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買房是上車,現在買房是上刑”——這句話在鄭州劉女士的經歷里得到了血淋淋的驗證。
2021年她花348萬搶的學區房,如今市價攔腰砍到121萬,跌幅超過65%。貸款還欠著280萬的她,就算咬牙把房子賣了,不僅掏空兩代人“六個錢包”的首付打了水漂,還得倒貼銀行近100萬。
更荒誕的是,杭州一對IT夫妻2022年1600萬入手的豪宅,如今虧了520萬不說,兩人雙雙降薪后,每月五六萬的月供像座大山,壓得他們連外賣都不敢點貴的。
這些都不是個例,而是當下無數“房奴”的集體困境:房子跌成“負資產”,想賣賣不掉,想換換不起,想斷供又怕被銀行追著打官司。內蒙古的肖某就因為投資失敗斷供幾個月,銀行立馬把他告上法庭,哪怕他再三表示愿意籌款,銀行起初也只認“還錢”二字,直到法官反復調解才松口。
更憋屈的是爛尾樓業主,房子成了鋼筋水泥的“半拉子工程”,銀行的催款短信卻比外賣通知還準時——仿佛他們違規將代管資金違規提前放給企業沒有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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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25年7月明確表態,支持爛尾樓購房者解除合同且不用還貸。江蘇鹽城一位購房者陸某因樓盤長時間停工、無法交付,成功解除了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開發商被要求返還首付、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已還和未還的購房貸款。
然而,即使法律給出了出路,執行卻仍面臨困境。 開發商資產狀況大多不佳,可供執行財產有限,購房者權益難以得到實質性保障。
把時間撥回三十年前,銀行做房貸業務簡直就像開“印鈔機”。房價一路高歌猛進的年代,業主忙著升值喜悅,銀行躺著賺利息,哪怕偶爾有人斷供,拍賣房子的錢不僅能覆蓋貸款,還能小賺一筆。這種“雙贏”的假象,讓銀行把房貸打造成了“低風險高收益”的金字招牌,各大行年報顯示,房貸業務不良率長期低于1%,遠低于其他貸款品種。
但市場的潮水一退,就知道誰在裸泳——裸泳的從來不是銀行。當房價從“坐火箭”變成“坐滑梯”,風險卻神奇地全落到了業主頭上。銀行的邏輯很簡單:合同寫了要還錢,房子是你的抵押品,跌了虧了都是你的事。可他們忘了,房貸本質是金融交易,交易就該有風險共擔。以前房價漲的時候,銀行穩賺業主的房貸利息;現在房價跌了,卻把所有窟窿都推給購房者,這哪是市場經濟,這是“只許賺不許賠”的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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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的名字里就帶著“商業”二字,按說該懂“高風險高收益”的市場規矩。現實中,他們的風險控制和承受能力比紙糊的還脆——只要不涉及房貸。各家銀行對企業、對政府的呆賬壞賬一大堆,數億十億計。年報出來時股東罵聲一片;有些城商行玩理財“翻車”,連“底褲都快賠沒了”,股價跌得親媽都不認識。
可一轉身面對房貸客戶,各銀行立馬換上“鐵面無私”的虎狼嘴臉。肖某投資失敗斷供,銀行二話不說就起訴,全然不顧他“正在盡力籌款”的實際情況;劉女士房子虧成負資產想協商還款,銀行的回復只有“按合同辦事”。
在房貸風險共擔這件事上,國外早有成熟經驗。德國銀行放貸前會把房屋估值卡得死死的,一旦房價下跌,銀行會主動和業主協商調整還款計劃,甚至承擔部分貶值風險;美國有完善的房貸保險機制,業主遇到困難時,保險公司和銀行會共同兜底。這些國家的銀行不是慈善機構,但他們懂一個簡單的道理:把所有風險都壓在購房者身上,最終會拖垮整個市場。
對中國經濟而言,打破銀行的“穩賺神話”實在是迫在眉睫。
中產家庭資產70%以上都綁在房子上,當他們被房貸壓得不敢消費、不敢創業,經濟活力就成了無源之水。如果銀行能適當分擔風險,比如允許房價下跌時調整還款額度,調低利息、爛尾樓期間暫停還貸,不僅能讓無數家庭喘口氣,更能釋放巨大的消費潛力。
這不是讓銀行當冤大頭,而是讓金融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而不是趴在購房者身上吸血。
畢竟,一個健康的市場不該有“穩賺不賠”的贏家,更不該有永遠“血本無歸”的輸家。
當銀行開始和業主共擔風雨,當房貸不再是捆住人生的枷鎖,人們才能重新找回生活的希望,中國經濟也才能真正走出低谷——這比銀行賬面上的數字好看,重要一萬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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