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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
南安、泉港、永春發布
森林防火戒嚴令
(11月19日至11月24日)
嚴禁火源上山
禁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
01
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
森林防火戒嚴令的通告
根據《泉州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關于發布2025年第8號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的通知》(泉森防滅指〔2025〕8號)文件精神,將全市林區劃定為森林高火險區。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11月19日至11月24日),嚴禁火源上山,禁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
二、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要加強對護林員巡山護林管理,護林員應在崗在位,發現火情第一時間上報,要督促護林員開啟手機定位系統,監督護林員加強巡山護林。
三、南安市印山森林消防隊在此期間要統一食宿,24小時集結待命。各鄉鎮(街道)森林消防隊伍進入戒備狀態,進一步落實撲火通訊、車輛、物資、機具設備等,做好撲火的各項準備。
四、各鄉鎮(街道)、國有林場要加強值班值守,值班人員要在崗在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02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泉州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關于發布2025年第8號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的通知》(泉森防滅指〔2025〕8號)要求,區政府決定從11月19日至11月24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燒雜、燒田埂、造林煉山、祭祖用火、爆破等)。違令者,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森林火警電話:12119特此通告。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03
為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發生,確保林區安全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以及《泉州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關于發布2025年第8號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的通知》(泉森防滅指〔2025〕8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全縣林區從2025年11月19日起至11月24日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停止一切野外生產性用火審批,違者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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