之罘”。《漢書·地理志》則加有“山”字,曰“之罘山”。在元明“芝罘”出現前,歷代正史在《地理志》等篇目沿襲《史記》《漢書》,均稱“之罘”。唐代以降,總志及地方志修纂肇興,“之罘”作為地名,開始見于方志記載中。迄今仍存的《元和郡縣圖志》《太平寰宇記》《元豐九域志》等唐宋總志,便徑引《史記》原文,載“之罘”或“之罘山”。因此,可以確認《史記》是“之罘”作為地名得載的最早文獻。且在元明之前,只“之罘”一稱,并無別名。
而自《漢書》開始,“之罘”后又綴以“山”字。那么其所指代的今芝罘半島是什么情況呢?答案仍見于“之罘”的源頭《史記》。除《始皇本紀》外,《史記·封禪書》另載齊地山俗,曰:
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齊。天齊淵水,居臨淄南郊山下者。二曰地主,祠泰山梁父。蓋天好陰,祠之必于高山之下,小山之上,命曰“畤”;地貴陽,祭之必于澤中圜丘云。三曰兵主,祠蚩尤。蚩尤在東平陸監鄉,齊之西境也。四曰陰主,祠三山。五曰陽主,祠之罘。六曰月主,祠之萊山。皆在齊北,并勃海。七曰日主,祠成山。成山斗入海,最居齊東北隅,以迎日出云。八曰四時主,祠瑯邪。
盡管自先秦起,便有用“山”指稱“島”的情況,《說文解字》釋“島”字,亦言該字“從山”,但“山”指稱“島”的條件,須是“海中往往有山可依止”。可見,自《史記》開始,便不是將“之罘”視作海島,而是將其視作正常情況下“有石而高”的山:首先,與“之罘”性質相同的其余神山,如“日主”成山、“地主”泰山等,也均非海島;其次,自《史記》賦予“之罘”山的性質,進而《漢書·地理志》稱“之罘山”后,元代之前的正史地理志與地理總志均沿用“之罘山”,無另作“島”字者,更不言該山處在海中。始皇巡行,徑“登之罘”;漢武帝則在“登之罘”之后,才入海航行。這足以說明秦漢及以后的古人知悉今芝罘半島與大陸相連的情況,并不把“之罘”作島看待。
由《史記·封禪書》,也可推知“之罘”出現的大略年代。該篇雖言齊地八神之俗“或曰太公以來作之”,即西周初年齊太公呂尚所創。但太公初就國時,尚與萊侯“爭營丘”。營丘在今臨淄一帶,與芝罘半島相隔較遠。由此,八神之俗必不出自太公之手。而倘若八神之俗出現在西周以后的春秋以及戰國初期,那么為何如“之罘”等山名卻未見先秦典籍,直至秦以后才出現?結合八神之俗是先秦齊國的產物,又并非秦代所定,則其產生于始皇東巡稍前的戰國晚期,是最合理的。祠山習俗既然形成,相應的山名便可能隨之固定,見于典冊了。因此,“之罘”的出現,至晚應在戰國末年,秦統一之前。
元明“芝罘”出現后,“之罘”并未被完全代替,仍舊長期被官方典志沿用,這在元明以降方志中體現得尤為突出。山東地區現存首部方志《齊乘》,以“之罘”為名山;天順《大明一統志》亦因仍前代地理志,將“之罘”列入名山;嘉靖《山東通志》、嘉靖《青州府志》及萬歷《萊州府志》,均沿襲前代地理志或總志,也載“之罘”為山。清代,“之罘”也仍被一統志、會典作為山川正名載入,甚至在“芝罘”已流傳甚廣的光緒年間,《增修登州府志》依然將“之罘”作為山名載入。從正史及方志記載傳承看,兩千余年以來,“之罘”這一地名所指代的今芝罘半島,其整體是被當作山的。
“之罘”作地名指山,在元明“芝罘”出現以前是常態。但在“芝罘”也作指代今芝罘半島的地名出現后,則會在文獻中出現“之罘指山”與“芝罘指島”的使用區別。
三 今名“芝罘”來源與其作島的性質
上文論及,“芝罘”出現于元明時期,最早所見文獻,是洪武三年(1370)內府初刻《元史·食貨志》:
又經黑水洋至成山,過劉島,至芝罘、沙門二島,放萊州大洋,抵界河口,其道差為徑直。
《元史》一改之前歷代正史均載“之罘”的傳統,用“芝罘”。這存在兩種可能:第一,是《元史》編修者的錯寫;第二,元明時期,原本的“之罘”已傳有“芝罘”別名。由于《食貨志》所載“芝罘”出于海道記述,檢視明初留存至今的海運文獻,可知《永樂大典》載元代海運路線,也作“芝罘”:
夜過黑水洋,望見沿津島大山,再得東南風,一日夜,可至成山。一日夜,至劉島。又一日夜,至芝罘島。
《永樂大典》該條輯錄自《元經世大典》。而《元史》各志,其材料也采自《元經世大典》等元代政典。兩者文獻源頭一致。因此,“芝罘”應不出于明初《元史》編者的錯寫,如果錯寫,應是元人之誤。然而,除《元經世大典》所載航路用“芝罘”,并被《元史》《永樂大典》照錄外,元明時期出現的《海道經》亦用“芝罘”,亦被明代方志及海運文獻傳抄。如此見于來源不同的海運文獻一致的更改,應不能用無心之誤來解釋,更可能是別有用意:“芝罘”得用于元代的兩種甚或數種海運文獻,或許說明元代在海運航路的書寫中,已經普遍棄用“之罘”,轉而使用“芝罘”,從而形成“之罘”外用“芝罘”指代今芝罘半島的書寫習慣。
如此判斷,首先在于元代以來海運行文邏輯與“之罘”作“芝罘”的現象相合。記敘海運線路,首要目的在于不造成誤解,使航行方位正確,且海道需要反復踏勘,由地方層層上報,方能獲準起運。這既要求海運文獻將原名較復雜的島嶼、口岸名稱替換為較易書寫的常見字,且要求地名讀音保持不變。自元廷興海運起,這種做法就已出現,如將“?屺島”作“木家島”。明中后期,海運由放洋遠岸改為近海而行,海道文獻所載地物增多,這種做法日趨普遍,如“鏌铘島”作“木極島”、“荻水口”作“滴水口”、“石舊所”作“石臼所”等。“之罘”作“芝罘”,符合這種同音異字的更改邏輯。
那么,何以解釋其他地名將繁字作簡,唯獨“之罘”更改,卻要更加部首呢?這很可能是因為“之罘”的“之”首先在文言中有“到達”之義,是極常用的動詞,同時也作為代詞、助詞被廣泛使用。海道記敘的對地名要求精確,若沿用原名,很可能使人認為此地名為“罘”,不利于理解傳抄。這樣的更改動機,既符合應用便利、不致誤解的海運行文邏輯,又得到元代以降海道記述均用“芝罘”這一現象的佐證。
明中后期,運河屢受黃河影響,或沖決,或淤塞。一時間朝野議論海運蔚然成風。有關海運論著的數量也大幅增加,這一現象在地方志中得到較突出的體現:如嘉靖《山東通志》、萬歷《萊州府志》等地方志設海運專篇,即因循《元經世大典》《海道經》等元代及明初海運文獻,照抄故道,用“芝罘”,這也使得明中后期的山東方志中,已存在“芝罘”與“之罘”并見于一志的現象。而且,即使記載明代新開海路的文獻,也同樣因循元代慣例,采用“芝罘”。傳抄與因循疊加,便造成“芝罘”已廣泛見于明代的海運文獻,也使得“芝罘”在傳抄、應用中的所指與原名“之罘”產生了明顯分野:
作為陸連島,今芝罘半島本就兼具“陸”與“島”的雙重性質。上文已敘,自《史記》而延續的“之罘”,是自陸地視角,賦予其“山”的特性。而元明開始應用的“芝罘”,因海運記敘需要,在其后下綴“島”字,是自海洋視角所賦予的特性。這一區別在元明時期的文獻中涇渭分明:總志、地方志與正史記述山川,則曰“之罘(山)”;而地方志與海運文獻記述海道,則曰“芝罘(島)”。因此,從正、別名的角度看,此時的“之罘”,仍是名山正稱,而“芝罘”則僅限于海運文獻作“島”的表達。
四 清代以降兩者混用與“芝罘”成為正名
正因海道傳抄更為廣泛,雖然清代正史、總志及會典等文獻仍因循《史記》,用“之罘”。但清中期的山東本地方志也與明代方志一樣,既在山川篇目收錄“之罘山”,又在海運(海防)篇目收入“芝罘島”,如康熙《山東通志》、乾隆《萊州府志》、道光《重修蓬萊縣志》等均是如此,正、別名并見于一志較明代方志更加普遍;此外,如雍正《山東通志》,已將“芝罘”與“之罘”混用,致使纂者在山川條目中將“芝罘”列作“之罘”的別名,不再區分彼此。
“芝罘”在山東本地方志中與“之罘”普遍并存,反映“芝罘”在元代出現后,經廣泛傳抄,愈發常見。又因其產生、應用于海運文獻,得以在清代漕運、海防等關乎經世致用的文獻中得到更廣泛的傳播。“之罘”作為山名,卻仍多見于正史、方志的山川條目。因此,自明代為始,延至清中期,“芝罘”的常見、常用程度或已隨著文獻傳抄、互引而超越“之罘”,隨著登州府沿海開埠,更具海洋屬性的“芝罘”成為正名,其使用頻率也因此進一步加大,指代范圍也隨之擴大。
咸豐十年(1860),英法強壓清廷,將開埠地點由登州口改為煙臺口。次年,《中德通商條約》簽訂,首次以“芝罘”代稱煙臺商埠:
廣州、潮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芝罘、天津、牛莊、鎮江、九江、漢口、瓊州、臺灣、淡水等口,大布國暨德意志通商稅務公會和約各國民人家眷等,皆準租建居住,來往貿易,工作平安無礙,船貨隨時往來,常川不輟······
這樣指代,無疑受到當時翻譯習慣的影響。英、德文語境下,今煙臺山至芝罘半島的沿海區域通稱“Cheefoo”或“Chefoo”,條約中譯作“芝罘”而非“之罘”,正反映兩者并用多年之結局——“芝罘”成為指代今芝罘半島的常用稱呼。
自《中德通商條約》使用“芝罘”后,在中文語境下,不僅整個煙臺港有“芝罘”的別稱,煙臺港以外的海灣也被稱作“芝罘灣”,又有“芝罘村”等聚落組織的名稱出現。上海、青島等城市,也開始以“芝罘”命名市內街道。“芝罘”二字作為地名便被更頻繁地載入方志、報刊當中,這使得論及現代煙臺、福山及今芝罘半島地區時,幾乎只用“芝罘”,“之罘”逐漸成為鮮用的古地名。民國13年(1924)葛綏成編《中外歷史地名大辭典》,基本囊括“芝罘”各類含義:
芝罘:①【半島名】:在山東福山縣北三十五里,秦皇漢武所登芝罘即此。東北伸入海中之地嘴,與大地相接處,為沙質地頸。山據嘴之東北頭,自西北通東南。長互十五六里,勢頗嵯峨,高于海面近千尺。地頸低而小,遠望如海中孤島,其斜迤入海之狀,略如靈芝形。
②【海灣名】由芝罘半島環抱而成,故名。灣水深廣,為一不凍長港,煙臺商埠在焉。
③【地名】即煙臺別名,詳煙臺條。
葛氏釋“芝罘”來歷,已不言其源于“之罘”,而是據芝罘半島的形態做判斷。對“芝罘”來源解釋不清的情況,在民國方志、地名辭典中也時有顯現。“芝罘”雖已成為煙臺別稱、芝罘半島的正名,但卻并未成為行政區劃名稱,這一方面是因為其本義仍指自然地物,即芝罘半島;另一方面是“芝罘”與“煙臺”雖可互文,但主要行政機關、外務機構及商埠均在今煙臺山一帶。因此,民國時期,中央與山東政府主要圍繞以“煙臺”為名的市級行政區劃進行討論、實踐。直至1983年,國務院撤銷煙臺地區,組建煙臺市,“芝罘區”才成為新建煙臺市行政區之一,管轄范圍包括今芝罘半島至煙臺山一帶,與晚清以來煙臺商埠的地域范圍重合,“芝罘”名副其實地成為當地行政區名稱。
結語:“之罘”與“芝罘”的使用辨正
綜上,“芝罘”產生、發展于元明,在清末民國成為今芝罘半島及芝罘灣正式名稱、煙臺商埠的別名,發展過程較為漫長,因而具備多層含義。清中期以降,“芝罘”與“之罘”在方志等文獻中混用日頻,但“芝罘”逐漸成為正名,其指代范圍最終與“煙臺”重合,指代煙臺山至芝罘半島的整個商埠區。而原“之罘”卻成為古名。新中國成立后,“芝罘”成為今煙臺市下的行政區劃名稱。當今學界及煙臺本地史志的解釋,多從芝罘半島“形似靈芝”“狀若紡錘”等自然面貌來強解其名,皆不太合理。
為對煙臺地方史志表述與文化介紹提供參考,兩者關系與使用規范應在最后加以厘清:(1)“芝罘”為今名,作今芝罘半島、芝罘灣等正式名稱的情況,自煙臺開埠前后為始;“之罘”為古名,作當地“今名”“正名”的情況自煙臺開埠前后為止。(2)“芝罘”源自“之罘”,但并非錯用,而是反映地名應用由陸至海兩種視角間的變化。(3)兩者雖有混用情況,但嚴格來看,指代情形不同。“芝罘”在不同時期的指代范圍有所變化:清中葉以前指今芝罘半島;煙臺開埠后,除指今芝罘半島外,可指代煙臺商埠乃至今煙臺市的整個開埠地區(芝罘半島至煙臺山),如今則主要指芝罘區這一行政區劃。“之罘”作為古名,指代范圍變化較小:指今芝罘半島,且是在陸地視角下,將整座半島視作山的表達。
作者:談 凱
來源:《江西繪測》2020年第2期
選稿:賀雨婷
編輯:江 桐
校對:鄭雨晴
審訂:賀雨婷
責編:楊 琪
(由于版面內容有限,文章注釋內容請參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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