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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j悠悠心:
我于2022年8月第一批購買了江*云*的洋房及兩個車位。又于23年7月7日參加了紹興鴻*置業公司老帶新送車位的活動并簽訂了正規的合同。25年11月1日我去江*云*物業收房并經過物業電腦確定了名下3個車位的所有權也付了相對應的每個480的車位管理費。
結果到11月3日物業人員打電話告知贈送的車位被房產給賣給別的業主了,通過我曾經的銷售和房產領導的勾通證實是房產內部出現賬目混亂導致一車位兩業主的現象。又通過業主群知道了另一業主是2024年買房時買車位送車位的。
我于3日4號都去售樓部討要說法,結果房產代表王*說了解決辦法讓換去人防車位,懂行的都知道非人防車位換人防車位是極虧的事情,我拒絕這方案,她又說那無賠償。試問這有道理嗎?我堅決要求紹興鴻*置業有限公司的領導給我一個公平公正的解決方案!
▍樓主補充
是真實的,我是業主,我11月1日收房再付完車位管理費后,3日街道物業電話說了車位的問題,我是2023年7月7日簽合同的,而對方是2024年買房時通過買車位送車位才得到的(已跟對方核實),我也有和曾經的銷售與售樓部領導微信聊天記錄,一一說明了這車位問題是房產自己內部出行的數據錯亂,這錯誤不應該讓我承擔。
還有他要我換到排屋下的人防車位,這肯定是不行的,我的車位是非人防車位,老百姓掙錢不容易,現在還沒給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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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暢說108
小編的工資就靠你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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