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家中墻面等多處發霉受損
發現是因樓下鄰居改造冷凝水管
造成陽臺地面冷凝水管冒水所致
業主要求其賠償相應損失
法院如何判決?
日前,平湖法院審理了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最終依法判決:改造者賠償業主10825.2元。
案件聚焦
原告徐某、顧某與被告朱某、朱某某是某小區的業主,兩家是上下樓鄰居,徐某家位于朱某家樓上。
2023年8月初,徐某家發現家中墻面、柜體、沙發、床墊、窗簾等多處室內設施和家居用品等出現發霉現象。
2023年8月中旬,徐某家在更換發霉墻紙過程中發現家中存在漏水情況。經物業管家及維修師傅排查,發現徐某家陽臺地面冷凝水管處有冒水現象。
后物業管家及維修師傅至朱某家排查,發現朱某家在裝修過程中將冷凝水總管由原設計的垂直安裝,改造成橫向安裝并接入地落水管。將朱某家陽臺冷凝水管的角彎截斷后,冷凝水自上而下排出,角彎里發現有泥沙堆積。
因徐某家多次與朱某家協商未果,于是徐某家以“朱某家私自將冷凝水總管改為橫管,導致冷凝水從自家冷凝水管處冒出,造成家中多處室內設施和家具用品發霉”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相應損失。
法院判決
平湖法院經審理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朱某家將冷凝水管道改為橫向安裝,且兩端沒有放坡、中間有彎曲,導致冷凝水排放受到一定阻滯,在與泥沙堆積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產生積聚,朱某家私自改造冷凝水管的行為是導致徐某家滲漏水發生的主要原因。
最終,平湖法院依法判決朱某家賠償徐某家10825.2元。后被告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和諧共處,不僅有利于提升業主幸福感和歸屬感,也有助于美好社區構建及社會穩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法條鏈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來源 |平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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