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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公安交警全面開展
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行動
11月1日起,新修訂的《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對電動自行車的上路騎行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處罰標準明確。連日來,惠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行動,全力優化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路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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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公安交警通過“定點設卡+流動執法”的方式,在轄區重點路段對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不按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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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充分發揮鐵騎機動靈活、反應快捷的優勢,加強路面巡邏和喊話勸導,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的嚴管力度。
重點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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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智能交通安全靶向預警裝置“鯤鵬智哨”采取“普通話+閩南話”雙語播放模式,精準勸導“兩輪車”佩戴好安全頭盔、駛入非機動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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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監控抓拍執法,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整治前期將以短信告知提醒為主,培養駕駛人守法習慣;后期將依法嚴格處罰,形成震懾。
宣傳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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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宣傳民警深入學校、社區、企業等地區,通過發放宣傳資料、現場講解等形式,向不同群體普及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知識。針對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點群體,民警用接地氣的方言和鮮活的案例,重點講解未戴安全頭盔、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危險性,切實提升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交警提醒
01
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02
禁止逆向行駛

03
遵守交通信號燈通行

04
拒絕超員載人

05
走非機動車道

06
控車速 不分心

07
遠離大車 不搶行不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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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離不開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自覺遵守。惠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提醒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按道行駛、不闖紅燈、不逆行、佩戴好安全頭盔!讓我們攜手同行,從每一次守法騎行做起,共同守護文明、有序、美好的城市交通環境!
來源: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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